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0:15:15 中财网
原标题:永福股份: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永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0号)核准,永福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393.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84.64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7,409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17年10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743号)。


截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752.3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12,474.43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额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


1

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11,250.17

2,861.92

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3,782.83

20,514.38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376.00

2,376.00

合计

37,409.00

25,752.30



注: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及实施期间进行了调整。上表中的投资额为调整后的金额。





截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南门支行

591903324810303

74,732,909.04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注1)

605107102

11,401.61

活期

小计

74,744,310.6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南门支行

59190332488100168

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小计

50,000,000.00

-

合计

124,744,310.65

-



注: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的上级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8年12月24日,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255416)余额1.03万元。公
司于2018年12月24日将该账户全部余额1.03万元转至一般户,并于当日注销该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
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迅速,近期签订了《孟
加拉迈门辛50MWac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等多个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对
资金需求较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
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永福股


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永福股份全体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永福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永
福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永福股份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仕强 陈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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