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丰泰:关于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1:05:58 中财网
原标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丰泰:关于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招商丰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本基金”)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低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的
相关基金费率,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00%调低至0.60%,托管费年费率由
0.25%调低至0.15%。


二、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根据上述方案,对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的“一、基金管理人”中的原
文: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6351”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李浩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3199596”

2、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的“二、基金托管人”中的原
文: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修改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3、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根据上述修改,对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基金管理
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本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重大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我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自2019年10月25日起生效。自2019年10月25
日起,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将按新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与基金
托管费。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修改后的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LOF)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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