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标普500联接C: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正文)
原标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标普500联接C: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正文)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博时标普 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年 3月 5日证监许可 [2012]28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年 6月 14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3年 12月 27日刊登的《博时标普 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 告》,博时标普 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3年 12月 31日起转为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条款。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 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或 “博时标普 500ETF”)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目标 ETF份额净值等因素产生 波动。博时标普 500ETF主要跟踪美国市场的标普 500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 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当相应的 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包括:美国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博时标普 5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 500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与博时 标普 500ETF在投资方法、投资比例、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目标 ETF,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 ETF类似,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 股指期货、期权、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 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 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 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 的 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个月的最后 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风险揭示 ..................................................................................................................7 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12 第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22 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 ............................................................................................................23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37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40 第十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56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3 第十六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7 第十七部分基金托管人 ........................................................................................................70 第十八部分境外托管人 ........................................................................................................75 第十九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86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42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57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9 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171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74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75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 法》)、《关于实施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博时标普 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由博时标普 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合同》指《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通知》《关于实施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指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或本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申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指该法人)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指该法人) 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2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销售业务的代 理机构 直销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本基金的登记机 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 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目标 ETF 联接基金 指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或简 称“博时标普 500ETF”) 指本基金,即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博时标普 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表现,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3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基金中的基金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投资组合由各种基金 组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 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 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 金总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标的指数指标普 500净总收益指数(S&P 500 Index(Net TR))及 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标普 500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且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4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资方式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 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类别 货币市场工具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 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 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 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 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 配股、股本变动等信息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或因素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 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5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三部分风险揭示 本基金管理人在总结、借鉴博时基金旗下已有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成 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本基金的特点,确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 系,对本基金整个投资过程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控,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 场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可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二是境外投资风 险;三是一般风险。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为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会随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 2、与标的指数相关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美国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 与整个美国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美国政治、经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 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从而导致标的指数发生波动,致使基金收益水 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指数编制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及本基金可能投资的指数期货的基准指数均由指数提供商负责日常 管理。指数提供商在编制、计算相关指数时没有义务顾及到本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的利益。 指数提供商不保证标的指数的准确性和正确性,亦不保证在指数编制和计算时不会损害到 本基金投资者和管理人的利益。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出现变更本基金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 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策略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 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3、股指期货的风险 股指期货与标的指数之间存在价格上的差异,这种差异称为基差,在合约到期时基差 收敛至 0。存在基差的原因是由于利息、分红和期货价格的波动。本基金可能投资于同一 标的指数股指期货合约,用以替代股票投资,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 4、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7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 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送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 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成份股增发、送配等所获收益可能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 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 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货币兑换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 费等其他费用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 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 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 指数编制错误等,产生跟踪误差。 5、投资标的过分集中的风险 本基金对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 二、境外投资风险 1、政府管制风险 政府管制风险是指国家政府机关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采用行政干预手段对社会经 济行为实施直接控制而使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在境外证券投资过程中,基金所投 资的国家/地区(对本基金而言,主要是美国)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 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造成相应的财产受损、 交易延误等相关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2、法律与政治风险 由于美国的法律法规与中国不同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结算以及 资金汇出入等方面受到限制,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美国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 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外汇政策风险等。由于 QDII产品涉及 到人民币与外币的汇兑,因此汇率、利率的变动以及美国外汇政策的改变均会产生一定的 8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外汇风险。 4、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的某些境外国家或地区出现大的政治变化,例如政府更迭、国 内动乱、政策调整、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以及财政、货币、产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等 宏观政策发生变化等,这些事件甚至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带来投资风险,影响基 金的投资收益。 5、衍生品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期货和期权等衍生品。尽管本基金将谨慎的使用衍生品进行投资,但 衍生品仍可能给基金带来额外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衍生品价格 与其基础品种的相关性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会增加基金净值的波动幅度。本基金 中,衍生品将仅用于避险和进行组合的有效管理。 6、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本基金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 收益向各国家或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投资收益受到一 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 可能须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投资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三、一般风险 1、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境内外基金托管人等相关当事人的业务发展状况、人员配备、管理水平 与内部控制等对基金收益水平存在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 为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 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从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由于境外市场的交易日、交易时间、结算规则等与国内存在一定 的差异,本基金有关申购、赎回的开放与交易确认的安排不同于国内一般开放式基金。本 基金赎回款项到达投资者指定账户需要更长的时间。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在客户集中度控制、巨额赎回监测及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 机制,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市场大幅波动、流动 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 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性风险。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9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本基金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 股指期货、期权、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交易均在依法设立的正规 市场中进行,所投市场和资产方面的整体流动性较高。同时,本基金通过投资限制对各类 资产的投资比例、期限、评级、杠杆和集中度进行了控制,并严格控制了主动投资于流动 性受限资产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在申赎机制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场内交易以 及场内、场外申赎等多种方式,且遇持仓停牌证券可通过现金替代的方式进行应对,给投 资者获取流动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本基金基于客户集中度控制和巨额赎回监测及 应对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方面均明确了管理机制,在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客户利益构成潜在 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 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审慎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并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全面应对流动 性风险。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 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 依照严格审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 批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 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巨额申购赎回所隐含的风险 本基金对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在巨额申购发生时,可能会出现在短期内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比例或者对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投资比例被迫处于较低水平的状况,从而导致 跟踪误差的大幅增加;在巨额赎回发生时,可能会出现在短期内被迫卖出大量的标的指数 成份股或者被迫卖出大量的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这种流动性买 卖压力也可能导致跟踪误差的大幅增加。 4、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基金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违约或者基金持仓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债券本 息,或者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5、大宗交易风险 10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大宗交易价格的形 成并非完全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 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6、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 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误、IT系统 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故障或者差错而影 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 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等。 7、跨境交易结算风险 跨境证券交易结算是指发生在交易一方或双方所在国之外的国家的结算。相对于国内 证券结算,跨境结算的过程涉及到更多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经纪商、清算所、中央证券 存管机构(简称 CDS)结算银行、以及当地代理人、全球托管人、国际中央证券存管机构 (简称 ISCD)。 相对于国内交易结算,跨境交易结算的风险较大。本基金为 QDII基金,将投资于境外 证券资产,涉及跨境交易结算,因此将担一定的跨境交易结算风险。 跨境交易结算风险,主要由于所采取的跨境结算方式的不同、较多参与机构、各国对 选择清算机构的限制,不同国别的法律冲突、交易数据传输的不同等,所产生的各类风险, 包括违约风险,结算高成本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保管风险、操作性风险、系统性风险、 外汇风险、托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8、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境 内外基金托管人、境内外券商、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和销售代理机构等可能因不可抗力 无法正常工作,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11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份额及标的指数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 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 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与标的指数或 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 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银行存款、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 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 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 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融资融券、 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 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 三、投资理念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获得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交易所买卖或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于目标 ETF的份额。根据投资者申 购、赎回的现金流情况,本基金将综合目标 ETF的流动性、折溢价率等因素分析,对投资 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标的指数成份股来跟踪标 的指数。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 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 收益。 本基金还将投资于期权、期货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产品, 12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投资目标是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拟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通 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 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基金规模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 策依据。 (二)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经理负责做出日常 标的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等决策。 (三)决策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 互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 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目标 ETF业绩分析、联接基金套利分析、流 动性分析、申购赎回资金流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 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 员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做出日常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等决策,构 建以目标 ETF为主的投资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 方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 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 金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 略,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13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目标 ETF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 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 需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予以公告。 (四)投资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定期根据绩效评估报告分析基金的投资操作、投资组合状况及跟踪误差等情 况,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的原因、现金管理情况等。 六、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 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 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2、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 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 14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5、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20%; 6、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7、本基金如果参与境内投资,还应当遵守以下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 资不符合本款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除第7条以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 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若将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发生修改或变更,致使本款约定的投资组合限制被修改或取消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投资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限制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5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 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 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四)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 (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五)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 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16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 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六)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 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 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七、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标普 500净总收益指数(S&P 500 Index(Net TR))。 未来如果目标 ETF的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不变更目标 ETF的,则本基金的标 的指数将随之变更,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标准普尔公司变更或停止标 普 50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标普 500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 等重大变更导致标普 5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 性更强、更适合于本基金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 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 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 ETF类似,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 17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十一、基金的融资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十二、基金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以及参与转融通等相关业 务,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三、目标 ETF发生相关变更情形的处理方式 目标 ETF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可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由投 资于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而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相应地,基金合同将做出相应的修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1、目标 ETF交易方式发生重大变更致使本基金的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2、目标 ETF终止上市; 3、目标 ETF基金合同终止; 4、目标 ETF与其他基金进行合并; 5、目标 ETF的基金管理人发生变更;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 其中:普通股 -- 存托凭证 -- 优先股 -- 房地产信托 -- 2基金投资 547,281,413.04 91.72 3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18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4金融衍生品投资 -- 其中:远期 -- 期货 -- 期权 -- 权证 --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6货币市场工具 --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924,051.83 7.36 8其他各项资产 5,450,371.70 0.91 9合计 596,655,836.57 100.00 注: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备付金已包括所 持期货合约产生的持仓损益,则金融衍生品投资项下的期货投资与相关的期货结算暂收款 (结算所得的持仓损益)相抵消后的净额为0,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期货类型期货代码期货名称 持仓量 (买/卖) 合约价值 (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变动 (人民币元) 股指期货 ESM9 S&P500 EMINI FUT Jun19 7 6,687,914.21 210,287.21 总额合计 210,287.21 减:可抵消期货 暂收款 210,287.21 股指期货投资净 额 0.00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19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衍生品类别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期货投资 S&P500 EMINI FUT Jun19 210,287.21 0.00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 号 基金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方式管理人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513500 CG ETF基金开放式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547,281,413.04 93.37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存出保证金 282,807.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 517,935.53 3应收股利 - 4应收利息 9,225.35 5应收申购款 4,640,403.82 6其他应收款 - 7待摊费用 - 8其他 - 9合计 5,450,371.7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20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十五、证券交易管理 1、经纪商选择标准 (1)交易执行能力: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实现最佳价格成交,可靠、诚信、及 时成交,具备充分流动性,交易差错少等; (2)研究支持服务: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 的服务,包括举办推介会、拜访公司、及时沟通市场情况、承接专项研究、协助交易评价 等; (3)财务实力:净资产、总市值、受托资产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或具有明显的安 全边际; (4)后台便利性和可靠性:交易和清算支持多种方案,软件再开发的能力强,系统 稳定安全等; (5)组织框架和业务构成: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 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6)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交易量分配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标准对经纪商进行综合考察,选取最适合基金投资业务的经纪 商合作,并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分配基金在各个经纪商的交易量。 3、佣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经纪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按照最佳市场惯例原则确定佣 金费率。交易佣金如有折扣或返还,应归入基金资产。 十六、代理投票 基金管理人可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行使所投资股票的投票权。基金管理人 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地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在履 行代理投票职责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或其他专业 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 进行必要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标普500ETF联接A: 期间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2/6/14-2012/12/31 4.29% 0.70% 8.70% 0.81% -4.41% -0.11% 2013/1/1-2013/12/31 26.72% 0.71% 27.58% 0.71% -0.86% 0.00% 2014/1/1-2014/12/31 12.80% 0.65% 12.74% 0.66% 0.06% -0.01% 2015/1/1-2015/12/31 6.63% 0.99% 6.64% 0.99% -0.01% - 2016/1/1-2016/12/31 16.57% 0.78% 17.87% 0.79% -1.30% -0.01% 2017/1/1-2017/12/31 12.16% 0.46% 13.36% 0.47% -1.20% -0.01% 2018/1/1-2018/09/30 13.86% 0.88% 15.11% 0.88% -1.25% - 2018/10/1-2019/03/31 -4.09% 1.22% -3.84% 1.23% -0.25% -0.01% 2012/6/14-2019/03/31 126.98% 0.80% 146.59% 0.81% -19.61% -0.01% 2.博时标普500ETF联接C: 期间 净值增 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②-④ 2018/6/7-2018/09/30 12.08% 0.50% 12.94% 0.51% -0.86% -0.01% 2018/10/1-2019/03/31 -4.29% 1.22% -3.84% 1.23% -0.45% -0.01% 2018/6/7-2019/03/31 7.28% 1.00% 8.60% 1.00% -1.32% - 22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第六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 7月 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 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股份 2%。注册资本为 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 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 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 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 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 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 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 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 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23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拟订;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品和 投资体系以及市场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的绩效 考核和费用管理;公司品牌及产品传播;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市场分析等工作。战略客户 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 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 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 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 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 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 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 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 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 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 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 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 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 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 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 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 心负责电话与网络咨询与服务;呼出业务与电话营销理财;营销系统数据维护与挖掘;直 销柜台业务;专户合同及备案管理、机构售前支持;专户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 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 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 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 24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 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 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 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 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 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 (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 2019年 3月 31日,公司总人数为 570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89%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 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 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 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 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 1月至 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 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 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 院情报室干部。 25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苏敏女士,分别于 1990年 7月及 2002年 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 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 1998年 6月、1999年 6月及 2008年 6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 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5年 9月及 2015年 12月起任招商 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 2016年 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 2014年 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 2016年 1月至 2018年 8月任 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8年 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年 11月至 2017年 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自 2013年 5月至 2015年 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 2013年 6月至 2015年 12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 2009年 12月至 2011年 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 自 2008年 3月至 2011年 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年 3 月至 2015年 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 2007年 5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 2010年 11月至 2011年 4月担任该公 司副总经理。2018年 9月 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 7月至 1995年 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1995年 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 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 10月至 2008年 7月,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 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 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26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方瓯华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 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 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 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 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运 营。2018年 9月起,担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2018年 10月 2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 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 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 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 2008年 11月至 2010年 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 6月至今, 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 3月至今,兼任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 5月至 2014年 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ECNL)董事;2013年 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 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 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 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 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 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 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 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7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 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 书记;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 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 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 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 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 0037)副董事 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 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 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 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 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 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 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 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 4月至今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 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 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 2012年 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 5月筹备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 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 副部长。2013年 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28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 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 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3月 18日至今担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 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 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 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首席信息官,主管 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 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 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 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 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 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 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 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 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9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 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 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2004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 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历任投资助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基金 (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超大盘 ETF联接基金(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 源 ETF基金(2015.6.8-至今)、博时上证自然资源 ETF联接基金(2015.6.8-至今)、博 时标普 500ETF基金(2015.10.8-至今)、博时标普 500ETF联接(QDII)基金(2015.10.8 至今)、博时富时中国 A股指数基金(2017.9.29-至今)的基金经理 汪洋先生,硕士。2009年起先后在华泰联合证券、华泰柏瑞基金、汇添富基金工作。 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 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博时标普 500ETF基金(2016.5.16-至今)、博时标普 500ETF联接(QDII)基金(2016.5.16-至今)、博时上证 50ETF基金(2016.5.16-至今)、 博时上证 50ETF联接基金(2016.5.16-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王政(2012.6.14-2012.11.13) 胡俊敏(2012.11.13-2013.9.13) 王红欣(2013.1.9-2015.7.7) 方维玲(2015.5.5-2015.12.23)。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年至 1998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 位。1998年至 2001年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至 2015年就读清华 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 MBA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 MBA学位。2001年 7月至 2003年 12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 12月至 2006年 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 30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 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 3月起任研 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 2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2012年 8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 基金经理。2016年 7月至 2018年 1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7.25-2018.1.5)基金经理。2013年 12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3.12.19-至今)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 投资价值组负责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GARP组负责人、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绝 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8月 24日-2016年 12月 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 11月 30日-2016年 12月 19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 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 (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 价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2019.6.10) 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2015.1.22 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 金(2016.11.9-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 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4) 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 、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博时标普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号 (2015.6.24-2016.7.4)、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