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62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之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收到杭州锦江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二期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 7,000万元。根据《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双方确认,2018年 度业绩承诺补足金额为19,726.87万元,锦江集团分三期支付。至本公告披露日, 盛波光电已收到两期业绩承诺补足款合计1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改善子公司盛波光电的经营情况,公司于2016年底为盛波光电增资扩股 引入锦江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 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锦航投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锦 航投资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 详见2016年12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63 号公告。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公司与锦江集 团、锦航投资就盛波光电未来经营管理及发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署了《合作 协议》,由锦江集团对盛波光电进行业绩承诺,以使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的合作达 成更好成效。根据《合作协议》,锦江集团通过锦航投资入股盛波光电后,将充 分发挥锦江集团在体制、机制、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及行业整合的成功经验, 并对盛波光电作出了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销 售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5,000万元、20亿元/1亿元,25亿 元/1.5亿元,原则上,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 2017年不低于70%,2018年后不低于80%。如上述业绩未能实现,锦江集团应在 年销售收入及年净利润等数据统计完成之日起10日内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进行 现金补足。详见2016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67号公告。 2018年度,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盛波光电实 现年度净利润-9,726.87万元,营业收入11.25亿元,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74.01%。虽然本年度重点销售产品的销售额持续 提升,但产品销售规模不及预期,距承诺的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偏光片及相关光 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三项指标的差额分别为87,545.90万元、 19,726.87万元和5.99%。因此,盛波光电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合 作协议》约定,锦江集团需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详见2019年 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盛波光电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盛波光电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进展情况 本着合作初衷和互谅互让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锦江集团已就2018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9年9月2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签署了《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以 下简称“《支付协议》”)。详见2019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45号)、《关于公司签署<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暨子公 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47号)。 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足款之支付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锦江集团 签署《支付协议》,《支付协议》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2019年10月9日,盛波光电收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一期2018年度业绩承 诺补足款5,000万元。详见2019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51号)和《关于子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19-52 号)。 2019年10月31日,盛波光电收到锦江集团支付的第二期2018年度业绩承 诺补足款7,0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江集团剩余最后一期业绩承诺补足款7,726.87万元 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锦江集团按照《支付协 议》的约定支付,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锦江集团后续未按 时支付,公司将依据《支付协议》的约定,要求锦江集团支付违约金,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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