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原标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东吴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9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2 二、释义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 服务机构 ................................ ..................... 23 六、基金的分级 ................................ ....................... 57 七、基金的募集 ................................ ....................... 42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3 九、可转债 A 份额与可转债 B 份额的上市 交易 ............................. 44 十、东吴转债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6 十一、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 56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58 十三、基金的业绩 ................................ ..................... 70 十四、基金的财产 ................................ ..................... 71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 72 十六、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6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8 十八、基金份额折算 ................................ ................... 79 十九、可转债 A 份额与可转债 B 份额的终止运作 ........................... 86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8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9 二十二、风险揭示 ................................ ..................... 91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1 二十四、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03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3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 ...... 141 二十七、其它应披露事项 ................................ .............. 143 二十八、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6 二十九、备查文件 ................................ .................... 147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 3 】年 【 11 】月 【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 核准 东吴 中 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 2013 】 1471 号 ) 注册 募 集 。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等 。 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看, 可转债 A 份额持有人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 3 .00% ,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 益相对稳定的特点。 可转债 B 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点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 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 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 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 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余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 9 年 5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其他有关规定及《 东吴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东吴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 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可转债 A 份额 与 可转债 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 1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年 7 月 26 日 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基金份额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是基金组 合份额, 基金 简称 ”东吴转债” ,分为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分级份额包括两类,优先收益 类份额( 基金 简称“ 可转债 A ”)和进取收益类份额( 基金 简称“ 可转债 B ”)。 可转债 A 与 可转债 B 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7 ∶ 3 的比例不变 1 9 、 东吴转债份额 :指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20 、 可转债 A 份额:指获取优先收益的基金份额,即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2 1 、 可转债 B 份额:指获取进取收益的基金份额,即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2 2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 3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 4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 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6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7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8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9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 其他交易系统办 理 东吴转债份额 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 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30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并利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办理 东吴转债份额 认购、申购、赎回以及 可转债 A 份额与 可转债 B 份额上市交 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 申购、场内赎回 3 1 、直销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2 、场外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场外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3 3 、场内代销机构:指代为办理场内基金销售业务,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且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3 4 、代销机构:除特别说明外,指场外代销机构和场内代销机构的合称 3 5 、销售机构: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 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 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 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8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 9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40 、基金账户:指基金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基金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4 1 、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 券账户。 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 2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 3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 4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 5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 6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 7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 8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 9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50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 1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 2 、《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及不时作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5 3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 4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5 5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 6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 可 转债 A 份额、 可转债 B 份额的行为 5 7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东吴转债份额 的场内份额 与 可转债 A 份额、 可转债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 8 、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0 份 东吴转债份额 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7 份 可转债 A 份额与 3 份 可转债 B 份额的行为 5 9 、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7 份 可转债 A 份额 与 3 份 可转债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 10 份 东吴转债份额 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0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折算, 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的行为 6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 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行为 6 3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 ( 网点 )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 4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 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 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 开放日, 东吴转债份额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 东吴转债份额 、 可转债 A 份额与 可转债 B 份额) 的 10% 6 7 、元:指人民币元 6 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 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 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7 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7 3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 4 、指定 媒 介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7 5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设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 04 】 13 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贾云鹏 电话:( 021 ) 50509888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公司网址: www.scfund.com.cn 1 、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 有限公司 30% 合 计 100% 2 、 简要情况介绍 :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 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 策、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 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 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 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 究员,国 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 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 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 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 司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 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 洲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 限公司财 务总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 上海分所工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 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 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 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 公司财务 经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 副总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 高管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 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 书记、董事、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 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 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石路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 监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 券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 部、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基金经理 杨庆定,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专业毕业。历任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研究员与结构融资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期间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再次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兼固 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5 月 9 日起担任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8 日起担任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 5 月 19 日起担任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其中, 2014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担任东吴配置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 12 月 25 日由原东吴配置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 25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担任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无。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程涛、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斌、 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程涛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 2 )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 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 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 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 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 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1)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 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 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合 规风控 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 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 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 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 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 , 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 ,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 合规风控部 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 , 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 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 ,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 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 方面的重大事项。 3 )督察 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 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 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 全部责任 ,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 , 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 , 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 确的分工 ,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 , 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 , 并得到高管人 员的支持 , 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 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 投资决策分开 , 基金交易集中 ,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 从制度上减少和防 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 , 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 , 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 , 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 , 使用适 合的程序 , 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 , 对风 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 , 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 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 ,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 建立数量化的 风险管理模型 , 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 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 , 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 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 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 (0755) 2219 77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安银行 58% 的股份,为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8 年末, 平安银行有 80 家分行 , 共 1,057 家营业机构。 2018 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 1,167.16 亿元(同比增长 10.3% )、净利润 248.18 亿元(同比增长 7.0% )、资产总额 34,185 .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2% )、吸收存款余额 21,285.5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贴现) 19,975.29 亿元(较 上年末增幅 17.2%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处、资金 清算处、规划发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 8 个处室,目前部门人 员为 60 人。 2 、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 , 男 ,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注册私人银 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本外币资金清 算,银行 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 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 科学校任教; 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 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 1999 年 3 月- 20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任行长助理; 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 公司银行部任副总经理; 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 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同业银行 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 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 运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 2011 年 12 月任平 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 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58 万亿,托管证券 投资基金共 113 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量子生命 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嘉合磐石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顺鑫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 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 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南方荣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博时丰达纯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 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 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 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丰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 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定 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 - 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中债 -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 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安平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要求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 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 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 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 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 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 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 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 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 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 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 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 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 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 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联系人: 贾云鹏 直销电话:( 021 ) 50509880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 021 )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 、 场外 代销机构: (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 : //bank.ecitic.com (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 6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服热线: 95398 公司网址: www.hzbank.com.cn ( 7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 0577 - 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 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热线: 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 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 //www.txsec.com ( 1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 //licaike.hexun.com/ ( 11 )诺亚正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1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1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1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18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 com ( 1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 2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 2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 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 23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热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 2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 : //www.yilucaifu.com ( 2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 26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