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利一年理财债券: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原标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招利一年理财债券: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2014年 9月 10日《关于核准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930号文)和 2017年 5月 3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 于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363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8月 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 为 2019年 10月 23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2月 1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 计。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目录 §1绪言............................................................................................................................................ 4 §2释义............................................................................................................................................ 5 §3基金管理人 ............................................................................................................................... 10 §4基金托管人 ............................................................................................................................... 20 §5相关服务机构 ........................................................................................................................... 22 §6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29 §7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 30 §8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31 §9基金的投资 ............................................................................................................................... 40 §10 基金的业绩 ............................................................................................................................. 50 §11 基金的财产 ............................................................................................................................. 51 §12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2 §13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6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15 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60 §16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2 §17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3 §18 风险揭示 ................................................................................................................................ 69 §19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3 §20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21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22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3 §23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5 §24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06 §25 备查文件 ............................................................................................................................... 107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基金法》: 《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运作办法》: 指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指《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招利一年期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指《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的更新; 指《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指 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并 于2012年6月19日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流动性规定》: 中国证监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或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销售业务: 销售机构: 登记业务: 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6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基金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基金募集期: 存续期: 封闭期: 开放期: 基金份额折算: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和交易基金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 3个月;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或每一个开放 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 期间。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 期的最后一日,如次年没有对应的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 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 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 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申请; 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 10个工 作日的期间,投资者可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如出 现暂停运作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重新确定新封闭期的起 始时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指在每个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首个封闭期除外),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所 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 7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工作日: T日: T+n日: 开放日: 开放时间: 《业务规则》: 认购: 申购: 赎回: 基金转换: 转托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元: 基金收益: 行折算的行为。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指自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指开放期内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的工作日;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指人民币元;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8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 摊余成本法: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 损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 流动性受限资产: 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 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介; 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9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 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12月 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 千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 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 立时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40%,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 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 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 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 有的公司10%、10%、10%及 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 让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 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 招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ING Asset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2013年 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 给招商证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 55%,招商证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 4 月 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 9月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 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 11月 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代码600999);2016年 10月 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60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李浩先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 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 4月至2002年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 年 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 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年 5月起担任招 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 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花旗集团)信用风险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招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 7月至 2001年 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先生,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 8月至 1997年 9月在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 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 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 9月至 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 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 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 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士,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 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 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 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 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年 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 合伙人。2016年 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9月至今任汇丰 前海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先生,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 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 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 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 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 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 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赵斌先生,毕业于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分别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6年4月历任招商银行证券部员工、福田营 业部交易室主任;1996年4月至2006年1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营业部、深圳 龙岗证券营业部、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06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招 商证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赵斌先生于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5月 担任招商证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 7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7月起担 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招商证券合规总监、 纪委书记,2018年 11月起担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 9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财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 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 6月 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 2月起任零售金融总部副总裁兼总行零售信 贷部总经理。2017年 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年 1月起任总行资产负债管理 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 、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 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金旭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钟文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 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 4月至2000年 1月于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2004年 1月至 2008年 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 11月至 2015年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先生,副总经理,南京通信工程学院工学硕士。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 TMT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交易主管;2008年 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总监、研究部总监,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量化&保本投资事业部总 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先生,副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 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 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 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 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 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 务工作;2001年 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 2月加 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3.2.4 基金经理 郭敏女士,硕士。曾任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咨询工作;2013年6 月加入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投资部信用评估研究员,主要负责银行协议存款评级以 及信用债内部评级和研究工作;2015年 5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 曾任高级研究员,负责产业债和城投债的入库评级、信用跟踪、调研以及信用债策略研究 工作,现任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 12月 7 日至今)、招商招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8年 12月 7日至 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马龙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7年 8月 17日至 2018年 12月 21日。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一部总监王景、交易 业务总监兼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3.2.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5 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 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 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 查情况等。 (3)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 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 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 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5)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 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 们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 度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进行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 法对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 监控工作、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 个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 营思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 业务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 手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 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 相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 的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 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操作控制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 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 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 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 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B.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 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 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 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 效性。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4 基金托管人 4.1 基金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4.2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年,现有员工 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4.3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0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62只, QDII基金 38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4.4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SAS70”、“AAF01/06”、“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4.5 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1801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23楼 电话:(0755)83190401 联系人:任虹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厦 11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部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5.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信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95 传真:0411-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96067 传真:0512-69868373 联系人:葛晓亮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 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电话:010-52413385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魏晨 统一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地址: www.yixinfund.com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 龙园 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 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119 传真:0411-84396536 统一客服电话:400-6411-001 公司网站地址: www.haojiyoujijin.com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统一客服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站地址: www.csco.com.cn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公司 7650号 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 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 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46层 4609-10单 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400-021-8850 联系人: 余永健 网址: www.harvestwm.cn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 刘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5369 联系人: 付文红 网址:http://www.xincai.com/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 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 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7层 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联系人:徐伯宇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 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联系人:王茜蕊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 大厦 11楼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95017转 1转 6 或 075586013388 公司网址:https://www.tenganxinxi.com/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 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010-57756074 客服电话:400-786-8868 公司网址:http://www.chtfund.com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 院 1号楼冠捷大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1350118492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施燕华 联系电话:18901685505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s://www.wg.com.cn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 幢 1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王语妍 联系电话:13810785862 客服电话:95055-9 公司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5.2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5.3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联系人:刘佳 5.4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电话:021-6141 8888 传真:021-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芳、吴凌志 联系人:汪芳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4〕930号文准予注册和 2017年 5月 31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 部《关于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7】1363号) 准予公开募集。募集期从 2017年 7月 10日起到 2017年 8月 10日止,共募集 2,338,592,831.0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40,553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7年 8月 1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7 基金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7.1 基金的封闭期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封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 括该日)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如次年对日为非工作日,则该日的下一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如次年没有对应的 日历日期,则以下一个工作日为该封闭期的最后一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 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次年对日(包括该日) 的期间,以此类推。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交易的申请。 7.2 基金的开放期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 10个工作日的期间。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 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7.3 基金份额折算 每个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首个封闭期除外)。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 提下,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0元,基 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如出现暂停运作的情形,本基金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折算公式为: 前前 NUM 后 = NAV × NUM 1.0000 其中: 前 NAV 为折算前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基金的份额净值 前 NUM 为折算前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基金的份额数 后 NUM 为折算后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基金的份额数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8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8.1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将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进行。 其中,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渠道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具 体代销渠道名单以份额发售公告为准。直销及代销机构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 关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8.2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开放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转换转入业务。若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 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 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 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 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 开放期,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转换业务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供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 换服务。转换业务开通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收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价格。 8.3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 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4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有关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 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 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 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 1份。 3、基金转换的限制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在开放期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 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份。 在开放期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 于 1份。留存份额不足 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4、投资者投资招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00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8.5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并 由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 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基金合同 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 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 延。 3、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 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如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则依规定执行。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仍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且未发生基金合同 第三部分第九条所述的自动赎回情形,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份额对应资产将转入下一封闭期。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上述 业务的办理时间、方式等规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8.6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500万 0.4% M≥500万每笔 5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 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 持有人大会。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对其他投资者不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 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 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网上交易 包括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和 400-887-9555的电话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 标准的调整请查阅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及公司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 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本基金的销售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 告。 8.7 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400元申购本基金,且该申购申请被全额确认,对应的申购费 率为0.4%,假定申购当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金额=100,400元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净申购金额=100,400/(1+0.4%)=100,000元 申购费用=100,400-100,000=400元 申购份额=100,000/1.2000=83,333.33份 即投资者选择投资 100,400元本金申购本基金,假定申购当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可得到 83,333.33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的金额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 10,000份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时间不少于 7日,不收取赎回费,假 设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80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680=10,680.00元 赎回费用=10,68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680.00-0=10,68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 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80元,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680.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该基金资产净值/T日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8 申购、赎回的登记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 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 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告。 8.9 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 理人决定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发行人或交易对手违约导致本息兑付出现困难。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 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3、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 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并重新开放的,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运作引 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8.10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 关机构。 8.1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8.12 其他申购赎回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影响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调整基金 申购赎回方式,或开通其他服务功能,并提前公告。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8.13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在未来系统条件充分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安 排本基金某一或全部类别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事宜。本基金某一或全部类别基金份额的上市 交易事宜无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具体上市交易安排,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发布相关公告,并告知相关机 构。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9 基金的投资 9.1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 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9.2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 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纯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 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本基金不进行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投资可 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封闭期运作满 3个月内、每个封闭期届满前 1个月及每 个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9.3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 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 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 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 完全变现。 1、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信用利差、市场流动性、经济环境等 因素,确定该封闭期内信用债、利率债、债券回购等的投资比例。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 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 保持组合的稳定,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 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 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 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 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 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 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 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一旦建仓完毕,初始杠杆 确定,将维持基本恒定。通过这种方法,本基金可以将杠杆比例稳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 平。 4、现金管理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 (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由于在建仓期本基 金的债券投资难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期结束 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付息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 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 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基金现金分红。 5、再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对于这些利息收入,本基金将再 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并持有到期。如果付息日距 离封闭期末较近,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 另外,由于本基金买入的债券的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因此, 在封闭期结束前,本基金持有的部分债券到期后将变现为现金资产。对于该部分现金资产, 本基金将根据对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交易情况、流动性、相对收益、信用风险 等因素,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 和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并持有到期,获取稳定的收益。 6、私募债投资策略 招商招利一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一九年第二号) 本基金对私募债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于 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 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在私募债选择方面,本基金将采用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持有债券的信用评级 进行持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重点关注私募债的发行要素、担保机 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私募债的分析侧重于依靠公开信息。由 于非上市公司私募债的公开信息较为稀少,透明度低,本基金对非上市公司私募债的选择 主要基于管理人对债券担保机构和承销商的能力、信誉度的持续跟踪。与公募信用债相比, 私募信用债的流动性较低,条款设置上灵活性更强。未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运作的特 点对拟参与投资的私募债提出个性化设计条款,规避有关风险,增强组合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结合国 内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在合理的货币利率随机模型、提前还款和坏帐预估水平以及现有 中标利差及即期利率期限结构等综合条件下运用蒙特卡罗模拟进行利率路径模拟,估计提(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