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8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陈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前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有关保密 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广东新供销天恒控股有限公司 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1.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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