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9恒集01: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9恒集01: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 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 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 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 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在受托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管理期间因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声明 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 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债券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经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并同意本募 集说明书摘要、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相关 约定。上述文件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 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 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风险因素” 有关章节。 一、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8年8月1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33号批复核准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 于2018年9月7日完成首期3.80亿元发行,2018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期5 亿元发行,2018年11月6日完成第三期1亿元发行,2018年11月20日完成第 四期6.60亿元发行。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60亿元(含3.60亿元),债 券简称“19恒集01”,债券代码为“112985”。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 见发行公告。 二、因本期债券起息日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故本期券名称定为“浙江恒 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 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或出具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 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承销协议等文件。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 净资产为275.72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9.27%(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9.98%);本 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667.55万 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安排参 见发行公告。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 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债 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 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 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 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合格个人投 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六、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 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 易的基本条件。 八、根据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 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 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 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九、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 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 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 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 人的信用状况。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布(交易所网站公布不晚于评级机构网站),并 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 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 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 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 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二、关于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金融严 重失信人名单,是否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如 适用)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3)被环境保护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环 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4)被国家税务总局、“信用中国”网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三、发行人存在盈利依赖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的风险。2016-2018年度, 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6.05亿元、14.89亿元及16.31亿元。其中,公司投资收益 分别为8.44亿元、9.57亿元及13.89亿元。2016-2018年度,发行人获政府补助 金额分别为0.86亿元、0.55亿元及1.27亿元。2016-2018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 及政府补助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1.54%、63.20%以及75.13%,占净 利润比例分别为153.72%、68.00%以及92.96%。发行人所处的石化行业周期性 较为明显,盈利能力受到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较大,目前公司盈利在一定 程度上依赖于参股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政府补贴。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所获得 的投资收益及政府补助规模较为稳定且逐年升高,但如果未来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出现不利变化或政府补助政策出现变动,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收益不稳定的风险, 可能对本次债券的偿付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现金流短缺的风险。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为442.20 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有息负债规模为248.56亿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56.21%, 占比较高,短期内集中偿付规模较大。虽然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 较为通畅,并且重大投资项目(文莱项目)资金已基本落实,但是若发行人经营 状况出现短期不利变化、融资渠道受阻,可能造成发行人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十五、控股型公司的风险。发行人为控股型公司,发行人合并口径收入及利 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恒逸石化,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分红政策对发行人 直接影响较大。虽然来自恒逸石化、浙商银行等子公司分红收入及发行人母公司 前期对子公司借款的回款为发行人母公司的主要偿债来源,但是如果恒逸石化、 浙商银行等子公司经营状况或分红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发行人母公 司对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 十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37 号)核准,恒逸石化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发行人所持有的嘉兴逸鹏100%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股权、太仓逸枫100%股权及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和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的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截至2018 年末,恒逸石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已在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并上市。 变更后恒逸石化持有嘉兴逸鹏、太仓逸枫和双兔新材料100%的股权。如果恒逸 石化所收购资产未来未达到预期收益情况,可能将对恒逸石化及发行人盈利能力 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部分需要进口,其中,MEG作为发行人PET 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90%以上需要进口以满足公司聚酯生产经营。公司MEG 供应商主要是SABIC、埃克森美孚、Shell及日本住友。发行人对原材料海外进 口存在一定依赖,如果未来国内或海外进出口政策发生变动,可能对发行人原材 料供应、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投资者保护契约条款设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直 接及间接持有恒逸石化13.64亿股股权,合计已被质押8.59亿股,占发行人合计 持有恒逸石化股权比例的62.98%。发行人持有的恒逸石化股票被质押比例较高, 本次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如下: “1、事先约束事项 (1)触发情形 发行人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约定下列约束事项,若未遵守约定事项,则 触发投资者保护机制。 a.发行人所持有的恒逸石化股票质押比例达到发行人持有恒逸石化股票总 量85%以上。 (2)处置程序 a.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在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信 息披露,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b.通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知悉上述触发情形发生或其合理认为可能构成 该触发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本次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c.救济与豁免机制。受托管理人应在知悉(或被合理推断应知悉)触发情形 发生之日起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时限召开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以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履 行相关措施。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 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 未获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则在该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若有宽限期的,在宽 限期到期之日),发行人承诺履行该投资者保护措施:投资者选择性提前回售。” 十九、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中被质押比例较高。根据恒逸石化于2018年8月 20日披露的《关于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银团贷款相关事项的公告》,恒逸石 化拟近期提取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牵头银团(银团组成方包括国 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文莱项目的贷款,提取金额为不超过17.5亿 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币。为落实银团贷款以增加资金流动性,加快文莱项目的建 设进度,恒逸石化、恒逸文莱及发行人等相应主体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其中,发行人为项目银团贷款提供6.71亿股恒逸石化股票质押担保,截至本募 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直接及间接持有恒逸石化13.64亿股股权,合计已 被质押8.59亿股,占发行人合计持有恒逸石化股权比例的62.98%。同时,恒逸 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浙商银行股权全部质押给该笔借款银团作为担保。上述两笔 质押为过渡期质押,不涉及股票补仓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整体而言,发行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权中被质押比例较高,虽然文莱炼化项目2019年可投产实现收 益并偿还借款逐步解除被质押股权,但发行人中短期内资产变现能力将受到一定 影响。 二十、发行人已于2018年11月20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发布《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2017 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198.72亿元,借款余额为218.02 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379.7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金额为161.71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81.37%,主要系发行人控股子 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文莱炼化项目银团贷款提款、发行人及恒逸石化新发 行债券所致。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为404.32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86.30 亿元,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93.75%。 发行人已于2019年6月27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浙 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236.93亿元,借款余额为404.34亿元。截 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65.19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60.84 亿元,公司2019年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5.68%,超过20%。 新增借款主要系发行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恒逸石化文莱炼化项目建设所需以及 扩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所需。 二十一、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 露了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详细的财 务报告请参见网址: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09270dcb-c7a3-45d9-91b3-2d7f2f111101 发行人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 总资产(亿元) 897.32 净资产(亿元) 275.72 资产负债率(%) 69.27 营业收入(亿元) 444.06 净利润(亿元) 12.52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3 目 录 ........................................................................................................................................... 10 释义 ............................................................................................................................................... 12 第一节发行概况.............................................................................................................................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6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21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1 五、认购人承诺 ........................................................................................................................ 2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5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27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7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7 三、发行人的信用情况 ............................................................................................................ 31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与业务情况 ............................................................................................ 37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权益投资情况 .................................................................................... 37 三、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0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0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2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54 七、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 105 八、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 .................................................................................................. 109 九、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安排 .............................................. 113 第四节发行人财务状况............................................................................................................... 114 一、财务会计资料 .................................................................................................................. 114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24 三、主要财务指标 .................................................................................................................. 12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8 五、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 184 六、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85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186 一、预计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量 .......................................................................................... 186 二、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186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87 四、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88 第六节备查文件........................................................................................................................... 191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91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191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 发行人、公司、发行 人、恒逸集团、本公 司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指 邱建林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201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6次会议修订,自2014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证券法》 指 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10次会议修订,自2014年8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指 公司于中国境内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 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 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浙江六和 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 务所、立信中联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大公国际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3月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浙江恒逸集团有 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浙江恒逸集团有 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债券 指 发行人经发行人股东会及董事会批准,发行面额总值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 指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二、地区/公司简称 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03.SZ 恒逸投资 指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恒逸有限 指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聚合物 指 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 浙江逸盛石化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高新材料 指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逸盛石化 指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和海南逸盛石化有限 公司三家企业 恒逸己内酰胺 指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恒逸实业 指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香港逸天 指 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香港天逸 指 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佳柏国际 指 佳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恒逸新加坡公司 指 恒逸石化国际有限公司(新加坡) 恒逸日本公司 指 恒逸JAPAN株式会社 浙江恒逸房产 指 浙江恒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物流 指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物流 指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实业 指 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贸易 指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恒逸锦纶 指 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 恒逸能源科技 指 浙江恒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石化 指 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016.HK 大连逸盛投资 指 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大连逸盛 指 大连逸盛有限公司 上海东展船运 指 上海东展船运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上海逸通国际贸易 指 上海逸通国际贸易 福建恒逸化工 指 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亿镁业 指 宁夏华亿镁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纤研发中心 指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恒逸化纤研究开发中心 恒逸工程管理 指 恒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恒逸纺织 指 上海恒逸纺织原料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中金 指 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太仓逸枫 指 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嘉兴逸鹏 指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杭州逸暻 指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明辉科技 指 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龙腾科技 指 浙江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红剑 指 浙江红剑集团有限公司 富丽达集团 指 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双兔新材料、双兔公 司 指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兴惠化纤 指 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信达资产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恒投资 指 杭州信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新材料 指 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国开基金 指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三、专有名词释义 PX 指 对二甲苯(Para-Xylene),为生产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原料之一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Purified Terephthalic Acid),为生产聚酯(PET)的 原料之一 MEG(EG) 指 乙二醇(Ethylene Glycol),为生产聚酯(PET)的原料之一 CPL 指 己内酰胺(Caprolactam),为聚合生成聚酰胺切片(通常叫尼龙-6切 片,或锦纶-6切片)的原料之一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简称涤纶)(PolyethylEneglycol Terephthalate), 也称聚酯,可以通过熔体直纺成为涤纶牵伸丝(FDY)、涤纶预取向 丝(POY)等产品 FDY 指 涤纶牵伸丝(Full Drawn Yarn),为涤纶(PET)的下游产品之一, 可直接用于纺织业 POY 指 涤纶预取向丝(Pre-oriented Yarn),为涤纶(PET)的下游产品之一, 可直接用于纺织业 DTY 指 涤纶变形丝(Draw Textured Yarn),为涤纶预取向丝(POY)的再加 工产品,可直接用于纺织业 PA6 指 聚酰胺(Polyamide)6,俗称尼龙6,是半透明或不透明乳白色粒子, 具有热塑性、轻质、韧性好、耐化学品和耐久性好等特性,一般用于 汽车零部件、机械部件、电子电器产品、工程配件等产品。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 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engyi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5,180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5,180万元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 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大厦3栋24楼 邮政编码: 31121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倪德锋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 张开元 公司电话: 0571-83717327 公司传真: 0571-83872034 所属行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生产: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 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煤炭(无 储存);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和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143586141L 二、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董事会或有权决策部门决议 1、董事会决议 2017年6月26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 次债券发行承销商、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2018年7月13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延长《关于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 作出决议之日(即2017年7月11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完成发行及上市工作”以 及债券发行方式明确为“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采取分期发行方式”的事 项。 2、股东会决议 2017年7月11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 次债券发行承销商、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2018年7月16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延长《关于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8 作出决议之日(即2017年7月11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完成发行及上市工作”以 及债券发行方式明确为“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采取分期发行方式”的事 项。 (二)备案情况 2018年8月17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1333号文 核准公开发行,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发行相关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60亿元(含3.6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3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 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 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 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7、投资者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9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 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发行方式,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 价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1、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对于逾期未支付的 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 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20%。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起息日:2019年10月29日。 14、付息日: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2个计息年度行使回售权,则本期 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5、到期日:2022年10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交易日);如投资者于第2个计息年度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本金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本金 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8、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 股东配售。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牵头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6、质押式回购安排: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10月24日。 发行首日:2019年10月2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0月2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住所: 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 联系人: 张开元 联系电话: 0571-83717327 传真: 0571-83872034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 熊毅、柳则宇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50329583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 徐睿、杨芳、罗晨、徐淋 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504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郑金都 住所: 杭州市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楼 经办律师: 柴善明、刘珂 联系电话: 0571-87206732 传真: 0571-87206812-067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李金才 住所: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 门5017室-11 经办会计师: 俞德昌、陈春波 联系电话: 0571-82652279 传真: 0571-82628144 (六)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人: 李晶、任贵永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010-85172818 (七)监管银行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9号 联系人: 高欣佳 联系电话: 0571-82655013 (八)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216200100100396017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 309290000107 (九)申请提供本期债券上市交易服务场所及登记机构 1、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王建军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667 2、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总经理: 周宁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5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证 券)融券专户、证券衍生品投资部自营账户和证券衍生品投资部划入券源股东账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6 户分别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000703.SZ)43,700股、64,690 股和43,700股。截至2019年3月3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 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非股权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 恒逸石化(000703)4,909,046股;信用融券专户累计持有恒逸石化(000703) 12,000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恒逸石化(000703)37,386,603股。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 目经办人员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 其他非股权利害关系。 除上述中介机构及相关披露事项外,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与所聘 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 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1779号),公司的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联合信用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 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联合信用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本期债券 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恒逸集团”)的评级反映了公司在石化化纤行业处于龙头地位, 且PTA-聚酯产能位于全球前列,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逸石化”)在生产规模、研发能力、品牌认可度及产品差异化等方面具 备综合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规模持续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 状况良好。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经营扩张使得公司债务负担加重、短期债务 较为集中、受原料及产品价格影响较大,公司贸易业务易受行业价格波动影响、 盈利能力弱,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大且实收资本较低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 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公司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的不断推进,将打通石化上下游产 业链,形成炼化一体化产业格局,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巩固和提升其市 场竞争地位。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水平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 评级认为,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1)优势 ①随着化纤行业去产能政策推进,环保政策趋严,以及宏观经济的逐渐复苏, 涤纶产品整体供需关系得到改善,景气度逐渐回升,助推行业内企业经营向好发 展。 ②公司在石化化纤行业处于龙头地位,PTA-聚酯产能位于全球前列,行业 知名度高。公司文莱PMB项目常减压装置已于2019年三季度投产,投产后, 将打通石化上下游产业链,形成炼化一体化产业格局,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 ③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规模持续提高,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较佳, 收入实现质量较高。 (2)关注 ①公司贸易业务收入规模持续扩大,但易受行业价格波动影响,盈利能力弱。 ②公司权益结构中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大,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未 分配利润规模较大,公司所有者权益稳定性有待提高。 ③公司短期债务占比下降主要系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长期债务增加所致, 仍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④公司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由于不同国家经济政策环境 不同,且海外项目在跨国管理、地缘政治及汇率变动等方面面临一定的经营及管 理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 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公告 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9 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 定期跟踪评级。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 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 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浙江恒逸集 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 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 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直至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 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 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时主 体信用评级情况如下: (1)中债资信 发布日期主体评级评级展望变动方向评级机构 2019-6-6A正面维持中债资信 2018-11-28A正面维持中债资信 2017-8-1A稳定维持中债资信 2016-7-26A稳定调低中债资信 2013-1-17A+稳定首次中债资信 (2)大公国际 发布日期主体评级评级展望变动方向评级机构评级方式 2019-7-1AA+稳定维成大公国际发行人委托 发布日期 主体评级 评级展望 变动方向 评级机构 评级方式 2018-11-26 AA+ 稳定 维成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8-6-27 AA+ 稳定 调升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8-3-27 AA 正面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7-10-12 AA 正面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7-6-28 A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6-10-31 A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6-9-30 A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6-7-1 A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6-1-19 A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1-9-5 AA 稳定 调高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1-3-21 AA- 正面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10-6-12 AA- 稳定 调高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09-11-13 A+ 稳定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08-12-29 A+ 负面 维持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2007-10-10 A+ 稳定 首次 大公国际 发行人委托 (3)主体评级差异说明 I、中债资信 中债资信于2016年7月将发行人主体评级由A+调减为A。由于2013-2015 年行业处于下行周期,中债资信于2015年将荣盛集团主体评级下调至A,但是 2015年未对发行人主体评级进行下调,于是就在2016年对发行人主体评级进行 了下调。 II、大公国际与联合信用评级差异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出具的《浙江恒逸集团 有限公司主体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大公国际对发行人 出具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正面”的评级结果。与本次债券评级报告中 联合信用对发行人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的评级结果不 同。 大公国际给出的评级观点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 或“公司”)主要从事PTA(精对苯二甲酸)、聚酯纺丝(PET)、加弹丝(DTY) 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石化化纤产业 链,PTA及聚酯业务规模优势明显,原材料采购可获得较大价格优惠,在建项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1 目若顺利投产,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以及2017年以来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将面临 一定资金支出压力,有息债务规模占比较大,所有者权益稳定性较弱及对外担保 存在一定或有风险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票据 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预计未来1~2年,若PMB石油化工项目顺利建成 投产,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将得到较大提升。综合来看,大公对恒逸集团的评级 展望为正面。 主要优势/机遇:(1)公司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石化化纤产业链,增强了整体 抗风险能力;(2)公司控股、参股公司PTA及聚酯年产能均位居行业前列,规 模优势明显;(3)公司PTA主要用于内部下游聚酯生产,有利于保证公司聚酯 生产的原材料供给,MEG(乙二醇)通过与PX捆绑采购使得公司获得较大的价 格优惠。(3)公司石油化工项目预计2018年底完工,投产后,公司产业链完整 度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巩固和增强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4)2017年以来, 随着PTA贸易规模的扩大以及PTA和聚酯行业的回暖,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快速增长。 主要风险/挑战:(1)公司石油化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未来面临一定的资 金支出压力;(2)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占总负债的比重较高且以短期有息 债务为主,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3)公司未分配利润规模大,少数股东 权益占比较高,所有者权益稳定性较弱;(4)公司对外担保企业行业和区域集 中度较高,且部分对外担保企业出现亏损,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公告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主体跟踪评级结果为AA+,较 前次评级结果有所上调,评级展望为“稳定”。至此,大公国际与联合信用对发行 人的主体评级不再存在差异。 三、发行人的信用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19年5月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 发行人未结清信贷均为正常类,发行人无不良或关注类已结清贷款业务,亦无不 良或关注类已结清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各大银 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也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支持。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总额为586.35亿元, 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347.51亿元,未使用额度238.84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结余额度 1 中国银行 754,052 487,649 266,403 2 国家开发银行 1,022,485 942,578 79,907 3 进出口银行 687,878 516,564 171,314 4 工商银行 489,109 259,291 229,818 5 建设银行 170,000 107,140 62,860 6 农业银行 240,000 134,899 105,101 7 招商银行 175,602 76,432 99,169 8 兴业银行 175,000 88,958 86,042 9 民生银行 220,000 154,200 65,800 10 交通银行 155,000 66,033 88,967 11 北京银行 20,000 20,000 0 12 光大银行 114,950 46,777 68,173 13 广发银行 45,000 44,983 17 14 中信银行 83,000 72,320 10,680 15 恒丰银行 11,000 10,310 690 16 华夏银行 96,300 54,021 42,279 17 汇丰银行 3,367 384 2,983 18 江苏银行 60,000 29,016 30,984 19 南洋银行 30,000 12,993 17,007 20 宁波银行 19,960 13,607 6,353 21 农商银行 41,000 27,080 13,920 22 平安银行 25,000 6,994 18,006 23 浦发银行 66,000 26,545 39,455 24 星展银行 67,335 0 67,335 25 东亚银行 8,700 762 7,938 26 浙商银行 101,843 101,270 573 27 邮储银行 30,000 768 29,232 28 苏州银行 5,000 3,746 1,254 29 大连银行 80,000 75,000 5,000 30 荷兰安智银行 107,736 5,939 101,797 31 华侨银行 94,269 0 94,269 32 恒生银行 6,734 3,138 3,596 33 新加坡工商银行 67,335 7,595 59,740 34 杭州银行 10,000 9,997 3 35 南京银行 11,000 11,000 0 36 大华银行 134,670 28,538 106,132 37 法国兴业银行 60,602 0 60,602 38 马来西亚银行 101,003 0 101,003 39 法国巴黎银行 161,604 18,589 143,015 40 中石化财务公司 10,000 10,000 0 41 法国外贸银行 101,003 0 101,003 合计 5,863,535 3,475,115 2,388,42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 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 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已发行的债券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主体 债务类型 债务名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恒逸集团 中期票据 16恒逸MTN1 2016/1/15 2019/1/15 7 5.83%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6恒逸SCP001 2016/2/29 2016/11/25 5 4.65%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6恒逸SCP002 2016/3/9 2016/12/2 10 5.00% 恒逸集团 短期融资券 16恒逸CP001 2016/7/13 2017/7/13 5 5.20% 恒逸集团 短期融资券 16恒逸CP002 2016/8/5 2017/8/5 5 4.50%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6恒逸SCP003 2016/9/19 2017/6/18 5 3.89% 恒逸集团 可交换债券(非公开发行) 16恒逸01 2016/10/21 2019/10/21 20 3.00%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6恒逸SCP004 2016/10/31 2017/7/28 5 3.89%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6恒逸SCP005 2016/11/30 2017/8/27 5 4.20%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7恒逸SCP001 2017/2/21 2017/11/18 5 4.98% 恒逸集团 短期融资券 17恒逸CP001 2017/3/1 2018/3/1 6 4.98%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7恒逸SCP002 2017/4/12 2018/1/7 6 5.23% 恒逸集团 超短期融资券 17恒逸SCP003 2017/4/24 2017/10/21 4 5.30% 恒逸集团 短期融资券 17恒逸CP002 2017/6/13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