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中证500: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0:31:03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中证500: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2

更新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 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
金”)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8

9
日证监许


2016

178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3

3
日正式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收益
和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
自行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
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
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品种。

根据
2017

7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
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
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


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
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
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
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



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
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八)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九)本招募说明书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除上述事项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19

3

3
日,有
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12

31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60

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
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8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6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5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
方式
................................
.
11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19

第一部分 绪言


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等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景顺长城
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
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
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
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指《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

2013

6

1
日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并在其后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
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
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
、标的指数: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
500
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及其未
来可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数


5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
、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
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21



设立日期:
2003

6

12



法定代表人:
丁益


注册资本:
1.3
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3

7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21




话:
0755
-
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真:
0755
-
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华能国际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融资部干部,证券融资部投资关系处副处长、处长,证券融资部副经理
兼投资关系处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董事、总裁助理;华能资本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华能资本总
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
研究员、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
理、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7月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
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
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
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
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
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
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
马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
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
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
员;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
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

现担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项
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现任景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行政官。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丁益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
(陈文宇),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
新闻记者
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投资官、
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加坡)泛
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2018

9
月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担任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美国
贝莱德集
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
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量化总监。

2012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
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
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

2016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
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
行政部副总经理。

2003

3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

2008

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徐喻军先生,理学硕士。曾担任安信证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2012年3月加入本
公司,担任量化及ETF投资部ETF专员;自2014年4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

具有9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曾于2014年4月至2018年5月管理景顺长城沪深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管理景顺长城上证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4年4月至2019年1月管理上证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徐喻军先生兼任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中证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中证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无。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刘彦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监;

彭成军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
业务并获得《基金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
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

业务规则;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
)按
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
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
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
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
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
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
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
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
)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提高经营效率;



4
)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风险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
)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
)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
)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
)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
)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
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




4
、内部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
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
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
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
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
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
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
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
责。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
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
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
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需要
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
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
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
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
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
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
重大投资事项。



4
)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
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



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
)法律、监察稽
核部:
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
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
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
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
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
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
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
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
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
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
度以
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
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
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
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
过适当的控
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
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
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
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
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
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
,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
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
1992

10

19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
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
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
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



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
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
195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海外高桥
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
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
员、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
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
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孔建,男,
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
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科员、副主任科
员,国际业务部、工商信贷处科长,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
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党支部书记、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8

12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4213.09
亿元,比
去年末
增加
33.12
%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一百五十六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
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
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
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
)、易方达裕丰
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金、华
富恒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
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



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

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
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金鹰改革红利
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
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富安
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
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
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
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兴
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
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
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
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
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
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
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
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
基金、汇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南方和利定开债券基金、鹏华丰康债
券基金、兴业安润货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

混合基金、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长安鑫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
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基金、万家天添宝货
币基金、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基金、中欧瑾泰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
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
型发起式基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
红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中
金价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前海开源润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
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中银中债
3
-
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永赢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
景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聚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家
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
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
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2
、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
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
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
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
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
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



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内控
优先”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
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
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
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
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
、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
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
、监督方法



1
)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
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
外界力量的干预;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



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
)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
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
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
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
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法定代表人:
丁益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3

76




话:
0755
-
82370388
-
1663



真:
0755
-
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
/
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许洪明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银行网址: www.bojx.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




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
中银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许慧琳
电话:021-203285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
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
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
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14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
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




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
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东方财富大厦
2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北楼)
25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8400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
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
中央办公楼东翼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电话:0755-88394666
传真: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0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
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21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
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1818
网址:www.5irich.com

2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2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
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5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电话:0755-29330513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2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
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
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2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 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8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
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29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