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20:30:47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10月18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2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3号)和2012年3月26日《关于嘉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189号)的核准
公开发售。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本基金属于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
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
沪深300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同时,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四)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流
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本基金现采用实物申购赎


回和现金申购赎回两种方式。其中,实物申购赎回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现金申购赎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实物申购赎回方式中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
请在T+1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通过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现金申赎方式中,只有现金申赎参与人可以参与本基金的现金申购赎回。本基
金目前只能进行现金申购,暂不开通现金赎回业务。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现
金申购成交数据进行实时逐笔清算,并将清算结果发送参与人。对于日间勾单确认的交易,
进行实时交收;对于日间未完成实时逐步全额交收的现金申购,日末进行T+0逐笔全额非
担保批量交收。T日现金申购的ETF份额且日间完成实时交收的,T日可以赎回,T日可以
竞价方式卖出;T日现金申购的ETF份额且日末完成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的,T+1日可以赎
回,T+1日可以卖出。


(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更新与
修订基金合同相关的内容,包括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非交易过户”章节。。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八、对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40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 4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5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 85
十二、基金的投资 ......................................................................................................................... 86
十三、基金的业绩 ......................................................................................................................... 97
十四、基金的融资融券及转融通 ............................................................................................... 100
十五、基金的财产 ....................................................................................................................... 101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 ................................................................................................................... 102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5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7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9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0
二十一、风险揭示 ....................................................................................................................... 11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9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1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3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43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4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5
二十八、备查文件 ....................................................................................................................... 14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
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

指《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托管协议

指《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年6月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2004年7月1日起实
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
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指《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券投资基金

ETF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
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业务

指《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
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指按照《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
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十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
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对
价资产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件;

申购对价

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沪深300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
的变更;

组合证券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完全复制法

指一种构建跟踪指数的投资组合的方法。通过购买标的指数中的所
有成份证券,并且按照每种成份证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确定购买
的比例,以达到复制指数的目的;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或赎回的基
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现金替代

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
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替代退补款

指投资者支付的现金替代与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
关费用的差额。若现金替代大于本基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
及相关费用,则本基金需向投资者退还差额,若现金替代小于本基
金购入被替代成份证券的成本及相关费用,则投资者需向本基金补
缴差额;

现金差额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
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
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预估现金差额

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 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预估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申购赎
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管理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
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代办证券公司);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发售代理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
司;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
刊”)和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或其他媒体;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收益评价日

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差额之日;

基金净值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
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
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
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
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
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
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
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法律及政策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
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
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09-11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成立日期

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40%,DWS Investments Singapore Limited 30%,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
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
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2019年9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6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
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
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
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
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价
值优势混合、嘉实H股指数(QDII)、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


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
(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
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
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
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
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
略定期混合、嘉实宝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
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嘉实中证
医药卫生ETF、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A/E、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
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
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
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新起点
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
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
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
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
泽混合(LOF)、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
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
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
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丰和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
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
嘉实稳宏债券、嘉实中关村A股ETF、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
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嘉实富时中国A50ETF、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
混合、嘉实创业板ETF、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新添
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票、
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
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嘉实战略配售混合、
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嘉实资源精选股票、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恒生
港股通新经济指数( LOF)、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
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养老 2040 混合( FOF)、嘉实消费精选股票、嘉实新添元定期混合、
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嘉实养老2050混合(FOF)、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嘉实科技
创新混合、嘉实基本面50ETF、嘉实稳联纯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养老2030
混合(FOF)、嘉实致元42个月定期债券、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嘉实新添益定期


混合、嘉实融享货币、嘉实瑞虹三年定期混合、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
嘉实新兴科技100ETF、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嘉实汇鑫中短债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
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还管理多个全
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
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Mark H.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

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
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
全球首席运营官、MD,德意志银行(伦敦)首席运营官,德意志银行全球审计主管。现任
DWS Management GmbH执行董事、全球首席运营官。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
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


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
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
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
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罗丽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9月至2006年1月任平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法律事
务主管,2006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法务经理,2007年10


月至2010年12月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经理。2010年12月加入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稽核部执行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
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
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何如女士,硕士研究生,13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籍。曾任职
于IA克莱灵顿投资管理公司(IA-Clarington Investments Inc )、富兰克林坦普顿投资管
理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 Corp.)。2007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任职于产品管理部、指数投资部,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2014年5
月9日至2016年3月24日任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5
月9日至2016年3月24日任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14年6月13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中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3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0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中证金融地产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中证金
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2017年12
月26日任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月5日至2017年12月26日任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月5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6
月29日至2019年3月30日任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7月3日至2019年3月30日任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14日至2019年4月2日任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5月23日至今任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8月8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正宪先生,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台湾籍。曾
任职于中国台湾台育证券、中国台湾保诚投信。2008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任职于产品管理部、指数投资部,现任指数投资部执行总监及基金经理。2016年1月5
日至2019年4月2日任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
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30日任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30日任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17年6月7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中关村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29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3日至2019年9月28日任嘉实富时
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7月15日至2019年9月28日
任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月5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6年3月24日至今任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9年1月14日至今任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9年5月23日至今任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9年8月8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张宏民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年5月7日至2013年1月25日;杨宇先生,管理时间
为2012年5月7日至2016年1月5日。


3、Smart Beta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

Smart Beta及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Smart-Beta和量化投资首席投资官杨
宇先生,公司总经理兼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经雷先生,部门负责人刘斌先生、陈正宪
先生、何如女士。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清单;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0)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
总称。它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包括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
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4)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5)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板块首席投资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基
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3)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及部门
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
流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6)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
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
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
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财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
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
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
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
监察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0只,
QDII基金40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实物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人代表: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人代表: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3.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
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4.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人代表: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5.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孙树明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陈姗姗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6.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
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郑慧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7.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人代表: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8.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人代表: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http://www.htsec.com

9.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

法人代表:李梅

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法人代表:王连志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11.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人代表: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2.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人代表: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13.


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
18-21层

法人代表: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胡芷境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14.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人代表: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5.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
层、25-2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中
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12层、13层、22
层、25-27层、 29层、32层、36层、38层

法人代表: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联系人:王凤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16.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
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
5号楼3701-3717

法人代表:施华

电话:(010)59355997

传真:(010)56437013

联系人:丁敏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17.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


法人代表:曹宏

电话:(021)62821733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金夏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网址:http://www.cgws.com

18.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周健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19.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法人代表:张永衡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http://www.gzs.com.cn

20.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人代表: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http://www.nesc.cn

21.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人代表: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22.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人代表: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http://www.hfzq.com.cn/

23.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法人代表: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服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24.


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人代表:吴玉明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联系人:刘进海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818.com




25.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人代表:陈佳(代)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http://www.cjsc.com

26.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11楼

法人代表:孙永祥

电话:(021)3878458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http://www.xcsc.com

27.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人代表: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8.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叶顺德

电话:(010)83561146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http://www.xsdzq.cn

29.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0.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
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




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人代表: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31.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人代表:武晓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刘熠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32.


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人代表: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33.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人代表: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夏元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2、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 申赎业务的代办券商

序号

代销机构名


代销机构信息

1.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人代表: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2.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孙树明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陈姗姗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3.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
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联系人:郑慧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4.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


法人代表: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5.


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3701-3717

法人代表:施华

电话:(010)59355997

传真:(010)56437013

联系人:丁敏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6.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人代表:周健男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7.


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人代表:张永衡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http://www.gzs.com.cn

8.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


法人代表:何之江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联系人:周一涵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9.


国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
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
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人代表: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10.


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人代表: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11.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
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




层及28层

法人代表: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服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12.


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
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
B01(b)单元

法人代表: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13.


华宝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人代表: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夏元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http://www.cnhbstock.com



3、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二) 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金颖

联系人

刘玉生

电话

(010)58598907

传真

(010)66213961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

韩炯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张勇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张勇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3月23日《关于核准嘉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393号)核准募集。


(一)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1、基金的类别:股票型

2、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二)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募集方式及场所、募集对象

1、募集期限: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

2、募集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3、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按
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


4、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四)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定发售规模上限。


(五)基金的认购份额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1%,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1.0%

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100万份以下

0.5%

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销售机构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七)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 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27日

2、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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