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悦秀纯债: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2号
原标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悦秀纯债: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2号 东吴 悦秀 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9 年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7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吴悦秀纯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9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 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 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对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其余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 201 9 年 4 月 2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3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7 九、基金的投资 ................................ ...................... 50 十、基金的业绩 ................................ ...................... 5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6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1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6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2 十七、风险揭示 ................................ ...................... 7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5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87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22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7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2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吴悦秀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 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 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悦秀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 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35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王炯 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贾云鹏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网址:www.scfund.com.cn 1、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30% 合计 100% 2、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权益投资决策、固 收投资决策、专户投资决策、风险管理、基金资产估值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 有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专户投资总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营 销管理总部、产品策略部、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 十一个部门。 (二)主要成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 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勇先生,董事,工商管理EMBA,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任江苏悦达时 装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计财处主任,现任海澜集团 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总监。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 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 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 究员,国联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 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规划师,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陈建国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昆山市信托投资 公司第二证券部副经理,东吴证券昆山前进中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福州湖东 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东吴证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现任东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周虹女士,董事,本科学历,现任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海澜资本投资部投资经 理。 张婉苏女士,独立董事,经济法学博士。历任担任斯洛文尼亚道迈尔机电有 限责任公司苏州代表处法律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南京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 袁勇志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现任苏州大学出版 社副总编。 方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民建会员。企业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部门经理,上海长 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上海锦江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实业联 合集团长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瑞合伙)上海分所工作,权益合伙人,担任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剑宏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公司政策研究室科 长、财务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东吴证券三香路营业部 (原苏物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 合规法务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 公司财务经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女士,员工监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 理,现任合规风控副总监兼合规风控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高级管理人员 马震亚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 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纪委书记、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炯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 平衡处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东吴证 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国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会计; 苏州华纺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中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十全街营业 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胥江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太仓分公司总经理,常熟分公司总经 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吕晖先生,督察长,大专,历任苏州商业大厦业务员,苏州证券公司交易员, 苏州证券登记公司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吴江 盛泽西环路营业部、吴江中山北路营业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运营总监、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婧丽 , 硕士研究生。 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从事固定收益分析工作; 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1 月就职于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交易、分析、投资工作; 2016 年 11 月加入东吴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29 日起担任东吴优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8 年 11 月 8 日起担任东吴鼎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3 月 8 日起担任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邵笛,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就职于上海文筑建筑咨询公司、 上海永一房产咨询有限公司,自 2006 年 9 月起加入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 直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工作,曾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任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担任 东吴增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起担任东吴悦秀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东吴鼎元双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无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彭敢、程涛、杨庆定、杜毅、付琦、刘 元海、戴斌、王立立。王炯任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彭敢、程涛为权益投资 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2)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王炯、杨庆定、付琦、周明。王炯任固收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杨庆定、周明为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 )依法接受基 金托管人的监督; (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 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 )编制季度 报告、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及报告义务; (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密,不向他人泄 露;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 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 (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 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信 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 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合规风控部,各风险 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同时强化合规风控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 和制度上适当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 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行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合规 风控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裁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协助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 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 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事项。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控制委 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合规风控部: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 估和建议。 (5)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 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 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 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 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 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 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 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 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 1997 年 0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 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2 】 1432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 0574 - 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 19 年 3 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90 人, 100 %以上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 券投资基金资产托 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 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 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 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 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 险管理等 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 9 年 3 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 55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规模 9 10.84 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 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 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 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 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 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 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 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 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 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 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 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 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 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 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 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部内 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 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托管部 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 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 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 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 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内控部 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 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 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 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 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 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 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 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 贾云鹏 直销电话:( 021 ) 50509880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 21 )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 2 )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www.scfund.com.cn 2 、 代销机构: (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址: www.nbcb.com.cn ( 3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 号中环国际 1413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热线: 025 - 56663409 公司网址: www.huilinbd.co m ( 4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热线: 400 - 821 - 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热线: 95021/400 - 1818 - 188 公司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 8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76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 10 )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热线: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址: www.5ifund.com ( 1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4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 400 - 921 - 7755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 1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热线: 400 - 6099 - 200 公司网址: www.yixinfund.com ( 1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热线: 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 1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热线: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 15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热线: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http : //www.yilucaifu.com ( 1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热线: 400 - 678 - 5095 公司网址: www.qianjing.com ( 17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热线: 400 - 819 - 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 18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https://www.zhixin - inv.com/ ( 19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F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服热线: 0571 - 86915761 公司网址: www.cd121.com ( 2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 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热线: 400 - 821 - 0203 ( 2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热线: 400 - 166 - 6788 公司网址: http : //www.66zichan.com ( 22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 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热线: 400 - 821 - 3999 公司网址: www.hotjijin.com ( 23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客服热线: 400 - 188 - 5687 公司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 2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热线: 400 - 820 - 5369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 2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2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 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 - 1203 室(邮 编: 510308 )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 : //www.yingmi.cn/ ( 2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WEEHOWE (张伟豪) 客服热线: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 28 )中民财 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 7 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热线: 400 - 876 - 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 2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 址: www.citicsf.com ( 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热线: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3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 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 3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 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zxzqsd.com.cn ( 3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 0512 - 3339628895530 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 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 .com ( 3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4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 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 4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 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址: www.glsc.com.cn ( 4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518048 )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热线: 95511 - 8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4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 定代表人:赵俊 客服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 4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办公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址: www.qlzq.com.cn ( 4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公司网址: www.csco.com.cn ( 47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 代表人:陈宏 客服热线: 95357 公司网址: http://www.18.cn ( 4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 4001962502 公司网址: www.ajzq.com ( 49 )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9 层 A21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9 层 A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服热线: 400 - 8 557333 公司网址: www.jhjfund.com ( 5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唐商务 12 、 1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热线: 4006 - 802 - 123 公司网址: https://www.zhixin - inv.com/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279 号( 200135 ) 法定代表人:王炯 联系人: 贾云鹏 电话: 021 - 50509888 传真: 021 - 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0588 (免长途话费)、 021 - 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