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沪深300指数: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3号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3:01:05 中财网

原标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沪深300指数: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3号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9

3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
37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7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56
第十部分
基金财产
................................
....................
58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

................................
............
5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风险揭示
................................
............
73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9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1

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05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07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
..............
110



重要提示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转型
而来。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东吴深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根据【
201
1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
核准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1
1

1278
号)注册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东吴
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转型已获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
2018

530
号文《关于准予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更注册
的批复》批复。



2018

6

11
日,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转型
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并相
应变更基金名称,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估值方法、
基金费用等事项并
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自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终
止上市日
2018

7

11

起,《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合同》生效,《东
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
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更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
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基金运作风险等等。

本基金
的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




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
的除外。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
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余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7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6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

券投资基金
(LOF)
变更注册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指《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5
、登记机构:指
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
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7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3
8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
9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
1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2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3
、元:指人民币元


4
4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
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
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4
9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0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
性受限资产。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
范围进行调整


5
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
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3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
新区源深路
27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设立日期:
2004

9

2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13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贾云鹏


电话:(
021

50509888


传真:(
021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网址:
www.scfund.com.cn


1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30%


合计


100%




2

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策、
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
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信息技术部、
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司财
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
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
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证
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兼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
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
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苏
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人文
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
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作,权
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公司
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总
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
监兼首席风
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理、
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
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副总监兼
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高管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
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经
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
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管理部总
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登
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吴江
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朱冰兵同志,南京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江苏省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营业部、东吴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系统工程师,自
2003

10
月参与我司筹建以来,一直就
职于我司,其中
2003

10
月至
2010

6
月任系统工程师,
2010

7
至今,一直从事研究工
作,历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其中,自
2018

7

11
日起
担任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7

11
日由原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
L
OF
)转型)、自
2017

3

9
日起担任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唐祝益
2012

03

09

-
2013

06

05



刘元海
2012

03

14

-
2013

06

05





2013

06

05

-
2018

12

13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斌、王立立。

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
)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

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
产和
基金
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
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


10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
赎回款项



11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

编制季度报
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
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
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建立并保存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3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



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及
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
规禁止的行为发
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
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
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3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
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
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
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部
,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
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监
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行为



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
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合规风控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经
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务风
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
事项。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立
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部
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
)业务部
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
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
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
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
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
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
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
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
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
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
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
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8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
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
8%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

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
2017
年中国最
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
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
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
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
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
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
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
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
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
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
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
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
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
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
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
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
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获得《财资》“中国最
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
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
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
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
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
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
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



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
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
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
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
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
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
深路
279
号(
200135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联系人:
贾云鹏


直销电话:(
021

50509880


传真:(
021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
21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

//bank.ecitic.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公司网址:
www.hxb.com.cn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
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1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1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客服电话:
0577
-
96699



司网址:
www.wzbank.cn



1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



法定代表人:夏平


客服热线:
95319


公司网址:
www.jsbchina.cn



1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www.txsec.com



1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
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licaike.hexun.com/



1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c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821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1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1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
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2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2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4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3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10

1001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com



24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办公地址:北京
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SOHO
现代城
C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25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2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2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8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21&28



法定代表
人:蒋煜


客服热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29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

//www.yilucaifu.com



3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
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31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https://www.zhixin
-
inv.com/



32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
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服热线:
0571
-
86915761



公司网址:
www.cd121.com



3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8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热线:
400
-
821
-
0203



34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热线:
400
-
166
-
6
788


公司网址:
http

//www.66zichan.com



35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201

A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热线: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jin.com



3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
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热线: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7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38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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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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