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2019年第2号
原标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2019年第2号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 9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金鹰 鑫富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鹰 鑫富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764 号)核准募集。 该 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金鹰 鑫富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1 日生效。 自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鹰 鑫富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相关事项 的议案》,内容包括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主要投资于医疗健康产业证券的股票型基金及修订 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鹰 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自 201 8 年 4 月 13 日起,《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原《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 日起失效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 金鹰 鑫富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 本基金 的批复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 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 作 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作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 风险 、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 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该债券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 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 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 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 风险揭示 ” 章节。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 出 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 作 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4 月 13 日 (其中 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 1 一、绪言 ................................ ....................... 1 二、释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 42 七、基金的存续 ................................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4 九、基金的投资 ................................ ................ 55 十、基金业绩 ................................ .................. 67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3 十七、风险揭示 ................................ ................ 89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1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47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 《金鹰 医疗健康产业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金鹰医疗健康 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 、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 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 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0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 、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3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 员会 1 4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5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6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8 、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19 、 基金份额 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0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1 、 销售机构:指 金鹰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3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或接受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4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5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金鹰 医疗健康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原《金鹰 鑫富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 失效 2 7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0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1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2 、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3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4 、 《业务规则》:指《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者共同遵守 3 5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6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7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39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0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1 、 元:指人民币元 4 2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3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4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5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 6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7 、 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 收费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48 、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 份额 49 、 C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0 、 指定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 介 51 、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2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 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 易的债券等 5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设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 .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0 - 83936180 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33770 66.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24.0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8% 总计 5102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兆廷先生,董事长,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硕士。曾任石家庄市柴油机厂 技术员、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 刘志刚先生,董事,法定代表人,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 职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中女士,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 级副总经理、东旭资本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丹先生,董事,管理学硕士,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 岗、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德勤咨询公司咨询经理、越秀集团人力资 源部高级主管、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 部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 任(主持全面工作)、 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 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黄雪贞女士,董事,英语语言文学硕士,历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助理和证券事务代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 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 刘金全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商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特聘教授。 杨之曙先生,独立董事,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 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处 助理经济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克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历任山东威海高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法务、山东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中央财经大学 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2 、监事会成员 姚志智女士,监事,党校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历任郴州电厂职员、 郴州市农业银行储蓄代办员、飞虹营业所副主任、国北所主任、广州天河保德交 通物资公司主管会计、广州珠江啤酒集团财务部主管会计、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白云山侨光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 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创新中心财务负责人、 广州白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广州医药海马品 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赖德昌先生,监事,本科学 历,历任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员、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志刚先生,总经理,数量经济学博士,历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 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产品部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 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娇娇女士,督察长,法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三部高级主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办公室新业务 / 产品管理组负责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运营部负责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文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 处财务部负责人,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代办处主管,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 投资咨询部经理、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市 场总监,招商基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总经 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南方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广东证监局备案,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 经济 学硕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 2009 年 6 月加盟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非周期组组长、基金经 理助理、投资经理。 2013 年 8 月起任金鹰主题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金鹰智慧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 年 7 月起担任金鹰医疗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年 7 月起担任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起 任金鹰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3 月起任金鹰民族新兴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韩广哲,研究生、博士。曾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 研究员,并曾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组合经理职务,负责 A 股市 场投资策略研究工作。 2011 年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6 月加入金 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起担任金鹰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刘丽娟女士,管理时间 2018 年 4 月 1 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 5 、投资决策委 员会成员有: 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相关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有: ( 1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 王超伟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王喆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林龙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刘丽娟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 2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刘志刚先生 , 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 王超伟先生, 权益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助理; 王喆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陈立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颖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 3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林龙军先生 ,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绝对收益 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 理 ; 林暐 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龙悦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戴骏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 4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 5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 6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 、《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 禁止性 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 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 第三 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 有关规定,由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及 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1 )承销证券; ( 2 )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向 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6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 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 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 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3 )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 合规风控 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 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 3 ) 合规风控 部 合规风控 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规风控 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 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 4 )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 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 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 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 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8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 位,较上年提升 3 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5,311.71 亿元。 2018 年 1 - 12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736.3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 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 业 资格 ,以及 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 等 中高级 专业技术 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 ,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 资产 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 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 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 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 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 银行副行长,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 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 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 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 管业务中心总裁; 20 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 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 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 18 年 12 月 31 日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00 只。 此外, 交通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 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 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 识别、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 内部控制原则 ( 1 ) 合法性 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 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 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 3 )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 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 算,分账管理。 ( 4 )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 构 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 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5 )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 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 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 执行。 ( 6 )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 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 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 、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 托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 完整 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 管理 规章 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 包括 《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加以 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 资金的到账 与赎回 资金的划付 、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 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11 楼自编 1101 之一 J79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志刚 成立时间: 2002 年 12 月 2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 .10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符薇薇 联系电话: 020 - 83282925 传真电话: 020 - 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 4006 - 135 - 888 电子邮箱: csmail @ gefund.com.cn 网址: www. ge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 1 )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电话: 021 - 95559 公司网址 : www.bankcomm.com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佳毅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址 : www.nbcb.com.cn (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 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 4 )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电话: 86(10)88312877 ext.8032 客服电话: 400 - 001 - 1566 公司网址 : www.yilucaifu.com ( 5 )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电话: 010 - 57418813 客服电话: 400 - 893 - 6885 公司网址 : www.qianjing.com ( 6 ) 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4层办公楼二座414 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朱艳平 电话:010-53361051 客服电话:400-066-9355 公司网址:www.ksfortune.com ( 7 )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 ( 京广中心 )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 010 - 56176115 客服电话: 400 - 100 - 3391 公司网址 : www.bjdyfund.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 010 - 65608231 客服电话: 95587/4008 - 888 - 108 公司网址 : www.csc108.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 www.guosen.com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4772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7616310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客服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 010 - 63081493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 www.cindasc.com (1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址:www.dtsbc.com.cn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 - 9 层 法定代表人 : 姚志勇 联系人 : 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 82831662 客服电话 :95570 公司网址 :www.glsc.com.cn (2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cn (2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3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com (2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陶志华 电话:0571-87789160 客服电话: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2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sec.com (2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贾鹏 电话:028-86690058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9)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客服电话:4006200620 公司网址:www.sczq.com.cn (30)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SOHO 25 层 2507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电话: 010 - 59313555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公司网址 : www.chtwm.com (3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 010 - 65309516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公司网址 : www.jianfortune.com (3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全国)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 胡倩 联系电话:0755-83255199 客服电话:400-188-3888 公司网址:www.chinalin.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