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天海防务:公司及实控人涉及诉讼事项

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6:11:45 中财网
原标题: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2、公司债权人已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或“被告一”)
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厦门时则壹号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时则”或“原告”)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
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刘楠先生提起民事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厦门时则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一: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二合称“被告”)

被告二:刘楠 (与被告一合称“被告”)

2、审理机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3、案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4、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停止损害原告的股东权益,立即为原告所持有的股票名称为“天海防务”、
股票代码为“300008”的全部限售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



5、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2015年8月,原告与被告一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一份,协议书约定:原告认购被告一
拟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以人民币13.96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原告拟认购的数量为1,500
万股,认购股份的对价总金额为人民币209,400,000元。协议规定的限售期为:乙方认购的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股份认购协议》签订后,原告分两次
依约向被告指定的资金账户汇付了全部股份认购款人民币209,00,000元,并于2016年4月
22日取得被告一除权后的对应股份3,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股票限售期三年,
至2019年4月23日期满。


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为原告所持有的全部限售股份办理解禁手续,致使原
告所持有的被告公司股份至今不能解除限售手续而无法上市流通。


6、诉讼阶段及判决情况

该诉讼尚未开庭,暂无判决结果。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实控人将积极妥善处理此次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不存在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最终实
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跟进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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