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增鑫宝: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2号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3:16:28 中财网

原标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增鑫宝: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2号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9

2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
................................
................................
...........................
1
一、绪言
................................
................................
................................
................................
...
2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38
七、基金的募集
................................
................................
................................
.....................
40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2
十、基金的投资
................................
................................
................................
.....................
53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64
十二、基金财产
................................
................................
................................
.....................
66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7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71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5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
................................
.............................
8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7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5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36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6

10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
2016

2292
号)的
注册
募集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11

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
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
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信息
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余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
9

5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3

3
1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
动性规定》”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其他有关规定及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基金

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
执行)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东吴
增鑫宝
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
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管理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2015

12

17
日颁布,

2016

2




1


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2
2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5

销售机构:指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
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6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时间段


3
9

《业务规则》:指《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1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2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6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7

元:指人民币元


4
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9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5
1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
2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
3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即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7
日年化收益率


5
4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5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
6

升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基金份额达到
B

基金份额的最低
份额要求时,
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A

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基金份额


5
7

降级:指当投资

在单个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

基金份额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在该基金
账户
保留的
B

基金份额全部降
级为
A

基金份额


5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通过每日
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
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
1.00



6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6
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或另有规定的除外


6
3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
4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20013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法定代表人:
王炯


设立日期:
2004

9

2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基
金字

200
4

13
2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
贾云鹏


电话:(
021

50509888


传真:(
021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公司
网址:
www.scfund.com.cn


1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
有限公司


30%






100%




2

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
权益投资决策、固收投资决策、
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权
益投资总部、固定收
益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信息技术
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十一个部门。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
EMBA
,注册会计师
,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装有限公
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
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
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
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
兼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
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
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
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
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苏州大学人
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
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

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长、财务公
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
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
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
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合规风控副总
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高级管理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科员、
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
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科员,
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苏州华纺
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
营销
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苏州证券
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盛泽西环路营业部、
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王文华,历任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贷评级分析员、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高级项目经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债券信用评级高级分析师。

2012

3
月至今就
职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其中,

2014

10

16
日起担任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1

7
日担
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4

11
日起担任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邵笛,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就职于上海文筑建筑咨询公司、上海永一



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自
2006

9
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从事证券投资研究
工作,曾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4

10

31
日起任东吴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4

11
日起担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4

23
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9

4

1
日起担任
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婧丽
,
硕士研究生。

2012

11
月至
2014

10
月就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
固定收益分析工作;
2014

10
月至
2016

11
月就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固定
收益交易、分析、投资工作;
2016

11
月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8

1

29
日起担任东吴优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5

9
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11

8
日起担任东吴鼎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9

3

8
日起担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陈晨:
2016

11

7
日至
2018

10

13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程涛、杨庆定、杜毅、付琦、刘元海、戴斌、
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程涛为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
)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
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
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
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
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
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
保存基金财产
管理业务活动的
会计账册
、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
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内退
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
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
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1

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基金管理人将
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取不
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
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
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
合规风控
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
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
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
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
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事项。




3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独
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
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
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
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
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
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
开,投资
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
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
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
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
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
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
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金管理人
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
林彬


电话:
0571
-
88269636


传真:
0571
-
88268688


成立时间:
1993

04

16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18,696,778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4

91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
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13

151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2

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
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沈先生曾任浙江省
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期间兼任丽水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并同时担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
期间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徐仁艳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会计处副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
行长。




(二)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浙江省杭州
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4

8

18
日正式开业,
2016

3

3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2016
)。

截至
2018
年末,浙商银行在全国
16
个省(直
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
242
家分支机构,
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
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

2017

4

21
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银租赁正式开业。

2018

4

10
日,香港分行正式开业,
国际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
速。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成长迅速、
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
2018

12

31
日,浙商银行总资产
1.65
万亿元,客户存款余

9748
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654
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7.15%

13.26%

28.59%

不良贷款率
1.20%
,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先水平。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
2018
年全球银行
1000

(Top 1000 World Banks 2018)
”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
111
位,较上
年上升
20
位;
按总资产位列第
100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
级中最高等级
AAA
主体信用评级。



2018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行紧紧围绕“两最”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战略,主动
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合规经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防金融风险,支持金融改革,扎
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稳健增长。

2018
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14.90
亿元,
增长
4.94%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3%
,平均权益回报率
14.17%
。营业收入
390.22
亿元,增长
13.89%
,其中:利息净收入
263.86
亿元,增长
8
.18%
;非利息净收入
126.37
亿元,增长
27.99%


营业费用
121.42
亿元,增长
8.58%
,成本收入比
29.99%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
失)
130.30
亿元,增长
38.99%
。所得税费用
22.90
亿元,下降
16.23%




(三)
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总行独立的一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条线下设业务管理中心、营
销中心、运营中心
(外包业务中心)
、监督中心,保证了托管业务前、中、后台的完整与独
立。

截至
2019

3

31

,
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共
37
名。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
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业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以及内部控制、
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操作规
程、基金会计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内控与风险防范、信息系统管理、
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及应急处理等制度,系统性地覆盖了托管业务开展的方
方面面,能够有效地控制、防范托管业务的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
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于
2013

11

13
日核准浙商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
013]1519
号。



截至
2019

3

31
日,浙商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66
只,规模合计
1429.17
亿元,
且目前已经与数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成托管合作意向。



(五)
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内有关管
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
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
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团队,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
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
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
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
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贾云鹏


直销
电话:(
021

50509880


传真:(
021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
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scfund.com.cn


2


销机构: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
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热线:
95527


公司网址:
www.czbank.com/



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热线:
96067


公司网址:
www.suzhoubank.com



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公司网址:
http

//www.txsec.com



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热线: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http

//licaike.hexun.com/



7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热线:
025
-
56663409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m



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9

37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c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821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
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1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
4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5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
1

10

1001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服热线:
400
-
068
-
0058


公司网址:
www.jincheng
-
fund.com



1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
8

SOHO
现代城
C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1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19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热线: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0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21&28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热
线:
010
-
58170761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21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

//www.yilucaifu.com



2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1

9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23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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