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延长Y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二 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8c2098e1414f821fc6a81be21620e5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 “公司”) 面向合 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9﹞ 1725号”批复核准。 发行人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 第二期 发行, 发行规 模 不超过 30亿元 (含 30亿元 ) 。 2、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 明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13,279,615.56万元(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 径的资产负 债率为 63.8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7.49%)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 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0,141.13万元( 2016年、 2017年及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 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相关管理规 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 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 行为无效。 4、 本期债券无担保 。 5、 本期债券 分为两个品种,其中: 品种一(债券代码: 155871、债券简称: 19延 长 Y3) 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 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 品种二(债券代码: 155872、债券简称: 19延长 Y4) 基础期限为 5年, 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 6、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 为 3.50%-4.30%,品种二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 为 3.80%-4.60%。本 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 10月 17日( T日) 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 的最终 10月 16日( T-1日) 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 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 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8、 本期债券 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 六 )配售”。 9、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 提交《网 下 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替他人违规 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 本期债券 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 本期债券 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 发行人将在 本期债券 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 具体上市时 间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 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 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 本公告仅对 本期债券 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 本期债券 情况,请仔细阅读《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已于 2019年 10月 15日( T-2日) 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 露, 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14、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 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 易,公众投 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5、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 发行 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 /公司 /延长石油 指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 的 可续期 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 指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 次 发行 指 本 期 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 《陕西延长 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而制作的《 陕西延长 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登记公司 /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 中信证券 /簿记管理人 指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网下询价日( T-1日) 指 2019年 10月 16日 ,为本次发行接受合格投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2019年 10月 17日 ,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 T日)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 构的总称 元 指 人民币 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 二 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以每 3个计 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 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础 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 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 本品种债券。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 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 的 100%。 4、发行规模: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10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发行为本次债券的 第二期 发行,发行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 计 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计息。 本期债券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第一个重定价周期内 保持不变。自第二个重定价周期起,每个重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 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品种一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 期为 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品种二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 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6、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以 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 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 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 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20个工作 日,在指定专区披露 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7、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 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 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 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 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果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 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8、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 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不得递延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 孳息:( 1)向股东分配利润;( 2)减少注册资本。 9、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 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股东分配利 润;( 2)减少注册资本。 10、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 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号 —— 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等规定,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 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 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 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 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 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 赎回本期债券。 12、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13、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4、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年 10月 18日。 17、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期: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 品种一首个周期 的付息日期为 2020年至 2022年间每年的 10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 品种二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0年至 2024年间每年的 10月 18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 告》为准。 19、本金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 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 兑付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3、牵头主承销商 、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本期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24、 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聘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 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25、 簿记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簿记管 理人。 26、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7、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 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 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 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 者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 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配售结果。 2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29、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0、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 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1、募 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和补充流动资金。 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兰家坪支行 银行账户: 2609011729200089895 33、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64号),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利息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 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 业所得税外,根据国 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 人承担。 与 本期债券 发行 有关 的时间安排 :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年 10月 15日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2019年 10月 16日 网下 询价 ( T-1日 ) 确定票面 利率 2019年 10月 17日 (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 发行 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 通知书》 2019年 10月 18日 ( T+1日 ) 网下 发行 截止日 网下 合格 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指定 收款账户 2019年 10月 21日 ( T+2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 /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50%-4.30%,品种二 的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 3.80%-4.60%。 本期债券 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年 10月 16日( T-1日) ,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19年 10月 16日( T-1日) 14:00-17:00之间将《 陕西延长石油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 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 购的合格 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年 10月 16日( T-1日) 14:00-17: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 010-60833326; 咨询电话: 010-6083439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询价情况 协商 确定 本期债券 的最终 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年 10月 17日( T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 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 30亿元 (含 30亿元 ) ,认购不足的 剩余部分 由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手 ( 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手( 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 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 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 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 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9年 10月 17日( T 日) 至 2019年 10月 18日( T+1日) 。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 10月 16日( T-1日) 前开立证券账 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 10月 16日( T- 1日) 14:00-17: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 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 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年 10月 17日( T日) 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 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 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在 2019年 10月 18日 ( T+1日) 15:00前按时 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 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号码和“ 19延长 Y3认购资金” 或 “ 19延长 Y4认购资金” 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大额支付号: 3021 0001 1681 联系人: 王艳艳、黄晨源、 康培勇 、阴越 、章凌 联系电话: 010-60833551、 60837241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 律责任。 四、申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悦 住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延长石油办公基地 联系电话: 029-89853847 传真: 029-89853839 联系人: 沙春枝、姚中辉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艳艳、黄晨源、康培勇、阴越、章凌 联系电话:010-60833551、60837241 传真:010-60833504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天圆祥泰大厦 15层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余亮、段从峰、王玮 联系电话: 010-88027267 传真: 010-88027190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33层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李玉贤、陈典、蔡晓伟 联系电话: 021-38675804、 021-38677718、 021-38032644 传真: 021-50688712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33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程达明、杨妍、姚吉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9092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 E座 2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胡涵镜仟、郜爱龙、沈小勇 联系电话: 010-86451356 传真: 010-65608445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发行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之 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主承销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本页无正文 , 为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之 盖章页)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 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 填表 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 且由其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 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 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N年期 (利率区间: 3.50%-4.3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中信证券 (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 国泰君安 中金公司 中信建投 % % % % % 5+N年期 (利率区间: 3.80%-4.6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中信证券 (簿记管理人) 海通证券 国泰君安 中金公司 中信建投 % % % % %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或部门 公章或 业务专用 章 后,于 2019年 10月 16日( T-1日) 14:00至 17:00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 010-60833326, 咨询电话: 010-6083439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 例限制) ;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 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二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 》(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 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 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 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 视需要要 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 定其申购无效)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 签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2017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 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 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 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 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 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 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 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 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AAA评级小公募公司债保留此选项, 其他评级小公募公司债和私募公司债需删掉) (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 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 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 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 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 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 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 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 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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