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03日 15:30:19 中财网

原标题:联瑞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联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或“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
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
(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8〕40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8〕41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
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
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
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东莞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东莞市东
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
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
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
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
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
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11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1月5
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江苏联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7.29元/股(不含27.29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
购价格为27.29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均为200万股;拟申购价格为
27.29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2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10
月31日13:15:14.858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7.29元/股,且申
购数量等于2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0月31日
13:15:14.858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4,040万股,占本次初
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938,99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
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东莞市
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07.467万股,占发行总
规模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58,633.9952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
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确定的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为5%,即107.467万股,与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相同,跟
投金额为2,931.69976万元。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
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
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将在2019年11月8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


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
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
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东莞证券投资
者平台在线签署的《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
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
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
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

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19

1
1

5
日(
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
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
同为
2019

1
1

5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
购时间为
9:30
-
11:30

13:00
-
15:00




2
019

1
1

4
日(
T
-
1
日)公告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
简称“
《发
行公


”)中公布
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
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
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
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7、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8、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
进行调节。


9、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
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
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
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0%,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11月7日(T+2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应当全额
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一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10、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江苏联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9年11月7日(T+2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
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1
1

7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1、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
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
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2、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
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组织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
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19年11月4日(T-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联瑞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
,
1
49.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
议通过,并已经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924号)。发行人股票简
称为“联瑞新材”,扩位简称为“联瑞新材”,股票代码为688300,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300。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截止2019年10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2.9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0月31日(T-3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情况,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为:

(1)31.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0.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0.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发行价格27.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摊薄
后市盈率为40.1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菲利华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45.35倍,高于可比公司石
英股份和国瓷材料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33.62倍和35.91倍。公司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
,
149.34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597.34万股。初始战略配
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07.467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战略投资者承诺的
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7.467万股,占发行总量的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
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29.323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612.5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
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1月5日(T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
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


效报价”的部分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
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即27.28
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
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
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
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
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
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
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已开通科创板投资权限的证券账户且于
2019年11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总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符合科创板投
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
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000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
认购款。凡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
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27.28元/
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
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
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
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
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
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以2019年11月1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
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
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认购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2019年11月7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资金应于2019年11月7日(T+2日)16:00前到账。配售对象的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到分)。网下投资者
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将于
2019

1
1

1
1
日(
T+4
日)对网下投资

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4)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7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
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
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
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
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8,633.9952万元,扣除
预计发行费用6,876.2235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57.7717
万元。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1月28日(T-6日)刊登于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
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8、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联瑞新材/发行人/公司

指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
证券/主承销商

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149.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
协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2019年11月
7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中披露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612.55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
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向配售对象
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1,429.32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9年10月28日(T-6日)披露的《江苏联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
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备
案,可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
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开立有科创板投资权限的证券账户且符合《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要求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
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
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
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
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T日

指2019年11月5日(T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
网下申购日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T-3日)的9:30-15:00。

截至2019年10月31日(T-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收到38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10个配售对象的初
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2.30元/股-37.32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941,590万股,申购倍数为658.77倍。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
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不存在报价
时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
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形;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存在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情形,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
存在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家投资者管理的12个配售对象未按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经主承销商核查,
共有1家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
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4家投资者管
理的13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60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
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
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38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97个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参与条件,拟申报数量总合为
938,990万股,报价区间为22.30元/股-37.32元/股,申购倍数为656.95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即上述
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剩余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
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7.29元/股(不含27.29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27.29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量均为200万股;拟申购价格
为27.29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2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2019
年10月31日13:15:14.858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7.29元/股,
且申购数量等于2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0月31日
13:15:14.858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
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4,040万股,占本次初
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938,99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
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
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77家投资者管理的472个配售对象(其中20家投资者管理的


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57家投资者)。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如下:

投资者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剩余报价

27.2800

27.2823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剩余报价

27.2800

27.2846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剩余报


27.2800

27.2846

基金管理公司剩余报价

27.2800

27.2846

保险公司剩余报价

27.2900

27.2849

证券公司剩余报价

27.2800

27.2644

财务公司剩余报价

27.2850

27.2850

信托公司剩余报价

27.2850

27.283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剩余报价

27.2800

27.2678

私募基金剩余报价

27.2800

27.2800



(三)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
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0.1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1.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0.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23.4535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
正且累计为9,244.64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的第一项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
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投资者报价。据此,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27.28
元/股的30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67个配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833,35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
583.04倍。


本次初步询价中,2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27.28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1,60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截止2019年10月31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2.97倍。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收盘价
(元/股)

2018年扣非前
EPS(元/股)

2018年扣非后
EPS(元/股)

2018年扣非前
市盈率

2018年扣非后
市盈率

603688

石英股份

1
4.19


0
.4220


0
.3943


3
3.62


3
5.99


300395

菲利华

2
1.6
2


0
.
4767


0
.
4479


4
5
.
35


4
8
.
27


300285

国瓷材料

2
0.24


0
.5637


0
.4049


3
5.91


4
9.99


市盈率均值(倍)

3
8
.
29


4
4
.
75





本次发行价格27.2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摊薄后
市盈率为40.1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低于可比公司菲利华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45.35倍,高于可比公司石英股份
和国瓷材料的扣非前静态市盈率33.62倍和35.91倍。公司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149.3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8,597.34万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网上网下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29.323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612.55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
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8,633.9952万元,扣除预计
发行费用6,876.2235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757.7717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1月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9年11月5
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
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50倍以
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9年11月6日(T+1日)在《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
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19年11月8日(T+3日)通过摇号抽
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
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东莞证券科创板IPO网下投资者
管理系统(https://ipo.dgzq.com.cn/kcb-web/kcb-index/kcb-index.html)


按要求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
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
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发行安排


T
-
6



2019

1
0

2
8
日(周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
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
-
5



2019

1
0

2
9
日(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
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
-
4



2019

1
0

3
0
日(周




网下投资者
提交
核查
文件(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路演


T
-
3



2019

1
0

3
1
日(周




初步
询价
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
: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2



2019

1
1

1
日(周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
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201
9

1
1

4
日(周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








T



2019

1
1

5
日(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13:00
-
15:0
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
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2019

1
1

6
日(周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2019

1
1

7
日(周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
资者缴款,认购
资金到账截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
缴纳
认购资金


网下
配售
投资者配号


T+3



201
9

1
1

8
日(周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2019

1
1

1
1
日(周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
股说明书》




注:①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
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
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
基金和养

金的报价中
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的
孰低值的,超出比例不
高于
10%
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10%
且不高

2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1
0

工作日发布
2
次以上《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20%
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15


作日发布
3
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


④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申购平台进
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
,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
荐机构(主
承销商)联
系。





三、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仅为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
限公司。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27.28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58,633.9952万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
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比
例为5%,即107.467万股,与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相同。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
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07.467万股,占发行总量的5%。


战略投资者名称

应跟投的股票数量(万股)

应跟投的金额(万元)

限售期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
资有限公司

107.467

2,931.69976

24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
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
要求发行人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详见2019年11月4日(T-1日)披露的《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中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数量为306家,提交有效报价的的配售对象数量为4,167个,对应的有效申购数
量总和为833,35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583.04倍。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附表:
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
提交有效报价的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
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提交
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7.28元/股;申购数量应
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
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11月5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
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
信息填报与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10月28日(T-6日)刊登
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
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年11月7日(T+2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1月7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
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申
报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
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9年11月7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
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
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总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总金额=发行价格×(1+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初


步配售数量。


3、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


4、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
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
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
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300,若不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300”,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
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9年11月11日
(T+4日)在《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


报上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款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
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将中止发行。


6、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及对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大其
应缴金额的,2019年11月11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于2019年11月8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
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总金额—配售对象应缴
纳总金额。


7、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
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获配单位获配一个编号,并于T+3日进行摇号抽签。


获配对象可于2019年11月7日(T+2日)当日21:30-22:00或2019年11
月8日(T+3日)早上6:00后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具体配号
情况,或登录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移动端查询。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
开展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


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
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7.28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联瑞申购”;申购代码为“787300”。


(四)网上发行对象

1、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且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
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

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9年11月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已开通科创板交易
权限的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1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
上申购。


2、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9年
11月5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将612.550万股“联瑞新材”

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11月1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
的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
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11月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
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
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
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
位为5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
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
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000股。如超过,
则该笔申购无效。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
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
日日终为准。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
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
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1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1月5日(T日)
(含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
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
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
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
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
行新股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由上交
所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

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1月5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1月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6日(T+1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
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1月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7日(T+2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1月7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9年11月8日(T+3日)15:
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截至2019年11月8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
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
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11月1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网下申购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
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
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1月1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
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冬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
6



电话:


0518

85703939


联系人



柏林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照星


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


0769-22118641、0769-22119739、0769-22113725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山金金控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山东黄金宝崟私募投
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2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铂绅九号证券投资私
募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一号证
券投资基金(私募)

27.31

200

高价剔除

4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号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5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一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6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二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7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三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8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四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9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铂绅十五号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招商-中国
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

27.3

200

高价剔除

1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策略精选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7.3

200

高价剔除

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兴航1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

27.3

200

高价剔除

1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27.3

200

高价剔除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7.31

200

高价剔除




15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美好博量一号私募投
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16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昀锦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17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昀锦2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18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千合资本-昀锦3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19

杭州锦成盛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锦成盛宏观策略6号
私募证券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20

杭州锦成盛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杭州锦成盛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锦成盛宏
观策略3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21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3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27.3

200

高价剔除

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7.3

200

高价剔除

23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自营投资账户

27.31

200

高价剔除

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投资账户

27.3

200

高价剔除

25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26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睿信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7.3

200

高价剔除

27

上海同犇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同犇3期投资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28

上海同犇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同犇消费2号投资私
募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2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7.3

200

高价剔除

3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


27.3

200

高价剔除




31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微子创赢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2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格物质选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3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27.32

200

高价剔除

34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传统

27.32

200

高价剔除

35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智慧-理石琥珀8号证
券投资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6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理石赢新3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7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理石赢新5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27.31

200

高价剔除

38

江苏金百灵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金百灵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惠众
发发现金流专项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3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27.3

200

高价剔除

40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27.3

200

高价剔除

4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委托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组合

27.3

200

高价剔除

4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4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4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7.3

200

高价剔除

45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7.3

200

高价剔除




46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
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