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旗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2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0 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费铮翔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于2018年8 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林梧实业有限公司出售与眼镜镜片业务相关 的资产与负债,出售的标的资产之一为上海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康耐特”)100%股权,上海康耐特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防蓝光树脂镜片生 产线建设项目随之一并转让。收到的转让价款人民币6,000万元将根据募集资金 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 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