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6:56:39 中财网
原标题:海欣食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滕用伟、滕用
严、肖阳、刘微芳、吴丹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9年10月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9年10月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


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一年(自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算)。


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整;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6、剩余7,600万元额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
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
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
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
器设备、应收账款、存款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
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
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占截至2018年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8.04亿元)的比例为49.7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之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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