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投Y2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十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0:05:02 中财网

原标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投Y26: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十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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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
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
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
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
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募
集说明书约定落实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
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
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
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
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
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
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
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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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
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
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
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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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发行人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
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
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
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
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
见发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
产为
2,358.84亿元(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券上
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10亿元(2016年、2017
年及
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
券的一年利息的
1.5倍。


三、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20162018
年及
2019年
1-3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391,020万元、10,380,866
万元、-9,590,792万元和
1380,193.85万元。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规划,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维持较大的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有可能面临资本支出较大的风
险。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
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
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受国家“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战略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断加强及严
格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电力热力生产、煤炭采掘和电解铝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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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正面临愈来愈严格的环保生产标准,公众监督以及环保执法部门的监管约束。由
于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下属经营单位较多,发行人各下属单位如果在生产经营中存
在对环保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及责任缺失,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监管处罚措施,从而影
响发行人的社会声誉和经营生产。

正面临愈来愈严格的环保生产标准,公众监督以及环保执法部门的监管约束。由
于公司业务规模较大,下属经营单位较多,发行人各下属单位如果在生产经营中存
在对环保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及责任缺失,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监管处罚措施,从而影
响发行人的社会声誉和经营生产。


六、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级机构”或“中诚信证评
”)综合评
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AAA等级表示
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次债
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公司不能如期从预
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七、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
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
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
债券偿债保障情况以及包括递延支付利息在内的可续期债特殊条款等因素,并出具
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
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
露的时间。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如果
未来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
能发生波动从而对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八、凡购买、认购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
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
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审
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
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
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九、由于中国特有的煤电价格体系,煤炭价格对火电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较大。

2012年
12月
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自
2013年起,取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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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煤电联动机制,对建立电煤产
运需衔接新机制、加强煤炭市场建设、推进电煤运输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均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2014,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煤电联动机制,对建立电煤产
运需衔接新机制、加强煤炭市场建设、推进电煤运输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均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2014年
9月,国家发改委《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
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2015年
1月,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
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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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公布继续
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网站公布的信息,2015年
12月
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
2016年
1月
1日起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
3分钱,同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
机制,具体实施细则尚待出台。公司的上网电价如面临下调,或者在燃料成本上升
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十、2016-2018年末及
2019年
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2.28%、81.69%、


78.45%和
78.42%。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
2016-2018年末及
2019年
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38、0.38、0.47和
0.62;速动比率分别为
0.32、0.33、
0.41和
0.54。若公司负债规模进一步扩大,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能被用于还本
付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十一、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8.44亿元、43.49亿
元、51.68亿元和10.12亿元,占当期营业利润比例分别为
25.55%、52.07%、51.54%和


47.25%,投资收益对发行人当期损益影响较大。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若未来受外部政策,
风险及资产投资水平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投资收益可能出现较大波动甚至亏损,从
而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二、截至
2019年
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
6,600.86亿元,在总负债中
占比为
77.00%,规模较大。

2016-2018年度及
2019年一季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209.75亿元、209.35亿元、255.42亿元和
80.8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71%、
10.41%、11.28%和
11.89%。若未来公司财务成本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可能给公司的
盈利水平带来影响。

*有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以及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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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2016-2018年度三、2016-2018年度及
2019年一季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8.14亿元、


13.63亿元、14.36亿元和
2.00亿元。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包括电煤价
格补贴、税收返还、小火电关停财政补贴等。若未来受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营
业外收入出现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四、2016-2018年度,公司铝业板块的毛利率分别为
5.24%、8.86%和
7.92%。

2014年以来,受到下游需求及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影响,铝产品价格大幅下跌。近
两年,由于国家供给侧的宏观政策改革,铝业板块的毛利率有所回升,但毛利情况
一直处于低位,若未来电解铝行业持续不景气,则会对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十五、铝作为汽车生产、建筑和包装的原材料,其应用范围仅次于钢材,在国民
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不论是在供给端还是在需求端其都受到较多不确
定因素影响,例如房地产、汽车等行业的发展将带动市场对于电解铝的需求。但近
年来,在国家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减少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
下,房地产、铁路、家电等行业均处于低迷态势,同时国家限电政策力度逐步加强,
电解铝成本增长压力较大。此外,
2012年以来,铝价在欧债危机深化的影响下大幅
下跌,致使大部分冶炼厂陷入亏损,使铝的下游消费持续走弱,电解铝价格低位徘
徊,下游铝材加工企业开工率不足,我国电解铝产量增速呈现下滑态势。2016年,
随着行业减产、去库存的保价行动展开,铝价触底反弹,电解铝总产能
4,370万吨/
年。2017年受电解铝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电解铝产能增速大幅放缓,
2017年电解
铝总产能
4,490万吨/年,较
2016年增长
3.9%。2018年经历了电解铝产能置换大潮,
电解铝产能下降,2018年电解铝总产能
3,986.30万吨/年,较
2017年下降
11.22%。

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家政策调控加强,将给铝行业的发展带来风险。


十六、煤炭是我国目前国民经济和城乡人民生活消费的主要能源,煤炭行业作
为能源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关系,经济
周期的波动和宏观经济的变化直接影响煤炭行业及煤炭企业的发展。经济发展的周
期性给煤炭生产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和经营风险,发行人未来经营和盈利水
平也将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


十七、截至
2018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合计
2.89亿元,占
2018年
末净资产的
0.12%;受限资产合计
927.34亿元,占
2018年末净资产的
39.83%。发
行人对外担保和权利受到限制的资产规模较大。公司虽然对外担保总额不高,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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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或发行人由于未及时偿还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的债
务导致发行人的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发
行人的受限资产金额较大,会对发行人未来通过抵、质押担保的举债能力有一定的
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

务导致发行人的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发
行人的受限资产金额较大,会对发行人未来通过抵、质押担保的举债能力有一定的
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


十八、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未来将加快新能源开发,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
利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2011年
3月份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
国家迅速开展对中国核设施的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严
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未来国家核电产业政策仍可能发生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
响核电产业的发展速度,进而对公司的核电业务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九、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本次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

(一)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
限为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
期兑付;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发行人不行使
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
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
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二)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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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由公司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
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
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
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
www. 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
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 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
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三)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
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
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
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
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四)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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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
注册资本。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
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
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
减少注册资本。


(五)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品种二的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
赎回本次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
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
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
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
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
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
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3)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
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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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发行人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
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
债券进行赎回。

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
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
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
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二十一、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一)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
本次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
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
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
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首个重定价周期末及以后每个付息日,以及因政
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人均有权提前赎回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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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赎回投资风险。


(四)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将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可续期选择权时不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
债率上升,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不行使可续期选择权会加大发行人资
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五)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一定程度的
下滑。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可续期选择权时不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
上升。因此,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六)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2014年
3月
17日,财政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该规定定义了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
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将作为权益工
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
债券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二十二、发行人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审计报告由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
责,分别于
2016年
12月、2017年
1月受到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
201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1号)。

2019年
7月
8日,证监会决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后者在康得新
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涉嫌违规和未勤勉尽责等事项。截至目前,
调查仍在进行中,被立案调查项目可能影响或限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或参与债
券发行业务活动的资格或能力。上述处罚及调查不涉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2016年度、2017年度、
2018年度审
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12



现金流量;也不涉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双才、陈军的审计工作,故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不会对本次项目的发行构
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梁双才、陈军的审计工作,故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不会对本次项目的发行构
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13



目录


释义
.................................................................................................... 16


一、简称.............................................................................................................. 16
二、专有名词...................................................................................................... 18


第一节发行概况
..................................................................................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9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25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5
五、认购人承诺.................................................................................................. 27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8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29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9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29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31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人概况.................................................................................................. 5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51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1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51
五、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52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 55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55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64


14



三、主要财务指主要财务指标
............................................................................................ 66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 68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68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68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68
四、募集资金违规运用的后续措施.................................................................. 69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69
六、募集资金监管制度及措施.......................................................................... 69


第六节备查文件
.................................................................................. 71


一、备查文件
.................................................................................................... 71
二、查阅地点
.................................................................................................... 71


15



释义义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简称

发行人、公司、集团公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国家电力投资集
司、本公司、国家电投团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委、国资委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次债券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中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十三期)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三期)(面向合格投资
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十三期)(面向合格
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光大证券
发行人律师、中咨指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瑞华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6



评级机构、资信评级机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构、中诚信证评
合格投资者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而
签署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协议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
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
变更和补充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中电国际指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蒙东能源指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指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宁夏铝业指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金元指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财务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指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7



远达环保指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能源指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指
2016年、2017年、2018年及
2019年
3月末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报指
2016年
12月
31日、2017年
12月
31日、2018年
12
告期各期末月
31日及
2019年
3月
31日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
日)
交易日指上交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有名词
平均利用小时指计算期内机组发电量与铭牌出力的比值
装机容量指发电机组铭牌出力,计量单位为兆瓦
可控装机容量指发电公司所属内部核算、全资、控股企业装机容量的
总和
煤电联动指依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年度为
周期,实行区间联动。周期内电煤价格与基准煤价相
比波动不超过每吨
30元(含)的,不启动联动机制;
超过每吨
150元的部分不再联动。煤价波动在每吨
30元至
150元之间的部分,实施分档累退联动。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8


第一节发行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tate Power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院
3号楼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成立日期:
2003年
03月
31日
注册资本:
3,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053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1、2018年
6月
21日,国家电投
2018年第
5次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审议
同意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
250亿元公司债券。



2、2018年
11月
14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
行不超过
25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28】号),同意公
司发行总额不超过
250亿元公司债券的方案。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年12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02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50亿元(含
25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完
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债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19



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面向合格投资者)。



3、本期债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十三期)。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5、债券期限及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
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
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
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
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
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
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结果,由公司与主承
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后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
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
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
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20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
www. 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
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 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
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
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7、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
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
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
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
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
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
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8、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
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
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
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
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付息日赎回选择权
21



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品种二的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
赎回本次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
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
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
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
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
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
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3)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9】2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
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发行
人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
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
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
回条件;
22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
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
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
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
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10、偿付顺序: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1、会计处理:本次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次债券分类为权益
工具。



12、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13、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具体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
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
付息一次。



17、起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起息日为
2019年
10月
22日,品种二的起息日

2019年
10月
22日。



18、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

23



息日为每每年
10月
2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每年
10月
22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
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
的利率计算复息)。



19、本金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
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2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
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



29、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本部
及成员单位债务
9、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本部
及成员单位债务。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根据
2019年
1 月
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
一条,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人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未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9年
10月
17日
发行首日:2019年
10月
21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
10月
21日至
2019年
10月
22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号院
3号楼
联系人:代太山
联系电话:
010-66298780
传真:
010-66298734

(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64层
联系电话:
010-56800293
传真:
010-59734928
项目负责人:汪涵、蔡敬平
项目组其他成员:孟成真、赵肖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柏楠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号新时代大厦
6-8层
联系电话:
010-66256459
传真:
010-66091616
经办律师:贾向明、高峰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刘贵彬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西路
8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层
联系电话:
13910900961
传真:
010-88091199
注册会计师:梁双才、陈军

(五)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64层
联系电话:
010-56800293
传真:
010-59734928
联系人:汪涵、蔡敬平、孟成真

26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衍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号
1幢
968室
联系电话:
021-51019090
传真:
021-51010930
经办人:侯一甲、黄永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负责人:李岩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5层
联系电话:
010-66292273
传真:
010-65830207
联系人:解越鹏

(八)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号
总经理:蒋锋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3楼
总经理:聂燕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
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

27



由平安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
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
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重大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重大利害关系。


28



第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二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
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

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
险极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电力业务规模位于国内前列。公司是我国五大国有独资电力企业集团之一,
发电资产广泛分布在全国
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缅甸和几内亚等国家和地
区。公司的电力业务在资产总量、市场份额和技术水平等方面都位居我国发电企业
的前列。截至
2018年末,公司的可控装机容量达
14,024.51万千瓦。

(2)公司清洁能源占比较高。截至
2018年末,公司火电、水电、风电及其他电
力(光伏和核电)装机容量占比分别
56.14%、17.01%、11.81%和
15.04%,其中清洁
能源装机容量占比增至
43.86%,公司清洁能源占比较高。

(3)煤-电-铝一体化产业链的协同效应。近年来公司通过调整产业布局,逐步形
成了以煤炭为基础、电力为核心、有色冶金为延伸的煤
-电-铝一体化产业链,产生了
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有效地缓
解周期性波动带来的行业风险,增强公司整体的成本控制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29



此外,公司下辖多家上市公司,具有畅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多家上市公司,具有畅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

2、关注

(1)行业政策、燃煤价格及来水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2017 年以来,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停建和缓建部分在建煤电项目,控制煤电装
机规模;同时,计划电量逐年缩减,市场交易竞争日趋激烈,加之新建风电、光伏项
目的电价政策相继出台,电价整体呈走低趋势;此外,公司电力业务以火电和水电
为主,燃煤价格波动及来水情况波动对电力业务盈利能力具有较大的影响。

(2)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债务压力较大。虽然近年来公司负债率水平总体有所
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且有息债务规模进一步上升。截至
2018年末,公司资产
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达
78.45%和
75.85%;总债务进一步增至
7,314.11 亿元。

未来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整体偿债压力加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
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
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
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
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
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
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
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
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
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
露时间不得晚于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
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

30



效。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在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
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发行人获得主要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
14,069.79亿元,
其中已使用授信
4,831.51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
9,238.28亿元。发行人报告期内未
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产品及偿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不存在违约或
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2016年至
2018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境内债券产品的发行、偿还及资信评级
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至
2018年
12月
31日发行人存量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还情况

公司
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3中电投
PPN001
定向工具
2013-6-5 5 40 5.15 AAA -
已按时
偿付
国家
电力
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13中电投
PPN004
定向工具
2013-7-18 5 52 5.28 AAA -
已按时
偿付
13中电投债企业债
2013-7-22 10 20 5.2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3中电投
PPN005
定向工具
2013-9-5 5 20 5.85 AAA -
已按时
偿付
尚在存
14中电投债
01企业债
2014-4-24 15 20 6.1 AAA AAA
续期

31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4中电投
PPN003
定向工具
2014-9-1 5 25 5.7 AAA -
尚在存
续期
尚在存
14中电投债
02企业债
2014-9-16 15 30 5.74 AAA AAA
续期
14中电投
PPN004
定向工具
2014-1225
5 7.4 5.8 AAA -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
CP001
短期融资

2015-3-20 1 15 4.65 AAA A-1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MTN001
中期票据
2015-3-31 5(5+N) 40 5.75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
SCP004
短期融资

2015-5-5 0.7377 35 3.8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CP002
短期融资

2015-5-14 1 15 3.16 AAA A-1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MTN002
中期票据
2015-5-18 7 40 4.32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可续期

企业债
2015-6-5 3(3+N) 30 5.7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
CP003
短期融资

2015-6-10 1 40 3.42 AAA A-1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MTN003
中期票据
2015-7-6 5(5+N) 25 5.1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
SCP006
短期融资

2015-7-10 0.7377 30 3.1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SCP007
短期融资

2015-8-10 0.7377 35 3.03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SCP008
短期融资

2015-8-10 0.4918 30 2.8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SCP009
短期融资

2015-8-31 0.7377 45 3.29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MTN004
中期票据
2015-9-6 7 50 4.39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5中电投
SCP010
短期融资

2015-9-28 0.6557 45 3.22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SCP011
短期融资

2015-1021
0.7377 25 3.1 AAA -
已按时
偿付
15中电投
SCP012
短期融资

2015-1119
0.7377 55 3.1 AAA -
已按时
偿付

32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6中电投
SCP001
短期融资

2016-3-21 0.4918 55 2.49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2
短期融资

2016-4-5 0.5738 30 2.4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3
短期融资

2016-4-28 0.7377 68 2.8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电投
01公司债
2016-5-3 3(2+1) 60 3.1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6中电投
SCP004
短期融资

2016-5-3 0.4918 35 2.7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电投
02公司债
2016-5-23 3(2+1) 60 3.03 AAA AAA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5
短期融资

2016-5-24 0.7377 45 2.7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6
短期融资

2016-5-25 0.4918 45 2.74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7
短期融资

2016-6-6 0.75 45 2.81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08
短期融资

2016-6-29 0.75 35 2.78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电投
Y1
可续期公
司债券
2016-6-29 5+N 40 3.65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6中电投
SCP009
短期融资

2016-7-15 0.5 25 2.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0
短期融资

2016-8-12 0.58 50 2.53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1
短期融资

2016-9-14 0.61 40 2.5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2
短期融资

2016-9-21 0.67 35 2.72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3
短期融资

2016-1031
0.5 35 2.78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4
短期融资

2016-11-1 0.67 35 2.81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5
短期融资

2016-1115
0.67 45 2.99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中电投
SCP016
短期融资

2016-1116
0.58 55 2.99 AAA -
已按时
偿付
16电投
03公司债
2016-7-6 2+1 50 2.88 AAA AAA尚在存

33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续期
尚在存
16电投
04公司债
2016-8-11 3+2 40 2.94 AAA AAA
续期
17中电投
SCP001
短期融资

2017-1-5 0.26 40 3.6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2
短期融资

2017-2-10 0.27 25 3.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3
短期融资

2017-2-15 0.58 44 3.6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4
短期融资

2017-2-28 0.74 45 3.7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5
短期融资

2017-3-22 0.58 37 4.1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6
短期融资

2017-3-31 0.22 40 3.6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7
短期融资

2017-4-11 0.7397 34 4.02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8
短期融资

2017-4-19 0.3836 40 3.8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09
短期融资

2017-4-26 0.4767 35 4.21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0
短期融资

2017-5-2 0.7315 50 4.17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电投
01公司债
2017-5-12 3(2+1) 26.7 4.8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2公司债
2017-5-12 5(3+2) 8.3 4.85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3公司债
2017-5-17 3(2+1) 20 4.79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4公司债
2017-5-17 5(3+2) 5 4.8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11
短期融资

2017-5-24 0.4822 17 4.2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2
短期融资

2017-6-9 0.1616 30 4.0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3
短期融资

2017-6-13 0.4082 30 4.25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4
短期融资

2017-6-15 0.4658 30 4.3 AAA -
已按时
偿付

34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7中电投
SCP015
短期融资

2017-6-19 0.0384 35 4.8 A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6
短期融资

2017-6-30 0.2027 35 4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17BC
短期融资

2017-7-4 0.6767 10 4.4 AA+ -
已按时
偿付
17电投
05公司债
2017-7-5 3(2+1) 11 4.5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6公司债
2017-7-5 5(3+2) 9 4.6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7公司债
2017-7-7 3(2+1) 15 4.49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8公司债
2017-7-7 5(3+2) 5 4.53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18
短期融资

2017-7-12 0.2466 20 4.05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电投
10公司债
2017-7-19 5(3+2) 7 4.45 AA+ -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09公司债
2017-7-19 3(2+1) 13 4.4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11公司债
2017-8-4 3(2+1) 10.7 4.45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12公司债
2017-8-4 5(3+2) 4.3 4.5 AA+ -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13公司债
2017-8-8 3(2+1) 9.4 4.58 AA+ -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14公司债
2017-8-8 5(3+2) 5.6 4.64 AA+ -
尚在存
续期
17电投
Y1
可续期公
司债
2017-8-14 5 15 5.1 AA+ A-1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19
短期融资

2017-8-17 0.6575 5 4.15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0
短期融资

2017-9-1 0.4932 25 4.05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1
短期融资

2017-9-7 0.4932 25 4.05 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2
短期融资

2017-9-8 0.6575 25 4.41 AA+ -
已按时
偿付

35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7中电投
SCP023
短期融资

2017-9-12 0.0795 35 3.95 AA+ -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4
短期融资

2017-9-20 0.5973 8 4.46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5
短期融资

2017-9-25 0.2 10 4.05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6
短期融资

2017-9-29 0.4877 30 4.15 AA+ A-1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27
短期融资

2017-1009
0.1753 35 4.05 AAA
已按时
偿付
17电投
Y2公司债
2017-1012
5 15 5.14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电投次
ABS
2017-1013
2.7206 0.3598 0
尚在存
续期
电投优
ABS
2017-1013
2.7206 6.8362 4.75 AAA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28
短期融资

2017-1013
0.3288 15 4.45 AAA
已按时
偿付
17电投
Y3公司债
2017-1016
5 15 5.13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29
短期融资

2017-1016
0.7397 15 4.49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30
短期融资

2017-1107
0.4438 25 4.25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MTN001
一般中期
票据
2017-1114
3 25 5.15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7中电投
SCP031
短期融资

2017-1120
0.4247 20 4.17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32
短期融资

2017-1121
0.3836 25 4.7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33
短期融资

2017-1206
0.4548 15 4.6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34
短期融资

2017-1212
0.4932 30 4.17 AAA
已按时
偿付
17中电投
SCP035
短期融资

2017-1214
0.1562 10 4.35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1
短期融资

2018-0103
0.1918 34 4.35 AAA
已按时
偿付

36



公司
名称名称
债券简称债券类型
发行日

债券期
限(年)
发行
规模
(亿
元)




(%)








截至报
告期末
偿还情

18中电投
SCP002
短期融资

2018-0207
0.3479 30 4.5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3
短期融资

2018-0228
0.4822 25 4.5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4
短期融资

2018-0228
0.463 35 4.68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5
短期融资

2018-0307
0.4247 35 4.5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6
短期融资

2018-0309
0.4849 36 4.9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7
短期融资

2018-0402
0.4493 30 4.52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8
短期融资

2018-0409
0.4493 35 4.28 AAA
已按时
偿付
18中电投
SCP009
短期融资

2018-0412
0.4932 20 4.3 AAA
已按时
偿付
18电投
01
一般公司

2018-0418
3 30 4.5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8中电投
SCP010
短期融资

2018-0419
0.7288 24 4.29 AAA
尚在存
续期
18中电投
SCP011
短期融资

2018-0502
0.7288 20 4.35 AAA
尚在存
续期
18电投
02
一般公司

2018-0515
3 30 4.84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8电投
03
一般公司

2018-0517
3 30 4.83 AAA AAA
尚在存
续期
18中电投
SCP012
短期融资

2018-0517
0.4932 24 3.98 AAA
尚在存
续期
18电投次
ABS
2018-0518
2.6247 0.388 0
尚在存
续期
18电投优
ABS
2018-0518
2.6247 7.373 5.2 AAA
尚在存(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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