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中债3-5年政金债指数A: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9年 10月 21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 会 2019年 3月 18日证监许可 [2019]41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7月 12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 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 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 金属于指数基金,采用抽样复制策略,跟踪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 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但由于基金费用、交易成本、组合持仓与标的指 数成份券之间存在差异、基金估值方法与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之间存在差异等因素,可能造 成本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指数收益率存在偏离。 本基金为了控制跟踪误差,可适当投资于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和保证金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 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基差风险和保证金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前者是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 的风险,以及不同期货合约价格之间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期现价差风险,后者是指由于无 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10月18日。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日,本基金无 已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和净值表现数据。 2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2 二、释义 ..........................................................................................................................................3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32 九、基金的投资 .............................................................................................................................59 十、基金的财产 .............................................................................................................................63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64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十六、风险揭示 .............................................................................................................................79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5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8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9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91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92 二十三、备查文件 .........................................................................................................................93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94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14 1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 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 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3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设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62.2% 13.9% 13.9% 1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 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胡祖六先生:董事,博士,教授。现任春华资本集团主席,兼任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长,香港联交所与瑞银集团等上市公司董事等。曾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 学家,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席经济学家,高盛集团大中华区主席、合伙人、董事总经理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行 7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管 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富 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门经理,中信证 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发 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经 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管 理公司及香港中航工业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副主任、经济 增长室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托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民 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融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 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内 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等。 杨一夫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总裁,负责总部加拿大鲍尔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兼任三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投资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组织成员)驻中国的首席代表,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等。 杨维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公司副 首席风险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 B角(主持工作)、总监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联席负 8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B角、总监等。 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董事会 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 人。曾任基金运作部 B角等。 张霄岭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现兼任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石 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特聘教授。曾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华 盛顿总部)经济学家、摩根士丹利(纽约总部)信用衍生品交易模型风险主管、中国银监会 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处 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合规部行政负责人。 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等。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明宇先生,经济学硕士。 2009年6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机构债券投资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华夏鼎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 月19日至2018年3月14日期间)、华夏鼎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9日至 2019年1月7日期间)等,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茂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1日起 任职)、华夏鼎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诺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瑞三个月 9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祥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兴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5月30日起任职)、华夏上 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5月30 日起任职)、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 年7月30日起任职)、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10月11日起任职)、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0月23日起任职)、华 夏稳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12月17日起任职)、华夏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起任职)、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月8日起任职)、华夏鼎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4日起任职)、 华夏鼎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21日起任职)、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 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4月25日起任职)、华夏恒融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10日起任职)、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7月12日起任职)、华夏鼎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8 月21日起任职)。 3、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范义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总经理,投资经理。 曲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 刘明宇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基金经理。 柳万军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张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总监。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10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 11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自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要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 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号》)认证,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 文化。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 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 12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 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 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 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 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 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负责交易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资 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 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 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 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13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 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 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 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 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反 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反 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依 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 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 权限。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14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号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 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年更 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 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 15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 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海外高桥 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 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 员、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 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 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孔建,男, 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科员、副主任科 员,国际业务部、工商信贷处科长,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 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党支部书记、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4260.70亿元,比去年 末增加1.1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五十四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 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 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 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定开债 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 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 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 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 16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 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 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 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 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兴 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 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 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 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 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 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 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 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 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 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主题沪港深精选混 合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 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 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 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安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 17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 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泰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富中证 5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 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1-3年农发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3-5年国开行债 券指数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 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 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 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 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 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 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 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 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 18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流程体现“内控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 隐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 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监督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 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监督方法 (1)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 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 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2)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 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 19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 4、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 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 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 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 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20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高天、汤嘉惠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电话:010-89198762 传真:010-89198678 联系人:鲁娟 网址:www.bjrcb.com 21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home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5)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2 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霍博华 网址:https://8.baidu.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2号楼 22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35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胡锴隽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18205712248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ant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23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黄辉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1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12)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电话:021-60818757、13916871276 传真:021-60818280 联系人:周晶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24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30 联系人:马鹏程 网址:www.chtw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1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B1201-1203 25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1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号院国际电子城 b座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胡静华 网址: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555-671 (1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号1幢4层1座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8692 传真:010-89180000 联系人:黄立影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400-098-8511 (1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26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袁永姣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9-9288 (20)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号长城汇 T2号写字楼第 27、28层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号长城汇 T2号写字楼第 27层 法定代表人:谭显荣 电话:027-65261375 传真:027-85860103 联系人:梅晨 网址:www.cjfco.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027-85861133 (2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22)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沙路 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 20层西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70807 联系人:郭东彤 网址:www.wanhe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882 27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2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一幢二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 传真:010-88066214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amc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7-5666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朱威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8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29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9年 3月 18日证监许可 [2019]416号 文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 2019年 5月 13日至 2019年 7月 10日期间进行发售。募集期间,本基金共募 集 7,150,830,318.0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578户。 (二)基金的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 /申购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认 /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 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证监 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30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9年 7月 12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1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 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 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号东环广场 B座一层( 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号住邦 2000商务中心 1号楼一层( 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 103(100102) 电话:010-64709882 传真:010-64702330 32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 2608单元( 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8)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40层 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9)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层 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10)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B区 4层 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2)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3)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栋 1单元 14层 1406-1407号 33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4)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 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 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 销售机构”的相关描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自 2019年 8月 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 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 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34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 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6、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 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 1.00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 A类或C类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 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每次 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 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35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用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 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 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含 50万元) -200万元以下 200万元以上(含 200万元) -500万元以下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 0.60% 0.40% 0.15% 每笔1,000.00元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 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0% 36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天以上(含 7天)30天以内 0.10% 30天以上(含 30天) 0 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 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进行适当费率优惠。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 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 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T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0元,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00.00元、50万元、 37 华夏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0万元和 5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元, a) 适用前端申购费率( b) 净申购金额( c=a/(1+b)) 前端申购费( d=a-c)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e) 申购份额( f=c/e) 申购1 1,000.00 0.60% 994.04 5.96 1.2300 808.16 下: 申购金额(元, a) 前端申购费( b) 净申购金额( c=a-b)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d) 申购份额( e=c/d) 申购2 500,000.00 0.40% 498,007.97 1,992.03 1.2300 404,884.53 申购4 5,000,000.001,000.004,999,000.00 1.23004,064,227.64 申购3 2,000,000.000.15% 1,997,004.492,995.511.23001,623,580.89 若该投资者申购金额为 5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 例:假定 T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某投资者申购金额为 10万元,则申购获得 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 100,000.00/1.2000=83,333.33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赎回 A类/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