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23日 22:55:53 中财网

原标题: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
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
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
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
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
发行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对象仅为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安信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
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剔除无效
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
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1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
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
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10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山东奥福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
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6.18元/股
(不含26.1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6.18元/股,且拟申购
数量小于2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6.18元/股,拟申购数量
等于260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2019年10月22日(T-3日)14:05:05(含14:05:05)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本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17,1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



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170,480万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
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
剔除”的部分。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
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
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
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
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
购情况于2019年10月2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10月29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0月29日
(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保荐机构相关
子公司跟投的部分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
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10月24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884号)。发行人股
票简称为“奥福环保”,扩位简称为“奥福环保”,股票代码为“688021”,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21”。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
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0月22日(T-3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
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1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2.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6.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3.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摊薄后
市盈率为43.2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36.47倍,高于可比公司久吾高科、国瓷材料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32.64倍、
37.36倍。公司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88%,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
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28.3584万股。初始战略配售
数量为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



根据发行价格26.17元/股及本次公开发行数量2,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规模
为5.234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


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
认购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T-3日)前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数量为100万股,占发行
总量的5.00%。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0万股,
占发行总量的5.00%。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不进行回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33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57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
计数量为1,9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0月25日(T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
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26.17元/股;申购数量
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
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
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
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
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
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
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
板投资账户并持有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2019年10月25日(T日)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
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5,500
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0月23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10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19年10月2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2019年10月2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
行,若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
效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26.17元/股
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10月23日(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19年10月29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10月31日(T+4日)对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网下有


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按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和2,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2,34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6,652.75万元(不含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687.25万元。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0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0月16日(T-7日)刊登于上交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
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奥福环保/发行人/公司

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山东奥福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附
条件生效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
情况将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者根
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9年10月16日(T-7日)披露的《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备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
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并持有
一定市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
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
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有效申购数量

指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填报的申
购数量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账户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9年10月25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T-3日)9:30-15:00。截至
2019年10月22日(T-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申购
平台收到3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4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


的申报数量为1,178,540万股,报价区间为24.64元/股-27.75元/股。配售对象的
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核查,有1家投
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有5家投资者
管理的30个配售对象未通过安信证券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系统提交核查材料。以
上共6家投资者管理的31个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对应的申报数量为8,06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
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7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16个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170,480万股,
报价区间为24.64元/股-27.75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
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
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
间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
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
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6.18元/股(不含26.18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
申购价格为26.18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26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26.18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260万股,且申报时间晚于2019年10月
22日(T-3日)14:05:05(含14:05:05)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以上共剔除1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4个配售对象,累计剔除的申购总量
为117,1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170,480万


股的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99家,配售对象为
4,052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1,053,350万股,整体
申购倍数为791.99倍。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项目

报价中位数(元/股)

加权平均数(元/股)

全部投资者合计

26.1800


26.1753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小计

26.1800


26.1758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保险资金+QFII小计

26.1800


26.1757


基金管理公司

26.1800


26.1755


证券公司

26.1800


26.1787


保险公司

26.1800


26.1748


信托公司

26.1800


25.9850


财务公司

26.1800


26.1800


QFII

26.1800


26.1800


私募基金

26.1800


26.1756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1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2.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6.6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3.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剩余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按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发行人市值约为20.2251亿元,2017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分别为5,562万元和4,676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10,239万元,满
足在招股意向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之上市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26.17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
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
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27,82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备注为“未入围”部分。“未入围”部分不属于有效报价,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0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3,945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25,53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
发行规模的771.08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
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有效报价配售
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19年10月22日(T-
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47倍。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年10
月22日收盘
价(元/股)

2018年扣
非前EPS(元/股)

2018年扣
非后EPS(元/股)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扣非前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扣非后

300631.SZ

久吾高科


17.01


0.5211


0.4295


32.64


39.60


300285.SZ

国瓷材料


21.06


0.5637


0.4049


37.36


52.02


市盈率
均值





35.00


45.81




注:1、以上EPS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19年10月22日
(T-3日)总股本;

2、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10月22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摊薄后
市盈率为43.2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高于可比公司久吾高科、国瓷材料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32.64倍、37.36倍。

公司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88%,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7,728.3584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00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


根据发行价格26.17元/股及本次公开发行数量2,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规模
为5.234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
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
认购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T-3日)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
银行账户,本次发行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认购数量为100万股,占发行总


量的5.00%。本次发行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0万股,
占发行总量的5.00%。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不进行回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1,33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57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
计数量为1,9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17元/股。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和2,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为52,340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6,652.75万元(不含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5,687.25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0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10月25
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
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
但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
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9年10月28日(T+1日)在《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即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
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
算。


(七)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2019

10

16



周三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
-
6



2019

10

17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
-
5



2019

10

18



周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
-
4



2019

10

21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
(当日中午
12:00
前)


网下路演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
-
3



2019

10

22



周二


初步询价日(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
-
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2



2019

10

23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9

10

24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2019

10

25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13:00
-
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9

10

28



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9

10

29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至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



2019

10

30



周三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9

10

31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
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对象仅为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
投机构为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
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26.17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5.2340亿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
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617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00万股,初始
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9年10月31日(T+4日)之前,依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
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认购股票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限售期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0

2,617

24个月



注: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份无需缴纳战略配售经纪佣金。


(三)战配回拨

依据2019年10月16日(T-7日)公告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
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为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5.00%,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不进行回拨。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中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数量为290家,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数量为3,945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
总和为1,025,530万股,对应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股数的有效申购倍数为771.08
倍。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
及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
的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本
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
者必须在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其中申购价
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26.17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
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9年10
月29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4、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

6、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0月2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
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
应缴纳总金额(包括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信息,以及初步询
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初步询价报价时拟
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
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
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9年10月29日(T+2日)16:00前到
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
未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发行价格×(1+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初步
配售数量。其中,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
入精确至分)。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
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
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
联系方式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

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
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资金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
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021,若不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021”,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
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资金划出后可自行在网下申购平台或向收款行及时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9年10月31日
(T+4日)在《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
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9年10月29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
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大于其应缴纳总金额,2019年10月3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向网下投资者退还应退资金,应退
资金=配售对象有效缴付总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缴款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2019年10月29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
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19年10月30日(T+3日)进行摇号
抽签,最终摇出号码的总数为获配户数的10%(向上取整计算)。

3、未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
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0月31日(T+4日)刊登
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6.17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奥福申购”;申购代码为“787021”。


(四)网上发行对象

1、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
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
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9年10月2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已开通科创板交
易权限的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
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9年
10月25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将570万股“奥福环保”股票输入
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10月23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
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
年10月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
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
单位为5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
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500股。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5、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10月2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019年10月2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0月2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市值
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0月25日(T日)
(含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19年10月25日(T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由上交
所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
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则采取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0月25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0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0月28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0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0月29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0月29日(T+2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9年10月29日(T+2日)日终中签
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
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9年10月30日(T+3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截至2019年10月30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
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10月3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
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
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0月3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网下和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
承销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将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
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认购
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


及经纪佣金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
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


法定代表人:


潘吉庆


联系人:


武雄晖


电话:

0534
-
426068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1-35082705、021-35082551

0755-82558302、010-83321320









发行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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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
股)


拟申购数
量(万
股)


备注


1


致诚卓远(珠海)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致远稳健六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3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章幻方量化定制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4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稳健增长
2
期私募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5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多策略对冲
1
号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6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7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价值成长
1
期私募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8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稳健增长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稳健增长专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1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2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稳健增长专项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3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4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淮明汯
500
指数增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5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6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汇聚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7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量明汯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8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东海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1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量化中小盘增强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永华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1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中性添利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2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春晓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3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春晓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4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春晓五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5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量化中小盘精选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6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添利专项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7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春晓七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8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灵均中性对冲策略优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29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灵均尊享中性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30


宁波灵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灵均阿尔法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18


260


无效报价


31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26.18


260


无效报价


3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75


260


高价剔除


33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
-
广东建行
1



26.25


260


高价剔除


34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资金


26.25


260


高价剔除


3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6.25


260


高价剔除


3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保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37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保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38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万能保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39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增值投资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40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6.25


260


高价剔除


41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6.25


260


高价剔除


4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收益组合


26.25


260


高价剔除


43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自有资金


26.25


260


高价剔除


44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
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45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分



26.25


260


高价剔除


4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分



26.25


260


高价剔除


47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保
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48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26.25


260


高价剔除


49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传统
-
普通保险产



26.25


260


高价剔除


5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兴源
19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6.22


260


高价剔除


51


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从容全天候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6.21


260


高价剔除


52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常春藤
24
期证券
投资基金


26.21


260


高价剔除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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