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孚:中德证券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7:06:57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孚:中德证券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河南中孚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事项
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德证券




保荐机构


)作为
河南
中孚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孚实业




公司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
9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中孚实业提供担保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10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林州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
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
23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
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12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
额为
534,067.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04.14
万元,净资产为
215,363.68

元;
2018

1
-
12
月营业收入
310,590.19
万元,净利润为
-
29
,312.1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2019

6

30
日,
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44,807.07
万元,负债总额

317,798.67
万元,净资产为
227,008.40
万元;
201
9

1
-
6
月营业收入
103,985.55
万元,净利润为
11,644.72
万元。(以上数据

经审计)



2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所:
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
管存拴


注册资本:
33,168
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
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
8

12

31
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
141,
039.09
万元,负债总额

229,
0
39
.
23
万元,净资产为
-
8
8
,
000
.
1
4
万元;
201
8
年度营业收入
244,234.61
万元,净利润为
-
121,646.13
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
9

6

30
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
134,756.56
万元,
负债总额

225,676.36
万元,净资产为
-
90,919.79
万元;
201
9

1
-
6

营业收入

2,787.38
万元,净利润为
-
2,853.1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2
)本次公司拟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
新增担保
额度,担保期限
1
年,融资主
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1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
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林丰铝电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
公司
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9

9

3
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0.34
亿元,实际
担保总额为
70.29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合计的
212.94
%
,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7.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72.
83
%
;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3.2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40.11
%


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2.54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0.63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中孚实业

中孚电力、林丰铝电
提供担保
事项
进行了论证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
,公司应当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

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事会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
可实施。

保荐机构
同意
中孚
实业

中孚电力、林丰铝电
提供担保
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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