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审阅报告
原标题:斯迪克:审阅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9年9月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斯迪克股 份”)原名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斯迪克”),系由苏州斯 迪克电子胶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于2011年12月21 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斯迪克有限于2006年6月21日在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 为32058522030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斯迪克有限设立 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126 货币 42 许敬东 90 货币 30 肖军 54 货币 18 郝俊锋 30 货币 10 合 计 300 — 100 根据2006年11月3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许敬东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60万 元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邵友富。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126 货币 42 邵友富 60 货币 20 肖军 54 货币 18 许敬东 30 货币 10 郝俊锋 30 货币 10 合 计 300 — 100 根据2007年7月2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许敬东、郝俊锋及肖军分别将其持有 的斯迪克有限30万元、30万元、18万元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朱力克。转让完成后,斯迪克 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126 货币 42 朱力克 78 货币 26 邵友富 60 货币 20 肖军 36 货币 12 合 计 300 — 100 根据2007年7月10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斯迪克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万元,其中:金闯出资294万元、朱力克出资260万元、邵友富出资80万元、肖军 出资66万元。增资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420 货币 42 朱力克 338 货币 33.8 邵友富 140 货币 14 肖军 102 货币 10.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07年7月25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朱力克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78万 元股权分别转让给邵友富60万元、肖军18万元。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 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420 货币 42 朱力克 260 货币 26 邵友富 200 货币 20 肖军 120 货币 1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07年12月11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朱力克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260 万元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包志轩。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420 货币 42 包志轩 260 货币 26 邵友富 200 货币 20 肖军 120 货币 1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08年9月11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包志轩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260万 元股权转让给金闯。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680 货币 68 邵友富 200 货币 20 肖军 120 货币 1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09年4月18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邵友富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200万 元股权转让给金闯。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880 货币 88 肖军 120 货币 1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09年10月23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肖军将其持有的斯迪克有限120万 元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施蓉。转让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880 货币 88 施蓉 120 货币 12 合 计 1,000 — 100 根据2010年6月18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斯迪克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000 万元,其中:金闯出资1,364万元、施蓉出资186万元、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40万元、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自然人郑志平出资60万 元。增资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2,244 货币 74.8 施蓉 306 货币 10.2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240 货币 8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0 货币 5 郑志平 60 货币 2 合 计 3,000 — 100 根据2011年3月29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斯迪克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62.43 万元,其中:龚伟忠出资43.30万元、陈雪平出资30.93万元、施培良出资18.56万元、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69.64万元。增资完成后,斯迪克 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金闯 2,244 货币 68.783 施蓉 306 货币 9.38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240 货币 7.356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69.64 货币 5.200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0 货币 4.598 郑志平 60 货币 1.839 龚伟忠 43.3 货币 1.327 陈雪平 30.93 货币 0.948 施培良 18.56 货币 0.569 合 计 3,262.43 — 100 根据2011年7月22日斯迪克有限股东会决议,斯迪克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7.20万元,其中:龚伟忠出资17.30万元、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资179.90万元。增资完成后,斯迪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方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金闯 2,244 货币 64.862 施蓉 306 货币 8.845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240 货币 6.937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9.90 货币 5.200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64 货币 4.903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50 货币 4.336 龚伟忠 60.60 货币 1.752 郑志平 60 货币 1.734 陈雪平 30.93 货币 0.894 施培良 18.56 货币 0.537 合 计 3,459.63 — 100 斯迪克有限以201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斯迪克。苏州斯迪克于2011年12月21日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注册号为32058500004937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00万元,总 股本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苏州斯迪克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864.65 64.862 施蓉 663.37 8.845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6.937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5.200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904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25.20 4.336 龚伟忠 131.33 1.751 郑志平 130.05 1.734 陈雪平 67.05 0.894 施培良 40.28 0.537 合 计 7,500 100 2012年4月6日,根据苏州斯迪克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苏州斯迪克申 请增加注册资本231.96万元,均由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增资 完成后,苏州斯迪克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864.65 62.916 施蓉 663.37 8.58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6.728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5.044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757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25.20 4.206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3.000 龚伟忠 131.33 1.699 郑志平 130.05 1.682 陈雪平 67.05 0.867 施培良 40.28 0.521 合 计 7,731.96 100 2015年7月13日,金闯与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 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苏州斯迪克197.081万股转让给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015年7月27日,金闯与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苏州斯迪克的91万股转让给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后,苏州斯迪克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576.569 59.190 施蓉 663.37 8.58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6.728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5.044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757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25.20 4.206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3.000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81 2.549 龚伟忠 131.33 1.699 郑志平 130.05 1.682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1.177 陈雪平 67.05 0.867 施培良 40.28 0.521 合 计 7,731.96 100 2015年9月14日,根据苏州斯迪克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苏州斯迪克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030.9279万元,其中: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15.464万元、李 庆出资171.8213万元、纪建明出资343.6426万元;同时,金闯分别将343.6427万股、 42.9553万股、25.7732万股、42.9553万股、51.5464万股转让给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秋璇、凌肖红、程安 靖。增资及转让完成后,苏州斯迪克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069.6961 46.442 施蓉 663.37 7.57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5.937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515.464 5.882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4.451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197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3.6427 3.922 纪建明 343.6426 3.922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25.20 3.711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2.647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81 2.249 李庆 171.8213 1.961 龚伟忠 131.33 1.499 郑志平 130.05 1.484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1.038 陈雪平 67.05 0.765 程安靖 51.5464 0.588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9553 0.490 凌肖红 42.9553 0.490 施培良 40.28 0.460 林秋璇 25.7732 0.294 合 计 8,762.8879 100 2016年1月6日,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蒋根生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154.60万股转让给蒋根生,转让完成后, 苏州斯迪克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069.6961 46.442 施蓉 663.37 7.57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5.937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515.464 5.882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4.451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197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3.6427 3.922 纪建明 343.6426 3.922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70.60 1.947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2.647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81 2.249 李庆 171.8213 1.961 龚伟忠 131.33 1.499 郑志平 130.05 1.484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1.038 陈雪平 67.05 0.765 程安靖 51.5464 0.588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9553 0.490 凌肖红 42.9553 0.490 施培良 40.28 0.460 林秋璇 25.7732 0.294 蒋根生 154.60 1.764 合 计 8,762.8879 100 2016年7月4日,李庆与盛雷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庆将171.8213万股转让 给盛雷鸣,转让完成后,苏州斯迪克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069.6961 46.442 施蓉 663.37 7.57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5.937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515.464 5.882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4.451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197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3.6427 3.922 纪建明 343.6426 3.922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70.60 1.947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2.647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81 2.249 盛雷鸣 171.8213 1.961 龚伟忠 131.33 1.499 郑志平 130.05 1.484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1.038 陈雪平 67.05 0.765 程安靖 51.5464 0.588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9553 0.490 凌肖红 42.9553 0.490 施培良 40.28 0.460 林秋璇 25.7732 0.294 蒋根生 154.60 1.764 合 计 8,762.8879 100 2016年7月22日,根据苏州斯迪克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苏州斯迪克 名称变更为“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住所由原“苏 州太仓经济开发区青岛西路11号”变更为“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 2017年12月7日,程安靖、凌肖红分别与施培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程安靖将 其持有的51.5464万股转让给施培良,凌肖红将其持有的42.9553万股转让给施培良。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占比(%) 金闯 4069.6961 46.442 施蓉 663.37 7.570 上海地平线投资有限公司 520.27 5.937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 515.464 5.882 上海峻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 4.451 天津市合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7.80 4.197 苏州瑞通龙熙新兴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43.6427 3.922 纪建明 343.6426 3.922 苏州市德丽嘉环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70.60 1.947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31.96 2.647 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81 2.249 盛雷鸣 171.8213 1.961 施培良 134.7817 1.538 龚伟忠 131.33 1.499 郑志平 130.05 1.484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0 1.038 陈雪平 67.05 0.765 天津福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9553 0.490 林秋璇 25.7732 0.294 蒋根生 154.60 1.764 合 计 8,762.8879 100 公司的注册地址: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金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890695060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涂层复合薄膜、 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石墨材料、纸质包装材料,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斯迪克泗洪 100 — 2 重庆斯迪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斯迪克重庆 100 — 3 斯迪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斯迪克香港 100 — 4 斯迪克新材料(美国)有限公司 斯迪克美国 100 — 5 斯迪克新材料(日本)有限公司 斯迪克日本 100 — 6 斯迪克新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斯迪克韩国 100 — 7 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斯迪克太仓 100 — 8 太仓市青山绿水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绿环保 70 — 9 江苏启源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启源绿能 — 70 10 宿迁谱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谱玳新能源 55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青绿环保尚未实际出资且 尚未实际经营。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 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 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 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 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 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 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 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 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 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 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 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 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 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 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 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 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 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 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 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 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 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 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 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 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 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 计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 报表,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 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 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 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 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 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 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 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 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 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 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 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 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 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 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 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 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 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 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 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 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 商誉(注: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 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 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按 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 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 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 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 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 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 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 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 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 报。 9.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 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 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 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 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 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 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 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 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 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 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 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 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 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 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 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 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 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 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 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 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 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 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 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 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 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 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 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 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 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 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 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 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或财务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同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 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组合3中的应收其他款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 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 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 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 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 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 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 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 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 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 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 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 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 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 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 信用损失的事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 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 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 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 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 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2017年度及2016年度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 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 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 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 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 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 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 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 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 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 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 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 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 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 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 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 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 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 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 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 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公司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司继续确认 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 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 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 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 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 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 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 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分 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 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 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 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 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 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 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 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 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 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 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 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