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22:45:16 中财网

原标题: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鸿泉物联




发行人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



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
公告
〔2019
〕2
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
44

〕)(

下简称

《管理办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
监会令
〔第
153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
〔2019
〕21
号)(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
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定及自律规定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


简称“申购平台”)进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
申购
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回拨机制、
网上网下申购及
缴款
等环节
发生的
重大变化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华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东方花旗、华金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
商”)。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申购电子化平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三、
战略配售情况”。


2、发行人和
联席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
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99元/股,网
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
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10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
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
申购价格高于25.01元/股(不含25.0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为25.0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3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5.01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10
月22日11:27:19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5.01元/股,申购数量等
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0月22日11:27:1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
上交所申报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3个配售对象。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33,2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申报总量
1,331,860万股的10.005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
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75.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


依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4.99元/股,本次发行规模
不足人民币1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
投比例为5%,且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合计数量为
375.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
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
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
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账
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
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
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
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
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于2019年10月25日(T日)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
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确定。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
10月2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应当于2019年10月 29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
金额的0.5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
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
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9、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
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1、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


1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10月24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鸿泉物联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
(以下简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19

1920
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鸿
泉物联
”,扩位简称为“
鸿泉物联
”,股票代码为

688
28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
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

787
288


。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

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2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10

22
日(
T
-
3
日)完成。发行
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
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
4.99

/
股,且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
4.69
倍(每股收益按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

3
2.81

(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

46.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

43.75

(每股收益按照
201
8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3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500
.00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
5.00
%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
0
,0
00.00

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
375.00

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
5
.00
%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
联席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
75.00

股,占发行总

量的
1
5.00
%

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启动前,网下
初始
发行数量为
1
,487.50

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
0.00
%
;网上
初始
发行数量为
6
37.50

股,占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
0.00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
,125.00
万股
,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10

25
日(
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13:00
-
15:00
,任一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
)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报价
”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



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
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
2
4.99

/
股;申购数量
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
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
价,均不
能再参与网上申购。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
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和
中国
证券业协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
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
联席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
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联席主承销商

拒绝向其进行
配售。




2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88”,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
件且
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
一,即
6,0
00
股。

网上投资者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0月2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10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
019

1
0

2
5


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
019

1
0

2
9


T+2


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
2
4.99

/

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
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
019

1
0

2
3


T
-
2


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19

10

29
日(
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
2019

10

29
日(
T+2
日)
16:00
前按照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

10

29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10

29
日(
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
股份由
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联席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
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申购
以及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资金
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
的次日起
6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58
,
208.21
万元


按本次发行价

2
4.99

/
股和
2
5,000,000
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
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
2,4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
,
180.91
万元(不含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
5,294.09
万元。



7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9

10

17
日(
T
-
6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的《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
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8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网下发行





本次
发行中
通过上
交所
申购
平台向
配售对象
根据确定发行
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拔机制,网下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本次
发行中
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拔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
回拔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
投资者





符合
2019

10

17
日(
T
-
6
日)披露的

杭州鸿泉物联
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

要求
的可

参与
本次
网下询价

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开立有科创板投资权限的证券账户且符合《网上
发行
实施
细则
》要求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
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私募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
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T






201
9

10

25
日,为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日和
网上申购日








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9

10

22
日(
T
-
3
日)的
9:30
-
15:00
。截

2019

10

22
日(
T
-
3
日)下午
15:00

联席主承销商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
收到
3
7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470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

1
3.72

/

-
4
1.56

/


对应的
拟申购
数量
总和

1
,335,160
万股
。配售对象
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
本公告“
附表
: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
、投资者核查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
核查,

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


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资格审核

4

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6
个配售对象
属于禁止配售范围
。上述
6
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
1
1
个配售对象
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

附表

投资
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
”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3
7
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459
个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1
3.72

/

-
4
1.56

/
股,
对应的
拟申购
数量
总和

1
,
331
,
860
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
、剔除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
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

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


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

申购价格同一

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

申购价格同一

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
配售对象序号从



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

量中报价最


部分

剔除的
拟申购总量不低于
所有
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
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将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决定将
申购价格高于
25.01

/
股(不含
2
5.01

/
股)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2
5.01

/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3
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2
5.01

/
股,申购数量等于
3
00

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19

10

2
2

11:27:19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
2
5.01

/
股,申购数量等于
3
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19

10

2
2

11:27:1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
上交所
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
配售对
象序号
从后到前
排序
,剔除
3
个配售对象




以上共剔除
8
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59
个配售对象,累计剔除的

申购总
量为
1
33,26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拟申购总量的
1
0.
0056
%
。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具体请见附表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部分。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
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25.0000


24.9944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25.0000


24.9985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QFII
资金


25.0000


24.9916


证券公司


25.0100


25.0052


基金管理公司


25.0000


24.9989


信托公司


25.0000


24.6189


财务公司


25.0100


25.0067


保险公司


25.0000


24.9588


QFII


25.0050


25.0050


私募基金
管理人


25.0000


25.0042







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
4.99

/
股,此价
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
4.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3
2.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46.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43.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2
4.99
亿元,
发行人
2
018
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
4,790.23
万元

高于
1
亿元;发行人
2
017
年和
2
018

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分别

4
,779.57

元和
5
,402.41
万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

满足
在招股
说明
书中明确选择的市
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的第

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
0
亿元

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四)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
1
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
20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
2
4.99

/
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35
,
900
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低价未入围
”部分。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
,本次网下发
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3
12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3
,
880
个,有
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
,
16
2
,
7
00
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7
81.
65
倍。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
购。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
联席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
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联席主承销商

拒绝向其进行
配售。



(五)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截止
2019

10

22
日(
T
-
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
8.97
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2018
年扣非

EPS
(元
/
股)


2018
年扣非

EPS
(元
/
股)


T
-
3
日股

收盘价
(元
/
股)


对应的
2
018
年静
态市盈率
-
扣非前


对应的
2
018
年静
态市盈率
-
扣非后


启明信息


0.1766


0.1568


8.79


49.77


56.06


兴民智通


-
0.4192


-
0.4373


6.54


-
15.60


-
14.96


平均


4
9.77


5
6.06






计算可比公司
PE
均值未含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尚未上市的雅迅网络和锐明股份;
计算
对应的
2
018
年静态市盈率
均值未含负值




数据来源:
Wind
,数据截至
2019

10

22
日。



本次发行价格
2
4.99

/
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摊薄后市
盈率
高于
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低于

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
,5
00.
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
%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10
,0
00.00
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7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
5
.00%
。战略
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
联席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
75.00
万股,占发行总

量的
1
5.00
%

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
,487.50
万股,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
0.00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
37.50
万股,占扣除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
0.00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2
,125.00
万股,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
4.99

/








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58,208.21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
4.99

/
股和
25,000,000
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
6
2,4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
,
180.91
万元(不含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5
5,294.09
万元。







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

10

25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

10

25


T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
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
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
50
倍但
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5%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的
10%
;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
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3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
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9

10

28
日(
T+1
日)在《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
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披露。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
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网下限售
账户
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
一个编号


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
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单个投资者管
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行配号。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
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10月17日)
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
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10月18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10月21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10月22日)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二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T-2日

(2019年10月23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10月24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10月25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10月28日)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10月29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
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10月30日)

周三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10月31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


1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联席
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
程。



3

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
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
联席
主承销商联系。





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



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以
下简称为“东证创新”

);


2

兴证资管鑫众鸿泉物联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
“鸿泉
物联
员工资管计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
东证创新

鸿泉
物联
员工资管计划管理人
兴证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证资管
”)
已与发行人签署
相关
配售协议。



(二)获配
结果


发行人和
联席

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
4.99

/
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
6
2,475.00

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东证创

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
5%
,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东证创新
已足
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3
1,23
7
,
5
00.00
元,本次获配股数
1
25
.00
万股,初始缴
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
联席
主承销商将在
2019

10

31
日(
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
东证创新
缴款原路径退回。



兴证资管
已代表鸿泉
物联
员工资管计划
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
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人民币
6
2
,
78
7,375.00
元(其中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
62,475
,
000
.00
元,对应应缴纳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3
12
,
375.00
元),鸿泉
物联

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数
2
50
.00
万股,
联席
主承销商将在
2019

10

31


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鸿泉
物联
员工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鸿泉
物联
员工资管计划
各参与人获配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资管
计划参与比例


1


何军强


董事长
、总经理


22.22%


2


刘浩淼


董事

副总经理


12.12%


3


金勇


人力资源总监


16.17%


4


沈林强


研究院院士


11.50%





5


刘沾林


副总工程师

研究院副院



6.00%


6


李波


副总经理


10.59%


7


季华


总工程师

研究院院长


12.52%


8


赵胜贤


董事


8.89%


合计


1
00
%




注:表中
1

2

6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均为公司认定的核心员工。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初始认购股数
(万股)


获配股数
(万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


东证创新


125.00


125.00


3
1,237,500


24
个月


鸿泉物联
员工资管计



250.00


250.00


62,475
,
000


12
个月




注:以上获配金额不含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东方花旗

华金证券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
《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
行人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详见
2
019

1
0

2
4


T
-
1

)披露的《
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的专项核查报告
》和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战略投资者相关事宜之专项法律意见
》。




三)限售期安排


东证创新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3,
880
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
1
,
16
2
,
7
0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凡在
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

10

25
日(
T
日)
9:30
-
15:00
。参与网下申
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
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
4.99

/
股;申购数量应为配售
对象在初
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
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网下投资者在
2019

10

25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获配后在
2019

10

29
日(
T+2
日)缴纳认购资金与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



3
、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
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
售对象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
行负责。



4
、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

联席
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
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
2019

10

17
日(
T
-
6
日)刊登的《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
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9

10

29
日(
T+2
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

10

29
日(
T+2
日),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
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
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
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申报数量的网下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
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
效配售对象,需在
2019

10

29
日(
T+2
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9

10

29


T+2


16:00
前到账。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2
、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
=
发行价格×(
1+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初
步配售数量。



3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
%




4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
行账户一致。




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业务资料

银行账户信息

”栏目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中的相关
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
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88
288
,若不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688
288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
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
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
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
收款行及
联席主承销商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5

联席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
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
人与
联席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9

10

31
日(
T+4
日)在

杭州
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上交所和证券业
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19

10

29


T+2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
联席主承销商
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确定
新股认购数量:
新股认购数量
=
实缴金额
发行价格
×(
1+佣金费率)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6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大于
其应缴金额的,
2019

10

31
日(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联席

承销商于
2019

10

30
日(
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
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总金额
-
配售对
象应缴纳总金额。



7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

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
2019

10

29


T+2


缴款后,发行人和
联席主
承销商
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
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
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
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
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
行配号,每一



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9

10

30


T+3


进行摇号抽签。



3
、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
开展其他业务。



4
、发行人与
联席主承销商
将于
2019

10

3
1


T+4


刊登的《发行
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10

25
日(
T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2
4.99

/
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
鸿泉
申购”;申购代码为“
787
2
88






(四)网上发行对象


1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且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
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
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
联席主承销商
的证券自营账户不
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9

10

25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已开通科创板交易
权限的证券账户且在
2019

10

23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日均
1
万元以上(含
1

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

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2019

10

25
日(
T
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期间将
637.50

股“
鸿泉物联


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9

10

23
日(
T
-
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
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9

10

25
日(
T

)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非限
售存托凭证
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申购单位为
5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
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
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

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
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6
,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
申购无效。



3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
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
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以
2019

10

23


T
-
2


日终为准。



4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
的计算。



5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
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
、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市值的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10月2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