平安量化先锋: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量化先锋: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月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46号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 自2018年10月25日起,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 金名称由 “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量化 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 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30日(其中基金经 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8 六、基金的募集................................ ...................... 4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7 九、基金的投资................................ ...................... 59 十、 基金的业绩................................ ..................... 7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4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8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8 十七、风险揭示................................ ...................... 95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2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4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5 二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13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8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39 一、绪言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 平 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 基金管理人: 指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3. 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平安量化 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颁布、同年 6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 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 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 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计划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 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30. 基金合同 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 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 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5.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6. 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 元:指人民币元 49.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 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0.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 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 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 资基金 55. 发起资金:指基金 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 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 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 年 56.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7.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设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 2010 】 191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30 , 000 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 0755 - 22623179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免长途话费)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 会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 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1971年生,中国香港。曾任R.J.Michalski Inc.(美 国)养老金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 国)精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香港)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1948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BS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 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1983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1961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2011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 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1964年生,新加坡。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 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1965年生。曾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华南液 化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二副、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任总公司办公室法 律室主任、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高级法律顾问、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总 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广东海信现代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士,独立董事,学士,1965年生。曾任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教 师、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会计专业 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副院长。 刘雪生先生,独立董事,硕士,1963年生。曾任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秘书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生,独立董事,学士,1949年生。曾任新加坡赫乐财务有限公司 助理经理、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现任彩日 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速美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监事长,硕士,1967年生。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营业 部柜员、副主任、支行会计部副主任、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总行零售银行部 综合室经理、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广东南粤银 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惠州分行筹 建办主任、分行行长、总行稽核部总经理;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1975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淡马锡控股和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2013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1979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监事,硕士,1985年生。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 员、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岗。 (3)公司高管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 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人寿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9年生。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进出口副 科长、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1969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任上海赛 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新加坡华侨银行产 品经理、渣打银行产品主管、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总行审计部 副总经理、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1969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 助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 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2、基金经理 施旭先生,哥伦比亚大学金融数学硕士。曾任职于西部证券、 Mockingbird Capital Management 、 EquaMetrics Inc 、国信证券, 2015 年加入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心量化研究员,现任平安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6 - 05 - 19 至今)、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 12 - 27 至今)、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 12 - 27 至今)、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 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7 - 01 - 25 至今)、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7 - 05 - 17 至今)、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7 - 11 - 01 至今)、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2 - 01 至今)、平安港 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9 - 21 至今)、平安安 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06 - 12 至今)基金经理。 施旭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6 - 11 - 02 至 2018 - 0 8 - 30 )、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017 - 0 5 - 11 至 2019 - 01 - 18 )。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美国籍,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 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 旗集团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 科技部量化服务负责人。 2014 年 10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 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17 - 09 - 05 至今)、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2017 - 12 - 26 至今)、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1 - 23 至今)、平安股 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 03 - 07 至今)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 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 平安鑫荣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 09 - 12 至 2018 - 11 - 12) 。 吕振山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8 年 3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 资中心投资经理。现担任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10 - 11 至今 )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 10 - 11 至今 ) 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肖宇鹏先生,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 事总经理李化松先生,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执行总经理DANIEL DONGNING SUN先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先生。 肖宇鹏先生,学士,1970年生。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松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研究所分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2018年3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先生,北京大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花旗集 团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瑞士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 部量化服务负责人。2014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 心投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股 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总监助理。2017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中心研究执行 总经理。 黄维先生,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2010年7月起先后任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2016年5月 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但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 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人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 人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 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 、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1 )承销证券; ( 2 )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 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 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 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 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 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 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 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 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 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 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 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等。 ( 2 )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 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 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 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 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 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 (0755) 2219 7701 1 、平安银行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 8 % 的股份,为 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8 年末, 平安银行 有 80 家分行 , 共 1,057 家营业 机构。 201 8 年, 平安银行实现 营业收入 1,167.16 亿元(同比增长 10.3% ) 、净利润 248.18 亿元(同比增长 7.0% )、资产总额 34,185 .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2% )、 吸收存款余额 21,285.5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 贴现) 19,975.29 亿元(较上年末增幅 17.2%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 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 、基金服务中心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60 人。 2 、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 , 男 ,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 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 外 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 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 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 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 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 1999 年 3 月- 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 行任行长助理; 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 理; 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 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 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 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 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 监管政策比较熟悉。 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 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 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59 万亿,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共 110 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 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 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博时裕景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南 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 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安 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 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腾成 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鑫盛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 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招 商稳阳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 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转 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沃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金丰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金丰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 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丰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ETF )、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 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 - 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中债 -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 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 0755 - 22627627 传真: 0755 - 23990088 联系人: 郑权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联系人:李鸿岩 联系电话: 010 - 66107913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 010 - 66592194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465 网址: 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 021 - 58781234 客服电话: 95559 传真: 021 - 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联系电话: 010 - 89937325 传真: 010 - 65550827 网址: www.bank.ecitic.com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 0755 - 22166574 客服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 50979507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 - 6560823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888/95551 传真: 010 - 83574807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 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 021 - 33388229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传真: 021 - 33388224 网址: www.swhysc.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1 - 68751860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555551 客服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 - 28451922 网址: www.ewww.com.cn (1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 010 - 63081493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服电话: 400 - 6666 - 888 传真: 0755 -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李芳芳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服电话: 95525 传真: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1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电话: 025 - 58519523 客服电话: 95386 网址: www.njzq.cn (1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 021 - 53686262 传真: 021 - 53686100 , 021 - 53686200 网址: www.962518.com (1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 、 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 0351 - 4130322 传真: 0351 - 7219891 网址: www.dtsbc.com.cn (1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电话: 051082831662 传真: 0510 - 828301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 021 - 38637436 客服电话: 400 - 8816 - 168 传真: 0755 - 82400862 网址: stock.pingan.com (2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 - 3953168 传真: 0471 - 3979545 客服电话: 400 - 196 - 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 0991 - 2307105 传真: 010 - 88085195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网址: www.hysec.com (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 021 - 20315117 客服电话: 95538 传真: 0531 - 68889752 网址: www.zts.com.cn (2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5 -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 0755 - 23838750 传真: 0755 - 25838701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