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优信: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0:26:47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优信: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
优信增利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
9


2
号更新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11】1832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
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
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本基
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低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
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
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相关表述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5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绪言
................................
....................
4
二、释义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募集
................................
..............
5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59
九、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与质押
........................
77
十、基金的投资
................................
..............
78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
................................
.......
9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93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96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97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01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03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10
十九、风险揭示
................................
.............
116
二十、基金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
11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1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3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5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事项
................................
......
14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49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50

一、绪言

本基金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



景顺长城
优信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招
募说明书”)
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及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
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监会


)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
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
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并于
2004

6

1
日起施行,经
2012

12

28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并于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
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起施行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20
1
4

7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
1
4

8

8
日起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
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
注册登记机构为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
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
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
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内,本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本基金赎回申请总份

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
及基
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之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
额的
10%
的情形;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
日:



T
日后(不包括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n
指自然数;


A
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基金利润: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
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
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司法解释、地方法
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
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
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公
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21



设立日期:
2003

6

12



法定代表人:
丁益


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21



电话:
0755
-
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传真:
0755
-
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

)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干部,证券融资部投资关系处副处长、处长,证券融资部副经理
兼投资关系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总
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
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
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
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
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
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
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
区首席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
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
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
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
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
执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
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
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

现担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
、高级管理人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
(陈文宇),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新闻记
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
以及研究、投
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
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2018

9
月加入本
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担任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
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
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量化总监。

2012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
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
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

2016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
,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
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
任、行政部副总经理。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

2008

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何江波
先生,
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信用管理部行业政策
一处专员。

2016

4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自
2019

2
月起担任固定
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9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6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何江波
先生兼任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
长城景盛双
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7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佘春宁
先生


2012

3

15

-
2014

4

16



RU PING
(汝平)先生


2013

9

2


2015

1

26



陈文鹏先生


2014

8

8


2019

2

13



何江波先生


2019

2

14

-
至今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9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
)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3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托
管、基金转换、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
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核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费用;



5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
必要的监督。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合同
当事人
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
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代销机构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和有关法律法
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
)自行担任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并按照
基金合同规定对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12
)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
他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
)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
)选择、更换律师
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
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他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
下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的行为,并
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将基金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i)
承销证券;



(ii)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iii)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iv)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
外;



(v)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vi)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vii)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viii)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ix)
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1
、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
)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
)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
)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
)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
)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
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
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基金
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
算。



4
、内部控制体系


I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i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
控制,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
控制度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
构;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
及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
拟募集基金及
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
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
险控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
他职责。




ii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



司各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
,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
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
公司各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
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
定风险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
质疑,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
责界定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
理委员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iii
)投资决策委员会:
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
讨论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
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基金
经理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
同的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
比例;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
决定;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的其它重大投资事项。




iv
)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
组织指导
公司的监察
稽核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
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
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v
)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
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
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将意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
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
律咨询,并对
公司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
办公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II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
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
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
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III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
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
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
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
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
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
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
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过
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



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制,
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
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
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
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
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
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
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
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8

12

3
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0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62
只,
QDII
基金
3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
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法定代表人:
丁益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3

76



电话:(
0755

82370388
-
1663


传真:(
0755

22381325


联系人:
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2370688

4008888606



址:
www.igwfmc.com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
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
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

其他销售
机构:


序号

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1601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0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
海广场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银行网址:www.czbank.com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联系电话:010-85238425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1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银行网址:www.psbc.com

14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
路668号(邮编:321015)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徐晓峰
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客户服务电话:400-711-6668
银行网址:www.jhccb.com.cn

15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

法定代表人:许洪明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银行网址: www.bojx.com

1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
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84596546
客服电话: 95352
网站:www.bsb.com.cn

1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李冰洁
电话:025-86775317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全国)、
96400(江苏)
网址:www.njcb.com.cn

1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
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葛晓亮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9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和平中路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姣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17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20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
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 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028-67676033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邮箱:jinxia@cgws.com
网址:www.cgws.com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
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
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91-7885083
传真:0991-2310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8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号10层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3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许慧琳
电话:021-20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3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
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 910 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6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
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
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3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
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
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4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4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
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
11、12、13、15、16、18、19、20、
21、22、23单元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




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
楼21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
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222 111
网址:www.gszq.com

49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5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
苑8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客服电话:400 809 6096
公司网站: www.swsc.com.cn

5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
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csc.com

54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
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53
客户服务电话:028-95105118
公司网址:http://www.cczq.com

5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www.tfzq.com

56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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