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安泰: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19—05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宏安焦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宏安焦化提供担保金额为 5,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宏安焦化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太原分行”)申请 的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现宏安焦化拟与招行太原分行就该笔业务 重新签署《借款合同》,公司拟为宏安焦化继续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山西省介休市义安镇安泰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武辉 (4)注册资本:33,08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副产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 服务、装卸搬运服务。 宏安焦化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 总资产为87,272.19万元,净资产为49,245.8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 401,646.36万元,净利润31,253.18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未 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7,304.58万元,净资产为49,703.25万元,2019年半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189,476.13万元,净利润507.27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所担保的主债权:宏安焦化与招行太原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融 资业务,金额总计为5,000万元。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以及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及矿渣细粉生产线全套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4、担保期间:主合同贷款期限为36个月,保证期间至主债权到期之日起另 加三年,抵押期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宏安焦化融资业务 的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93,203.01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3.43%,其中,公司累计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互保额度内提供的 担保余额为217,818.18万元,在债务重组担保额度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0,384.83万元。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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