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原标题: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 下列事项: (一)下游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车载智能系统、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车载部件、新能源 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等四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上 述产品主要为通用类产品,既可用于传统燃油客车,也可用于新能源客车。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仅用于新能源客车的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 6.30%、 15.02%、4.35%、5.73%,占比较小。但是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公交公司 采购的新能源客车占比较高,从而导致发行人产品用于新能源客车比重较大,报 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用于新能源客车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81.95%、82.45%、89.63% 及 72.18%。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客车将逐步由传统的燃油转向新能源。随着新 能源客车技术的成熟及需求提升,同时配以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从 2009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新能源客车城市公交车也实 现同步增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已有所调整。 2016 年 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在保持 2016-2020年补贴 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 型 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 20%;2018 年 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就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 总体上,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趋势。 尽管公司的主要产品既可用于传统燃油客车,也可用于新能源客车,但新能 源产业政策的变化未来将影响整个下游行业的增长趋势。如果新能源补贴政策退 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坡超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下游客户车辆更新速度 减缓,对公司未来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3,496.58万元、41,264.64万元、 58,411.75万元和 41,856.7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0.65%、50.94%、60.50% 和 51.23%;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510.00万元、2,147.90万元、3,865.17 万元和 5,645.5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10%、2.65%、4.00%和 6.91%。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首先,基于 与客户过去合作情况以及对客户整体经营情况的评估,因客户具有良好的资金实 力、市场知名度,且信用良好,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其次,因公司销售 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与下游客户的未结算金 额大幅增加,进而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最后,自 2016年底开始,国家政策对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采取跑够规定公里数之后才申请和实际发放,时间上存在滞后 性,导致客车生产厂家自身的回款和获得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款时间均被延长, 对客车生产厂家的现金流带来影响,增加了生产厂家的资金压力,进而导致发行 人应收账款回款较慢。虽然下游主要客户多为上市公司,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 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累计较大,存在逾期或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6年、 2017年、2018年和 2019年 1-6月,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 入合计分别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 74.85%、50.87%、66.46%和 60.16%,客户集中 度较高。 本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如郑州宇通、比亚迪、厦门金龙、 安徽安凯等。客车生产厂商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择供应商,并且通常情况 下与供应商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该情况也有助于保持公司业务及客户的稳 定性。但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流失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上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淡季,下半年 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公司产品销售旺季,尤其是第四季度。上述情况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性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其生产订单受新能源补贴政 策的影响明显。一般第四季度是政府当年补贴政策适用的集中期和次年补贴政策 的明确期,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销售额会随着补贴政策的影响在第四季度增加。 通达电气 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分别为 35.39%、 39.13%和 36.49%,因此发行人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8年 5月 29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决定本次发行上市前不进行利 润分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依 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 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 股票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 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 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配利润的 30%的,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 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一)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三)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 分红金额的。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 12个月内需 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 出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含 3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的事项。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 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 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 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通 过。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 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 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 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发行人基 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七)股利分配政策”。 (三)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与实际控制人有亲属关系的股 东陈永锋、吴锋、陈铭哲、潘鸿彬、陈丽惠、刘佳铖、赵陆平承诺: 1、自发行人发行的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2、自发行人发行的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予以调整)。 4、本人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 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5、若发行人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 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等触发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 本人不进行股份减持。 6、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7、如违反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之承 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发行的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会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 2、自发行人发行的 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 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本人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息除权事项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予以调整)。 4、本人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 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人在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本人在 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5、若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个月的,或因 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进 行股份减持。 6、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7、如因未履行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的锁定及限售安排: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四)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2018 年 5月 29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广州通达汽 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所致,公司股票股价 一旦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第 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如 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 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值相应进行调整;每股净资产值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满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股份回购、股份增持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下, 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则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义务人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为第一顺位义务人,公司为第二顺位义务人,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第三顺位义务人。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陈丽娜、邢映彪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公司股 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 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个月内以不高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值,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个 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控股股东已增持了公司股份总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2)发行人承诺: 如公司控股股东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未向公司送达增持 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后公 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值的,公司董事会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公司股份 的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 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个 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回购公司的股份,回购股份 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 连续 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或公司已回购公司股份总 10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数 3%的股份,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自回购当年起 从分配给公司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中扣除。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均未能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送达增持通知书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履行完 毕其增持义务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然存在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确认前述事项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10+N个交易日内),向公司送 达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确定方式、增持期限、 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除存在交易限制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3个月内以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的价格增持公司的股份,其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及公司 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额之和的 50%;但是,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 持计划;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4)增持或回购股票的要求 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人实施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过程中增持或回购股份 的行为以及增持或回购的股份处置行为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本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实施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公 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 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并上 1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 应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招股意 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承诺人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 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就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公开承诺如下: 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北京 安杰律师事务所就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公开承诺如下: 如承诺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 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 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监管要求,现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1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其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监管要求,现承诺如下: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亦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同意发行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要求的,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丽娜、邢映彪,以及公司董 1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需出具相关承 诺函,并提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如 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 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若承诺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 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一)2019年 1-9月经营情况 1、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 2019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7-46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阅报告,审阅意 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通达电气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通达电气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2019年 1-9月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19年 1-9月合并财务报表经天健审阅,同比 2018年 1-9月合并财务 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或审阅,但相关财务数据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编制,数据选取口径与同比财务数据保持一致,其数据真实合理,与 2018 年 1-9月的数据可比。2019年 1-9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09-30 2018-12-31 资产总计 113,682.73 126,260.34 其中:流动资产 77,019.23 96,544.75 非流动资产 36,663.50 29,715.59 负债总计 27,096.52 49,895.39 其中:流动负债 26,346.52 49,895.39 非流动负债 750.00 股东权益合计 86,586.21 76,36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6,478.48 76,242.66 少数股东权益 107.73 122.3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7-9月 2018年 7-9月 变动幅 度 2019年 1-9月 2018年 1-9月 变动幅 度 营业收入 14,480.55 21,331.28 -32.12% 51,812.61 60,129.52 -13.83% 营业成本 9,332.59 13,242.11 -29.52% 33,252.05 38,419.17 -13.45% 营业利润 3,070.06 5,795.40 -47.03% 11,913.76 11,835.29 0.66% 利润总额 3,066.95 5,805.38 -47.17% 11,948.43 11,975.86 -0.23% 净利润 2,491.37 4,920.64 -49.37% 10,380.16 10,356.95 0.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495.15 4,919.29 -49.28% 10,394.73 10,364.71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2,030.73 4,541.41 -55.28% 10,219.41 9,479.80 7.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7-9月 2018年 7-9月 变动幅度 2019年1-9 月 2018年 1-9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402.99 4,580.21 -3.87% 7,691.06 4,795.65 60.38%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246.00 -4,301.01 -24.53% -7,734.09 -9,326.37 -17.07%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413.83 148.85 -378.02% -2,594.98 -3,960.20 -34.47%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0.36 -0.11 -427.27% 3.34 -0.14 -2485.71% 1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743.52 427.94 73.74% -2,634.67 -8,491.06 -68.97%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7-9 月 2018年 7-9 月 2019年 1-9 月 2018年 1-9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08 -27.32 -4.89 -38.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52.77 461.92 867.34 1,052.7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92.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4.49 9.98 35.86 -0.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0.59 33.16 合计 546.20 444.58 206.15 1,047.0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 以“-”表示) 81.93 66.69 30.98 157.07 少数股东损益(税后) -0.15 -0.14 5.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464.42 377.88 175.31 884.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5.15 4,919.29 10,394.73 10,364.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030.73 4,541.41 10,219.41 9,479.80 公司 2019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1,812.61万元,较 2018年 1-9月下降 13.83%,主要系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出现退坡,导致 2019年 1-9月 5米以上客 车行业销量增速同比整体下降;公司 2019年 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为 10,394.73万元,较 2018年 1-9月增长 0.29%;公司 2019年 1-9月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0,219.41万元,较 2018年 1-9月增长 7.80%。 (二)2019年度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国家行业政策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政策支持民营企 业的发展等宏观因素,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 2019年度的业 1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绩进行预计。公司预计 2019年年度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预计 (未经审计) 2018年度 (经审计)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91,046.90~96,122.13 95,247.10 -4.41%~0.92% 净利润 17,150.51~18,076.80 17,134.20 0.10%~5.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70.51~18,096.80 17,132.15 0.22%~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95.29~17,921.57 15,407.18 10.31%~16.32% 上述 2019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 计或审阅,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公司预计 2019年度公司经营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 政策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 1.00元 3、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8,792.1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 于 2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格 【●】元 /股,具体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根据询价价格并结 合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 定) 5、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19元/股(按 2019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与发行前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 2019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股)证券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 其他机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需 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2、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后确定的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 定) 13、募集资金净额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由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保荐承销费用:5,377.36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674.53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律师费用:178.30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24.53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77.13万元 1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Tongda Auto Electric Co., LTD 注册资本: 263,765,184元 法定代表人:陈丽娜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年 7月 23日 公司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 8号配套服 务大楼 605-3房 邮政编码: 510540 联系电话: 020-3647 1360 传真号码: 020-3647 142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ongda.cc 电子信箱: TDDQ@tongda.cc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是由通达电器以整体变更形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达电器经广东中 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截至 2013年 1月 31日的净资产为 66,378,687.15 元,按 1:0.9792的比例折股投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65,000,000元,剩余 1,378,687.1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 份公司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 2013年 7月 23日在广州市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 440111000234141,注册资本为 65,000,000元。 (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 邢映彪 34,515,000 53.10 2. 陈丽娜 30,478,500 46.89 1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发起人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3. 邢丽娟 6,500 0.01 合计 65,000,000 100.00 根据发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并经核查,上述各发起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住所均在中国境内,具有当时《公司法》规定担任公司发起人 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虽然如此,根据邢丽娟提供的身份证明并经核查,通达电气设立时,邢丽娟 系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本不 应参与发起设立通达电气;但公司不属于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主管行业领 域,与该局并无业务往来,邢丽娟亦不存在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通过 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公司股权的情形,从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其本人 也从未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生产活动,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邢丽娟已于 2015 年 4月退休,并于 2017年 3月 17日转让了其持有的 13,650股公司股份,转让 对价合计 204,750元,对价公允,转让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因此,发行人设立的程序、条件和方式符合其设立时的《公司法》的规定, 并得到了有权部门批准;邢丽娟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已转让,其发起人资格瑕疵不 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63,765,184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 87,921,8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15%,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 111名股东,其中粤科纵横等共 10名为外部法人股 东,邢映彪等共 59人为发行人员工,42人为外部自然人股东,先后通过发起设 立、股权激励、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或股转系统交易的方式获取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 20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 有限 售条 件的 邢映彪 117,363,840 44.4956 117,363,840 33.3717 陈丽娜 102,407,760 38.8254 102,407,760 29.1190 股份中信投资 3,000,000 1.1374 3,000,000 0.8530 粤科纵横 3,000,000 1.1374 3,000,000 0.8530 日信宝安 2,000,000 0.7583 2,000,000 0.5687 王培森 1,524,360 0.5779 1,524,360 0.4334 广沣启沃 1,500,000 0.5687 1,500,000 0.4265 久安恩倍 1,500,000 0.5687 1,500,000 0.4265 何俊华 1,434,720 0.5439 1,434,720 0.4080 林智 1,357,760 0.5148 1,357,760 0.3861 傅华波 1,196,160 0.4535 1,196,160 0.3401 吴锋 1,126,560 0.4271 1,126,560 0.3203 毛祥波 1,115,680 0.4230 1,115,680 0.3172 陈铭哲 1,110,320 0.4210 1,110,320 0.3157 蔡琳琳 1,106,560 0.4195 1,106,560 0.3146 劳中建 1,092,000 0.4140 1,092,000 0.3105 方惠妆 1,028,000 0.3897 1,028,000 0.2923 久安佳乐 1,000,000 0.3791 1,000,000 0.2843 晟大远景 1,000,000 0.3791 1,000,000 0.2843 陈亚音 947,520 0.3592 947,520 0.2694 区信芯 900,640 0.3415 900,640 0.2561 杨锋源 900,000 0.3412 900,000 0.2559 陈永锋 843,120 0.3196 843,120 0.2397 李文燕 600,000 0.2275 600,000 0.1706 彭厅 555,680 0.2107 555,680 0.1580 方海升 545,664 0.2069 545,664 0.1552 魏安生 541,280 0.2052 541,280 0.1539 胡义湘 540,000 0.2047 540,000 0.1535 周燕萍 516,480 0.1958 516,480 0.1469 蔡志华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王跃亭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黄泽勋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2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 罗声亮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春藤成长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至能力华 500,000 0.1896 500,000 0.1422 彭国伟 450,480 0.1708 450,480 0.1281 陈记浓 412,880 0.1565 412,880 0.1174 杨鹤年 376,320 0.1427 376,320 0.1070 马春欣 360,000 0.1365 360,000 0.1024 王宇伸 342,720 0.1299 342,720 0.0975 陈运强 332,720 0.1261 332,720 0.0946 张远山 322,720 0.1224 322,720 0.0918 郑朝华 315,840 0.1197 315,840 0.0898 梁华钦 307,200 0.1165 307,200 0.0874 唐丽娟 305,760 0.1159 305,760 0.0869 胡莹 302,560 0.1147 302,560 0.0860 陈锐红 300,000 0.1137 300,000 0.0853 孙小红 295,760 0.1121 295,760 0.0841 陈金友 291,520 0.1105 291,520 0.0829 李炽明 255,360 0.0968 255,360 0.0726 梁发祥 254,000 0.0963 254,000 0.0722 弘图广电 250,000 0.0948 250,000 0.0711 杨志贤 217,960 0.0826 217,960 0.0620 潘鸿彬 215,600 0.0817 215,600 0.0613 李顺华 200,000 0.0758 200,000 0.0569 林良宾 200,000 0.0758 200,000 0.0569 黄江铭 200,000 0.0758 200,000 0.0569 曾伟涛 175,920 0.0667 175,920 0.0500 胡徐烨 174,960 0.0663 174,960 0.0497 张邦谦 171,360 0.0650 171,360 0.0487 张国辉 171,360 0.0650 171,360 0.0487 刘风磊 170,960 0.0648 170,960 0.0486 吴万琼 116,000 0.0440 116,000 0.0330 王永生 84,000 0.0318 84,000 0.0239 2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 周永强 84,000 0.0318 84,000 0.0239 刘巧光 80,000 0.0303 80,000 0.0227 梁晓芹 71,000 0.0269 71,000 0.0202 张建军 62,000 0.0235 62,000 0.0176 曹志平 62,000 0.0235 62,000 0.0176 邢华华 60,600 0.0230 60,600 0.0172 刘佳铖 55,000 0.0209 55,000 0.0156 王洋洋 51,200 0.0194 51,200 0.0146 谭同超 44,800 0.0170 44,800 0.0127 杨婵 44,800 0.0170 44,800 0.0127 黄海涛 44,800 0.0170 44,800 0.0127 梁其清 44,000 0.0167 44,000 0.0125 莫枚泉 42,400 0.0161 42,400 0.0121 陈云弼 40,160 0.0152 40,160 0.0114 叶京运 38,560 0.0146 38,560 0.0110 常岩 37,960 0.0144 37,960 0.0108 张慧娟 37,960 0.0144 37,960 0.0108 苏建锋 36,960 0.0140 36,960 0.0105 冯嘉新 36,960 0.0140 36,960 0.0105 熊远尤 33,600 0.0127 33,600 0.0096 周新苗 33,600 0.0127 33,600 0.0096 张桂林 33,600 0.0127 33,600 0.0096 皮振波 33,600 0.0127 33,600 0.0096 陈丽惠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孙涛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李传辉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吴艺文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高志刚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何夏雷 32,000 0.0121 32,000 0.0091 徐军 30,000 0.0114 30,000 0.0085 郑伟娟 22,400 0.0085 22,400 0.0064 胡鹏 17,200 0.0065 17,200 0.0049 2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股东名称 发行前发行后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 陈绍科 16,000 0.0061 16,000 0.0045 刘彩风 11,000 0.0042 11,000 0.0031 冯宇 8,600 0.0033 8,600 0.0024 赵陆平 6,400 0.0024 6,400 0.0018 关绮琼 6,000 0.0023 6,000 0.0017 唐思敏 3,360 0.0013 3,360 0.0010 徐绍元 3,000 0.0011 3,000 0.0009 陈立璜 3,000 0.0011 3,000 0.0009 周毓群 2,000 0.0008 2,000 0.0006 黎笑梅 1,600 0.0006 1,600 0.0005 翟仁龙 1,000 0.0004 1,000 0.0003 李秀河 1,000 0.0004 1,000 0.0003 范芳芹 1,000 0.0004 1,000 0.0003 任菲 1,000 0.0004 1,000 0.0003 肖俊 1,000 0.0004 1,000 0.0003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87,921,800 25.000015 合计 263,765,184 100.0000 351,686,984 100.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投资者,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情形,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为: 序号股东名称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 邢映彪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 陈丽娜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3. 王培森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4. 何俊华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5. 林智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6. 傅华波职工监事 7. 吴锋公司无任职 2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股东名称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8. 毛祥波董事 9. 陈铭哲一般员工 10.蔡琳琳董事、副总经理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关系图如下: 邢映彪 (44.4956%) 陈丽娜 (38.8254%) 夫妻 陈永锋 (0.3196%) 姐弟 陈铭哲 (0.4210%) 姑侄 吴锋 (0.4271%) 舅甥 潘鸿彬 (0.0817%) 舅甥 表兄弟 叔侄 邢冬晓 (未持股) 父女母女 刘佳铖 (0.0209%) 夫妻 赵陆平 (0.0024%) 母子 陈丽惠 (0.0121%)姐妹 另,莫枚泉与郑伟娟为夫妻关系,陈亚音与郑朝华为母子关系,胡徐烨与胡 莹为兄妹关系,陈运强与陈金友为兄弟关系,周燕萍与周永强为姐弟关系,陈记 浓与吴艺文为姨甥关系,周新苗与皮振波为郎舅关系,刘巧光与发行人独立董事 丁问司为郎舅关系,其余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上述持股人员除陈亚音、郑朝华 及刘巧光外,其余人员系公司一般员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其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 下: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1. 邢映彪 117,363,840 44.4956 2. 陈丽娜 102,407,760 38.8254 2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3. 吴锋 1,126,560 0.4271 4. 陈铭哲 1,110,320 0.4210 5. 陈亚音 947,520 0.3592 6. 陈永锋 843,120 0.3196 7. 周燕萍 516,480 0.1958 8. 陈记浓 412,880 0.1565 9. 陈运强 332,720 0.1261 10.郑朝华 315,840 0.1197 11.胡莹 302,560 0.1147 12.陈金友 291,520 0.1105 13.潘鸿彬 215,600 0.0817 14.胡徐烨 174,960 0.0663 15.周永强 84,000 0.0318 16.刘巧光 80,000 0.0303 17.刘佳铖 55,000 0.0209 18.莫枚泉 42,400 0.0161 19.周新苗 33,600 0.0127 20.皮振波 33,360 0.0127 21.陈丽惠 32,000 0.0121 22. 吴艺文 32,000 0.0121 23. 郑伟娟 22,400 0.0085 24. 赵陆平 6,400 0.0024 合计 226,782,840 85.9788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 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为客车生产厂商提供车载智能系统 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 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致力于成为国内车载电气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 之一。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创新产品,坚持自主设计并不断提升技术研发实 力,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已获得 76项专利。在生产方面,公司实行柔性化 2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生产,可以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与技术积累,公司的产品 种类不断丰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国内主流客车生产厂商电气产品的主 要供应商。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已通过 ISO/TS16949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目前,公司与比亚迪、郑州宇通、 厦门金龙、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国内众多客车生产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公司产品已经覆盖至国内绝大部分省会城市及全国主要一线二线城市。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宗土地、20项注册商标、76项 专利、55项软件著作权以及 9项域名。此外,公司还存在租赁部分房产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丽娜、邢映彪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丽娜 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外,没有参股或控股其他企业,未有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的情 况,邢映彪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 因此,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 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为客车生产厂商提供车载智能系 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 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致力于成为国内车载电气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 业之一。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盈利性组织的业务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丽娜、邢映彪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丽娜、 邢映彪夫妇直接控制发行人 83.32%的表决权,陈丽娜担任公司的董事长,邢映 彪担任公司的董事和总经理。 2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陈丽娜、邢映彪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人及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 蕴达农庄邢映彪(50%) 农产品种植、销售;水产品养殖、 销售;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2 酒香茶业邢映彪(100%) 酒类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预 包装食品零售 3 柏理通汽车邢映彪(60%)、陈丽娜(40%) - 蕴达农庄的主要资产为果树等生物性资产,主要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除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邢映彪同时兼任蕴达农庄执行董事外,蕴达农庄在资产、 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均与发行人相互独立,蕴达农庄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 供应商等方面均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酒香茶业主要从事茶叶的销售,除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邢映彪曾兼任酒香茶 业执行董事外,酒香茶业的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均与发行人相互独立, 酒香茶业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均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柏理通汽车自 2005年停止经营,已于 2018年 11月 23日注销,柏理通汽车 在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均与发行人相互独立,柏理通汽车的采购销售 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均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在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经 审慎核查并完整地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全部关联企业;上述企业的实际经营业务、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细分产品、 细分市场均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上述企业的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 面与发行人相互独立,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均不影响发行人的独 立性。 (二)关联交易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以下方面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①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 方 关联交易内 容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金 额 占采购 总额比 例 金 额 占采购 总额比 例 金 额 占采购 总额比 例 金额 占采购总 额比例 思创 科技 硬币识别器、 投币机等 ------22.76 0.06% 2016年,公司向思创科技采购收银系统配件等 22.76万元,占发行人当期采 购总额的比例为 0.06%,主要原因为思创科技经销上海鸿隆收银系统类产品,因 此向思创科技采购上述相关产品,2016年后再无此类交易发生。 ②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单基色 LED点 扬子江 阵显示屏、车载 智能终端一体 --138.16 0.15% 1,760.97 2.25% 972.60 1.68% 机等 车载智能终端 思创科 技 一体机、单基色 LED点阵显示 屏、灯箱铝风道 3,986.03 10.68% 12,069.84 12.67% 3,131.18 4.00% 923.04 1.60% 等 新能源电机与 新楚风热管理系统、新---2,098.66 2.68% 174.16 0.30% 能源水泵等 车载智能终端 百路佳 客车 一体机、单基色 LED点阵显示517.11 1.39% 666.76 0.70% 1,115.98 1.43% 288.61 0.50% 屏等 天津恒 天新能 源 新能源车载远 程监控终端 77.50 0.21% 180.57 0.19% 823.45 1.05% -- 恒天鑫 能 新能源电机与 热管理系统 ----- 0.65 0.001% 合计 4,580.64 12.27% 13,055.33 13.71% 8,930.23 11.41% 2,359.06 4.08% 注:发行人自 2015年 11月 1日至 2016年 8月 10日止受托经营管理新楚风的全资子公 司深圳恒天新能源;因此,报告期内将新楚风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31日之间的 交易定义为关联交易。 2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年 1-6月,公司与思创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3,986.03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0.68%;公司与百路佳客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17.11万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39%;公司与天津恒天新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77.5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21%。 2016年至 2018年,公司与扬子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972.60万元、 1,760.97万元和 138.1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68%、2.25%和 0.15%; 公司与思创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923.04万元、3,131.18万元和 12,069.84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1.60%、4.00%和 12.67%;公司与百路佳 客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288.61万元、1,115.98万元和 666.76万元,分 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50%、1.43%和 0.70%。 2016年至 2017年,公司与新楚风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174.16万元和 2,098.66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30%和 2.68%。2017年和 2018年,公 司与天津恒天新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823.45万元和 180.57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 1.05%和 0.19%。2016年公司与恒天鑫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6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0.001%。 报告期内,公司向扬子江、思创科技、新楚风、百路佳客车、天津恒天新能 源、恒天鑫能销售产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销售占比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影响较小。其中,发行人与扬子江、思创科技、百路佳客车均有十余年合 作历史,与其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2)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发行人出租房产的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号 出 租 方 租赁房 产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1 邢 映 彪 白云区 西槎路 825号 14 号楼 5楼 971.21 11.65 971.21 23.31 971.21 17.48 971.21 17.48 2 邢 映 白云区 西槎路 971.21 11.65 971.21 23.31 971.21 17.48 971.21 17.48 30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号 出 租 方 租赁房 产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面积 (㎡) 金额 (万 元) 彪 825号 14 号楼 4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关联租赁面积合计为 1,942.42平方米,2016 年至 2017年的年租金为 34.96万元,折合租金单价为每月 15元/平方米;2018 年至 2019年 6月的租金为 69.93万元,折合租金单价为每月 20元/平方米。公司 与关联方房屋租赁价格公允,租赁发生金额很小,不存在利用关联房屋租赁操纵 业绩的情形。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本公司自有房产面积将大幅增加, 关联租赁比例将逐步下降。发行人已出具承诺,未来不会继续新增关联租赁的面 积。故关联租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本公司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四、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 1-6月,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报酬总额分别为 263.21万元、532.88万元、853.48万元和 297.13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偶发关联担保,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公司 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业务增长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根据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邢映彪、陈丽娜夫妇为 了支持企业发展,为发行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因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及经济效益良好,资金正常流转,能够按时偿还银行 3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贷款,未发生过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而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或其他与 银行贷款相关的违约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发行人提供关联担保并承担 担保责任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丽娜、邢映彪 32.75 2019-6-28 2019-9-28否 陈丽娜、邢映彪 403.15 2019-6-28 2019-12-28否 陈丽娜、邢映彪 152.17 2019-6-25 2019-9-25否 陈丽娜、邢映彪 1,045.59 2019-6-21 2019-12-21否 陈丽娜、邢映彪 280.00 2019-6-18 2019-9-18否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9-6-11 2019-12-11否 陈丽娜、邢映彪 18.51 2019-5-30 2019-8-30否 陈丽娜、邢映彪 174.22 2019-5-30 2019-11-30否 陈丽娜、邢映彪 811.00 2019-5-29 2019-11-29否 陈丽娜、邢映彪 620.00 2019-5-28 2019-11-28否 陈丽娜、邢映彪 600.00 2019-5-20 2020-5-19否 陈丽娜、邢映彪 320.00 2019-5-10 2019-8-10否 陈丽娜、邢映彪 900.00 2019-4-28 2019-10-28否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9-4-25 2021-3-26否 陈丽娜、邢映彪 312.83 2019-4-18 2019-10-18否 陈丽娜、邢映彪 830.00 2019-4-16 2019-10-16否 陈丽娜、邢映彪 200.00 2019-4-16 2020-1-16否 陈丽娜、邢映彪 300.00 2019-4-11 2019-7-11否 陈丽娜、邢映彪 211.22 2019-4-11 2019-10-11否 陈丽娜、邢映彪 44.33 2019-3-29 2019-6-29否 陈丽娜、邢映彪 143.15 2019-3-29 2019-9-29否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 2019-3-28 2019-9-28否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9-3-26 2021-3-26否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9-3-14 2019-9-14否 陈丽娜、邢映彪 600.00 2019-1-29 2019-7-29否 陈丽娜、邢映彪 369.90 2019-1-25 2019-4-25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9.65 2019-1-25 2019-7-25否 32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丽娜、邢映彪 443.00 2019-1-14 2019-7-14否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9-1-11 2019-7-11否 陈丽娜、邢映彪 62.65 2018-12-20 2019-3-20是 陈丽娜、邢映彪 436.08 2018-12-19 2019-6-19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8-12-12 2019-6-12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8-12-6 2019-3-6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8-10-12 2019-1-12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8-9-29 2019-3-29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 2018-9-28 2018-12-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700.00 2018-9-14 2019-3-14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8-9-3 2018-1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700.00 2018-8-20 2019-2-20是 陈丽娜、邢映彪 350.00 2018-8-6 2018-11-6是 陈丽娜、邢映彪 74.74 2018-8-2 2019-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1,500.00 2018-7-24 2019-1-18是 陈丽娜、邢映彪 148.25 2018-7-5 2019-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64.86 2018-7-4 2019-1-4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8-7-2 2019-1-2是 陈丽娜、邢映彪 920.00 2018-6-4 2018-12-4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8-5-23 2019-2-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8-5-18 2018-11-14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8-4-26 2019-2-26是 陈丽娜、邢映彪 209.00 2018-4-9 2018-10-9是 陈丽娜、邢映彪 900.00 2018-4-4 2019-2-4是 陈丽娜、邢映彪 438.45 2018-4-2 2019-1-2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8-4-2 2019-3-27是 陈丽娜、邢映彪 120.00 2018-3-22 2019-3-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728.00 2018-3-22 2018-9-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160.00 2018-2-8 2019-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370.00 2018-2-8 2018-8-8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8-1-23 2019-1-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556.50 2018-1-23 2018-7-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570.00 2017-12-11 2018-6-11是 3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丽娜、邢映彪 668.60 2017-11-27 2018-5-27是 陈丽娜、邢映彪 492.98 2017-11-13 2018-5-13是 陈丽娜、邢映彪 11.95 2017-10-10 2018-4-10是 陈丽娜、邢映彪 290.61 2017-9-29 2018-3-29是 陈丽娜 1,500.00 2017-9-28 2017-10-27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7-9-26 2018-1-26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7-9-22 2017-12-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234.95 2017-9-21 2018-3-21是 陈丽娜、邢映彪 56.04 2017-9-19 2017-12-19是 陈丽娜、邢映彪 48.01 2017-9-19 2017-12-19是 陈丽娜、邢映彪 57.69 2017-9-4 2018-3-4是 陈丽娜、邢映彪 46.16 2017-8-28 2017-11-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142.67 2017-8-28 2018-2-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46.87 2017-8-25 2018-2-25是 陈丽娜、邢映彪 55.68 2017-8-23 2017-11-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35.65 2017-8-23 2017-11-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55.79 2017-8-28 2017-11-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7-7-4 2018-5-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7-6-30 2018-5-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7-6-28 2019-6-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1,000.00 2017-6-20 2018-5-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200.00 2017-5-5 2017-1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7-4-18 2017-9-18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7-4-17 2018-4-6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7-3-31 2017-8-31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7-3-6 2017-9-6是 陈丽娜、邢映彪 900.00 2017-3-6 2017-9-6是 陈丽娜、邢映彪 300.00 2017-2-27 2017-12-22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7-2-24 2017-8-24是 陈丽娜、邢映彪 300.00 2017-2-15 2017-8-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7-2-15 2017-8-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600.00 2017-2-15 2017-8-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6-12-26 2017-6-26是 3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丽娜、邢映彪 2,000.00 2016-12-8 2018-12-8是 陈丽娜、邢映彪 300.00 2016-12-1 2017-7-1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6-10-24 2017-3-24是 陈丽娜、邢映彪 400.00 2016-9-30 2017-3-30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6-7-5 2017-7-4是 陈丽娜 200.00 2016-6-30 2016-11-30是 陈丽娜 400.00 2016-6-24 2016-11-24是 陈丽娜 400.00 2016-6-24 2016-11-24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6-6-21 2017-2-21是 陈丽娜、邢映彪 450.00 2016-6-15 2016-12-15是 陈丽娜、邢映彪 500.00 2016-3-28 2017-3-23是 陈丽娜、邢映彪 200.00 2016-1-11 2016-8-11是 注:“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是指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是否履行完毕 ②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提供的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天津恒天新能源 490.00 2016-5-17 2031-3-16否 2016年 4月 29日,通达电气召开董事会,关联董事邢映彪、陈丽娜、陈永 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 5月 14日,通达电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邢映彪回避表决,审 议通过上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通达电气为其持有 7%股权的恒天 鑫能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恒天新能源对经纬纺机的7,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及质押担保。通达电气同意以其合法持有的恒天鑫能 7%的股权及其派生 权益向经纬纺机提供质押担保。 2016年 5月 17日,通达电气与经纬纺机签署编号为 JWDB2016003的《担 保合同》,约定为天津恒天新能源的上述 7,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此外,通达电气 未单独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35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年 3月 27日,公司与经纬纺机签订《担保合同》的《补充合同》,合 同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担保范围调整为《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中不高于 7% (截至《补充合同》签署日,公司持有恒天鑫能的股权比例)的部分,即将担保 金额调整为不会高于 490万元。该《补充合同》自公司及经纬纺机内部有权机关 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已于 2017年 4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年 5月 4日召开的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对外担保 范围的议案》。 发行人已于 2018年 10月 29日办理了所持恒天鑫能 7%股权的质押登记手 续。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 序,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属于违规对外担保 的情形,未及时办理质押手续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违约责任;担保金额的变更合 法有效,发行人及相关方与债权人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关联方委托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委托借款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利息资金用途 拆入 陈丽娜 500.00 2016-4-29 2016-10-29委托贷款 11.06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5-31 2017-5-31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6-27 2017-6-27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6-24 2017-6-24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6-3 2017-6-3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6-3 2017-6-3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邢映彪 500.00 2016-7-28 2017-7-28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500.00 2016-7-28 2017-7-28委托贷款 28.67 经营周转 陈丽娜 1,500.00 2016-8-4 2017-8-4委托贷款 86.00 经营周转 小计 5,500.00 297.75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向关联方的委托借款主要运 用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不构成资金占用,不存在向发行人供应商、经销商、客户 提供资金的情形,委托借款履行了合法的内部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行 3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已经全部偿还了向关联人委托借款的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委托借 款费用,委托借款还款皆为发行人日常经营所得,关联方不存在侵占发行人利益 的情形;公司已经采取措施保障财务独立,发行人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 人内控制度能有效防范关联方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侵占发行人利益。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委托借款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者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2017年 12月 31日 2016年 12月 31日 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思创科技 6,879.00 153.95 2,269.87 94.20 150.00 0.00 616.65 0.00 应收 票据 百路佳客 车 80.00 0.00 160.00 0.00 300.00 0.00 0.00 0.00 小计 6,959.00 153.95 2,429.87 94.20 450.00 0.00 616.65 0.00 扬子江 2,217.11 2,217.11 2,217.11 2,217.11 2,056.69 102.83 1,486.35 126.58 思创科技 862.89 43.14 3,064.96 153.25 2,482.30 124.11 0.00 0.00 应收 天津恒天 新能源 534.69 56.63 345.19 37.57 935.43 46.77 0.00 0.00 账款新楚风 --- 0.00 0.00 180.93 9.05 百路佳客 车 490.02 24.50 33.78 1.69 505.61 40.28 26.91 1.35 小计 4,104.71 2,341.38 5,661.03 2,409.62 5,980.03 314.00 1,694.19 136.97 注:发行人自 2015年 11月 1日至 2016年 8月 10日止受托经营管理新楚风的全资子公 司深圳恒天新能源;因此,报告期内将新楚风 2016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8月 31日之间的 交易定义为关联交易,即 2017年末和 2018年末应收的新楚风款项不作为应收关联方款项披 露。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思创科技 ---69.59 预收款项天津恒天新能源 ---18.00 小计 ---87.59 3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 董事。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 但独立董事不超过 6年。 本公司董事列表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董事提名人任职期间 1 陈丽娜董事长董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2 邢映彪董事、总经理董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3 王培森 董事、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董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任董事、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 6 月至今兼任财务总监 4 何俊华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5 蔡琳琳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6 毛祥波董事董事会 2018年 1月至今 7 姜国梁独立董事董事会 2018年 1月至今 8 丁问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2018年 1月至今 (二)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由 5名监事组成,其中林智、劳中 建、曹志平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傅华波、高志刚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每届任 期 3年,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监事列表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监事提名人任职期间 1 林智监事会主席监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2 劳中建监事监事会 2013年 6月至今 3 傅华波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 2013年 6月至今 4 高志刚职工监事职工代表大会 2017年 12月至今 5 曹志平监事监事会 2018年 1月至今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5名,每届任期三年, 3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可连聘连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 1 邢映彪董事、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2 陈永锋副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3 何俊华董事、副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4 王培森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13年6月至今任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2017年 6月 至今兼任财务总监 5 蔡琳琳董事、副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四)核心技术人员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间 1 陈丽娜董事长 2013年 6月至今 2 邢映彪董事、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3 何俊华董事、副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今 4 劳中建监事 2013年 6月至今 5 林智监事会主席 2013年 6月至今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时间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2015-2-15 52,386,000 48.5311 直接持有 2015-12-24 73,340,400 48.4219 直接持有 2017-1-4 73,341,400 48.4225 直接持有 2017-2-7 73,346,400 48.4259 直接持有 邢映彪 董事、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 2017-2-8 73,347,400 48.4265 直接持有 2017-3-9 73,351,400 48.4292 直接持有 2017-3-10 73,352,400 48.4298 直接持有 2017-5-18 73,352,400 48.4162 直接持有 2017-6-27 117,363,840 48.1463 直接持有 2017-10-27 117,363,840 44.4956 直接持有 39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职务或关联关系时间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方式 2015-2-15 45,717,750 42.3535 直接持有 2015-12-24 64,004,850 42.2582 直接持有 陈丽娜 董事长、核心技 术人员 2017-5-18 64,004,850 42.0108 直接持有 2017-6-27 102,407,760 42.0108 直接持有 2017-10-27 102,407,760 38.8253 直接持有 2015-2-15 564,000 0.5225 直接持有 2015-12-24 789,600 0.5213直接持有 2017-5-18 1,049,600 0.6889 直接持有 王培森 董事、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2017-6-27 1,679,360 0.6889 直接持有 2017-10-27 1,679,360 0.6366直接持有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