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鼎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22:16:05 中财网

原标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鼎利: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东吴
鼎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9

2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3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1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49
十、基金的投资
................................
.......................
50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6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6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63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7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十八、风险揭示
................................
.......................
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8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3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5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7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28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2
】年【
11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鼎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12
】【
1609
】号

的核准,进行
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4

25
日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即
2016

4

25
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
鼎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4

25
日办理完毕运作期届满转换相关工作,自
2016

4

26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
鼎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变更为“
东吴鼎
利(
LOF
)”

,基金代码仍为
165807
,场内简称仍为“东吴鼎利”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
鼎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其中,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相对
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
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
基金品种,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


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规定》




其他有关规定及《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
鼎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
、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2

17
日修订通过,
2013

3

15
日公布,

2013

6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人: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

东吴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
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
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业务规则》:指《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2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3

元:指人民币元


4
4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49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0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1
、开放日:指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5
2
、分级运作周期届满时的基金转换:指基金分级运作周期届满,本基金将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的行为。转换后的基金名称变更为“东吴鼎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5
3
、上市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5
4
、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
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
场外赎回


5
5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
基金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
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5
6
、上市交易:指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5
7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5
8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59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
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
0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
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200135)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设立日期:
2004

9

2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4

13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贾云鹏


电话:(
021

50509888


传真:(
021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公司网址:
www.scfund.com.cn


1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
有限公司


30%






100%




2

简要情况
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
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
策、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益投资总部、
固定收益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
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
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
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
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
投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
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
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
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
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
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
力资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
司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
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
洲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
门经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
上海分所工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
、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
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



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
经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
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
副总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高级管理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
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
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
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
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
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
监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
券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
部、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陈晨,硕士,2011年6月获厦门大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华
泰(联合)证券研究所任固定收益研究员,自2013年3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直从事债券投资研究工作,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6月8
日起担任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8年11月2日起担任东吴鼎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其中2016


年11月7日至2018年10月13日担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
28日至2018年12月7日担任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历任基金经理:

杨庆定
,2013

0
6

25
日至
201
8

12

05
日。



丁蕙,
2013

04

25
日至
2014

06

28
日。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程涛、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
斌、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程涛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
)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
会主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会计账册
、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
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
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
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承销证券;
(6)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10)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部
,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
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
和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规风控部
对各部门的
合规风控
职能;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
对其相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而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
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合规风控部
负责监察公司的
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
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事项。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
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
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

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
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
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
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5,311.71亿元。2018年1-12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736.3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3
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


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
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
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
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
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0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
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
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
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
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规范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
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
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
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联系人:
贾云鹏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
)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scfund.com.cn


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

//bank.ecitic.com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服热线:
95398


公司网址:
www.hzbank.com.cn



9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
0577
-
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1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热线:
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1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www.txsec.com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licaike.hexun.com/



13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c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821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18
)上海长量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20
)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4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1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10

1001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com



2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SOHO
现代城
C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2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2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6
)北京晟视
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21&28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热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27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

//www.yilucaifu.com



28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2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
址:
https://www.zhixin
-
inv.com/



30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服热线:
0571
-
86915761


公司网址:
www.cd121.com



31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8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热线:
400
-
821
-
0203



3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热线:
400
-
166
-
6788


公司网址:
http

//www.66zichan.com



33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201

A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热线: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
jin.com



3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热线: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址:
www.lufunds.com



36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热线:
021
-
22267943


公司网址:
http

//www.dtfortune.com/



3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邮编:
510308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

//www.yingmi.cn/



38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17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WEEHOWE
(张伟豪)


客服热线: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39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7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热线:
400
-
876
-
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4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4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热线:
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
http://www.gtja.com



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4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
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4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法定代表人:霍达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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