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和H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国南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中国 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和向南航集团全资子公司南龙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龙控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 地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的相关 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向南航集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和向南龙控股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 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关联交易 议案进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为公司募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扩大机队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提 高偿债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和综合效益,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郑凡 顾惠忠 谭劲松 焦树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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