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瑞康三年定开债: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641号文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自 2019年 10月 21日到 2019年 11月 19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和代销机构。 6、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 www. lionfund.com.cn)。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 的境外法人。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 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 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 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 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人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通 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 认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10、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不可以撤销。 11、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等)对申请的受理 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 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者可 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2、本基金募集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诺安瑞康三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 同时发布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 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 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 咨询。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本公司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 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6、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垂询认购事宜。 17、本基金募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 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本公司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 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 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19、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20、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 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 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21、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 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 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资产配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中低收益品种。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 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 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 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980)。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 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 36个 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 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 36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 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 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月度 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 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最短不低于 5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 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 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3、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 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销售机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如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则另行公告。 8、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 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9年 10月 21日到 2019年 11月 19日期间面向投资者公 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 过三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 2亿份, 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亿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达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 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如果基金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达到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则 本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 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后)。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 购费。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 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3% 100万元≤ M<500万元 0.1%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认购份额将依据投资者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加计认购金额在 认购期所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确认的金额为准)扣除认购费用后除以基金份 额面值确定。募集发售期间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 1,000.00元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 0.3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 1+0.3%)=997.01元 认购费用=1,000.00-997.01=2.99元 认购份额=(997.01+0.32)/1.00=997.3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997.33份基金份额。( 3)认购费用: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 费)的 0.3%。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额 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认购费)。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任何人在 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 记录为准。 认购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和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或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果。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不 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及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 开户与认购。个人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 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一)通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 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 15:00之后以及 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上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具 体请以网站页面提示为准)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根据页面 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诺安基金网上交易 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网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认购费)。 (二)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认购及开户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 1、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 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2、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3、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可享受认购费率 优惠,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6年 9月 12日发布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直销网上交易开展基金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的公告。本活 动如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或以本公司页面显示为准。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现金宝账户办理本基金认购业 务,可享受认购费率优惠,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8年 5月 30日发布的《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通过网上直销现金宝账户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基金开 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的公告。本活动如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或以本公司 页面显示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 认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 10月 21日到 2019年 11月 19日 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不营业);最后一个交易日延长至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复印件; ②机构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申请时提交); 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⑥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⑦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注:上述⑥项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 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 /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 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2920077990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3)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 的名称; ②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 “购买诺安瑞康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并确保在 2019年 11月 19日 17:00前到账; ③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办理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②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基金交易卡。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6: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 销专户,则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作废;选择非当日为申请有效日的认购申请在申请 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 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含认购费)。 (4)至认购期结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即 2019年 11月 19日 17: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 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 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 www.lionfund.com. 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 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 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 户。 五、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 3个工作日内 划入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 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 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 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本基金合同不生效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 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三)销售机构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开设五个直销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 的开户、认购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电话:0755-83026603或 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14号诺安大厦 8-9层 电话:010-59027811 传真:010-59027890 联系人:孟佳 (3)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号 21世纪中心大厦 903室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362099 联系人:王惠如 (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908 电话:020-38928980 传真:020-38928980 联系人:黄怡珊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号天府新谷 9栋 1单元 1802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050157 传真:028-86050160 联系人:裴兰 (6)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节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阮劲松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户服务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3)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号 16-2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 4036号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电话:4008866338 联系人:袁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电话:021-63231111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服务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www.shzq.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600号 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贸中心 A座 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电话:4008888929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www.lxsec.com (1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信托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信托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1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1-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站:www.csco.com.cn (1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热线:95360 网址:www.nesc.cn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2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www.sczq.com.cn (2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电话:(8621) 2216 9999 传真:(8621) 6215 17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 大厦 38、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 大厦 38、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2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第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户服务电话:95323(全国)、4001099918(全国)、029-68918888(西 安) 网址:www.cfsc.com.cn (2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全国)、95368(甘肃) 网址:www.hlzqgs.com (2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3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3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2)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7-9楼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B座 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cn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晧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7号光华长安大厦 2座 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滑丽蓉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 E2座 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婷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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