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新余 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国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余国科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3,321,933.9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478,066.05元。上述 资金到账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 月6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52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投 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签约单位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 型 产品 代码 金额 (万 元) 产品起 息日 预计产 品到期 日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是否 到期 赎回 1 江西新余国 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 存款固定持有期产 品JG902期 保证收 益型 1101168902 1,200 2019- 1-30 2019-4- 30 3.85% 是 2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H0002123 3,000 2019- 1-30 2019-4- 30 3.28% 是 3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H0002123 2,000 2019- 1-30 2019-4- 30 3.28% 是 4 江西新余国 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 存款固定持有期产 品JG902期 保证收 益型 1101168902 1,500 2019- 3-15 2019-6- 13 3.75% 是 5 江西新余国 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利多多公司JG1002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 性存款(90天)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1201196002 2,000 2019- 6-21 2019-9- 21 3.80% 是 6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TH000140 2,700 2019- 6-20 2019-9- 20 3.85% 是 7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TH000140 2,000 2019- 6-20 2019-9- 20 3.85% 是 8 江西新余国 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利多多公司JG1001 期人民币对公结构 性存款(30天)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1201196001 2,500 2019- 9-27 2019- 10-28 3.45% 否 9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CNC00561 2,600 2019- 9-27 2019- 11-26 1.25%- 3.35% 否 10 新余国科特 种装备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阳明路支行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CNC00561 1,800 2019- 9-27 2019- 11-26 1.25%- 3.35% 否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相关产 品尚有6,900万元未到期。 三、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延长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满足如 下条件的投资产品: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 4、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委托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期限 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2019年12月19日)起,投资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有效期结束之日(即2019年12月 19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 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理财产品购买协 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内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开展审计,出具审计报 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 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1、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余国科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延长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延长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余国科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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