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货币: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更新)
原标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货币: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更新)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2019 年 10 月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 月18日证监许可[2008]142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 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 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 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 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 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对本招募说明书(2019年10月 更新)进行了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 26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 ................................ ................................ ................................ ................................ ... 63 七、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6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其他注册登记业务 ................................ ................................ ................... 66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76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 ................................ ................................ ............................... 89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 9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 93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 95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100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10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10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106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11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11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2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4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5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6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 16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 162 一、绪言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及《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 金 《基金合同》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 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 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 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 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 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 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 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国投瑞银货币 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 本基金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 020 年 9 月 1 日起 执行 ) 《业务规则》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市场基金业务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 构 基金管理人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AM 指瑞士银行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的规定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本基金 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 运费用 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 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 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和7日年化收益率 A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 级 B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 级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的日净收益 7日年化收益率 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 率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 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 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简称“指定报刊”) 和 / 或指定 互联网网站 (简 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2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杨蔓 客服电话: 400 - 880 - 6868 传 真:( 0755 ) 8290404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51% 瑞银集团 49%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叶柏寿先生,董事长,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干部、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研究室副 主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干部、处长,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主任,国投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涛先生,董事,中国籍,管理学硕士。现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曾任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务部副经理、信托财务部经理、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项目经理,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业务主管、国投煤炭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山东省茌平造纸厂设计部 职员。 刘凯先生,董事,中国籍,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国投 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 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惠玲女士,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私募 融资部主管、资产管理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销 售部及研究部主管、董事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副总经理 级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也曾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部社保所任职。 韦杰夫(Jeffery R. Williams)先生,董事,美国籍,哈佛大学商学院工 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慈善基金会董事,曾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大瀚人力资源集团咨询董事会委员,哈佛中心(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深圳发展银行行长,渣打银行台湾分行行长,台湾美国国际运通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 行长,花旗银行台湾分行信贷管理负责人,北京大学外国专家。 史克通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及证券业务,兼任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重庆广电数字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山东鲁中律师事务所、威 海市永达高技术总公司。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任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爱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外名人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皇冠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担任审计和财 务分析工作。 邓传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人,兼任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公司、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成员 卢永燊先生,监事会主席,中国香港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部主管和瑞银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 瑞银资产管理公司泛亚地区财务部主管。以往在金融服务及电信行业担任多个财 务部管理职位。 张宝成先生,监事,中国籍,资源产业经济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国投泰康 信托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曾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国 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公司领导秘书,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行政助理,中国石油管 道分公司内部控制处科员,中国石油管道秦京输油气分公司计划科科员。 冯伟女士,监事,中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运营部部门总经理。曾任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清算主管,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研人员。 杨俊先生,监事,中国籍,经济学学士。现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部一级投资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彦杰先生,总经理,中国台湾籍,台湾淡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曾任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宏利投信台湾地区投资主管,复华 投信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长,保德信投信投资部投资主管,元大投信研究 部股票分析师,日商大和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国际证券研究部股票分析师, 国泰人寿理赔业务部理赔专员。 刘凯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 兼任国投 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督察长,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平安证券蛇口营业部投资顾问,君安证券东门南营业 部研究员,尊荣集团证券投资项目经理。 王书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兼任国投瑞 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职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投泰 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信托资产运营管理部门经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北京拓宇交通通用设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征费稽查 局哲盟分局,内蒙古哲盟交通规划设计院。 张南森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执行主管,湘 财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袁野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 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 王明辉先生,督察长兼董秘,中国籍,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 师协会会员、全球风险协会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监察稽核部及风险管 理部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 核审计总部审计总监。 章国贤先生,首席信息官,中国籍,浙江工商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兼任信息技术部部门总经理,曾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 副总监,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颜文浩先生,中国籍,英国莱斯特大学金融经济学硕士。 8 年证券从业经历。 2010 年 10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 2013 年 7 月转岗固定收益 部。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9 月 1 日期间任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融华债券、景 气行业混合、核心企业股票、创新动力股票、稳健增长混合、新兴产业混合、策 略精选混合、医疗保健混合、货币市场基金、瑞易货币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4 日 起兼任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23 日起兼任国投瑞 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 月 29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6 月 26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 于 2014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1 日任国投瑞银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1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瑞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7 月 6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全球 债券精选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期 间担任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 8 日期间担任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 部门副总经理 ,中国籍,中山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 13 年证券从业经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 CFA Institute )和全球风险协会( GARP ) 会员,拥有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和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 )资格。曾任东莞农 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研究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研究 员、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加入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2 日起担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1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 金及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6 月 24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 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15 日起兼 任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6 月 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9 月 6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顺祥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12 月 19 日起兼任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期间任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3 年 3 月 7 日至 2014 年 4 月 3 日期间任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3 年 3 月 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 期间任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3 年 7 月 17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期间任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4 年 9 月 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期间任大成信用增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期间任大成恒丰宝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期间担任国投 瑞银优选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徐栋先生,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陈翔凯先生, 2012 年 9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 李达夫先生, 2011 年 6 月 30 日至 2012 年 9 月 14 日; 韩海平先生, 2009 年 1 月 19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袁野先生,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文龙先生:基金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冬冬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基金经理 桑俊先生:研究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殷瑞飞先生:量化投资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汤海波先生:基金投资部海外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俊先生:交易部部门总经理 马少章先生:专户投资部部门总经理,投资经理 吴翰先生: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李达夫先生:固定收益部部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蔡玮菁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 3 ) 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提议召开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 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 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 2 、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 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 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 作; 3 、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 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4 、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 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 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5 、不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财产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 送,不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控制目标 ( 1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 2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3 )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 4 )将各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 面实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5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业务稳健运行,减轻或规避各种 风险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干扰。 2 、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1 )最高性 原则:风险控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工作,代表着公司经 营管理层对企业前途的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始终把风险控制放在公司内部控 制的首要地位并对此作出郑重承诺。 ( 2 )及时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公司开办新的业 务品种必须做到制度先行,在经营运作之前建章立制。 ( 3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 体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 、风险控制体系 ( 1 )风险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由五个不同层次的制度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次是内部控 制大纲;第三个层次是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部门管 理制度 ;第五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 2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防和控 制的组织,主要是通过董事会下设的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来实现的。它 们在风险控制中的职责分别是: ①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自有资产的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金资产经营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和 评估;对公司内控机制、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方案提交董 事会。 ②督察长履行的职责包括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 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就以上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通报并 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定期向合规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发现公司的违 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经营管理层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各职能 部门对经营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①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规 性、全面性、审慎性和适时性;评估公司合规与风险控制的状况;审议基金投资 的风险评估与绩效分析报告;审议基金投资的重大关联方股票名单;评估公司业 务授权方案;审议业务合作伙伴(如席位券商、交易对手、代销机构等)的风险 预测报告;评估公司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营销渠道等的风险预测和合规评价 报告;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解决方案;界定重 大风险事件和违规事件的责任;评估法规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 产生的影响等。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设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投资的业绩与风险分 析评价,并向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 ②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写、修订工作, 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 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品的异 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 训、离任审查等工作。 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自身工作中潜在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各业务部门作为公司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 格执行。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 层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一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 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 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 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 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 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 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建立了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设立 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 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信息披露 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方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 事会负责。督察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可以列席公司任何 相关会议,调阅公司任何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被督察部门对所提出的问题提供 有关材料和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行使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报告权和监督权。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 格制订了监察稽核工作的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强化 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 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 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 员具有明确的内控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 的独立进行,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定期更 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合规与风险控 制委员会及其业绩与风险评估小组,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 关的风险;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 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 、基金管理人承诺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 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 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 积极拓展各项托管 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 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 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 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 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 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 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 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 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 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 、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 命线。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 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 (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 (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 400 - 880 - 6868 网站: www.ubssdic.com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陶仲伟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 010 - 85109219 联系人:客服中心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 010 - 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 95566 网站: www.boc.cn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王未雨 客服电话: 95533 网站: www.ccb.com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 021 - 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 65558888 传真: 010 - 65550827 联系人:郭伟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http : //bank.ecitic.com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江宁路 16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 52629999 - 218022 传真: 021 - 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客服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 010 - 63636150 传真: 010 - 63636157 联系人:薛军丽 客服电话: 95595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 82806180 传真: 010 - 82806363 联系人:许广圣 客服电话: 95568 直销银行客服电话: 10100123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直销银行网址: www.mszxyh.com (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 010 - 68859404 传真: 0 10 - 68858057 联系人: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1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电话: 010 - 66224815 传真: 010 - 66226045 联系人:周黎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 010 - 85237675 传真: 010 - 85238680 联系人:张晔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 1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 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电话: 0755 - 22166574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 1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27 传真: 0411 - 82356590 联系人:李格格 客服电话: 4006640099 公司网站: www.bankofdl.com ( 19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电话: 0512 - 63969209 传真: 0512 - 63969209 联系人:陆文菁 客服电话: 0512 - 96068 、 400 - 8696 - 068 公司网站: www.szrcb.com ( 20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