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邮储银行:海外监管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58) (優先股股份代號:4612) 海外監管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第一次)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如下公告已於上海 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杜春野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北京 2019年11月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會包括董事長及非執行董事張金良先生;執行董事張學文先生及姚紅女士;非執行董事韓文博 先生、唐健先生、劉堯功先生、劉悅先生及丁向明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馬蔚華先生、畢仲華女士、傅廷美先生、溫鐵 軍先生、鍾瑞明先生及胡湘先生。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並非一家根據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之認可機構,並不受限於香港金融管 理局的監督,亦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或接受存款業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991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金公司、 中邮证券、瑞银证券和中信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将于 2019 年 11月 28日(T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实 施。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经完成,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5.50元/股,对应的 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9.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假设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8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也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货币金融服务(J66)” - 1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7.10倍,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 率回归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年 11月 6日、2019年 11月 13日和 2019年 11月 20日,后续发行时间安 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原定于 2019年 11月 7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递延至 2019年 11月 28 日,并递延刊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原定于 2019年 11月 6日举行的网上路演递延至 2019年 11月 27日。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的处 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 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年 11月 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年 11月 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 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 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 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 - 2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9年 12月 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 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年 12月 2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二)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 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19年 10月 29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 - 3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个月。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不低于 12个月。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 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9.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 币金融服务(J66)”。截至 2019年 11月 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10倍。 基于业务相似性,发行人与以下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相似度。以 2018年每股 收益及 2019年 11月 1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含当日)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8 - 4 年市盈率为 6.42倍。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2019年 11月 1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含 当日)(元/股) 每股收益(2018 年)(元/股) 2018年静态市 盈率(倍) 工商银行 601398.SH 5.78 0.83 6.96 农业银行 601288.SH 3.59 0.58 6.20 中国银行 601988.SH 3.68 0.61 6.06 建设银行 601939.SH 7.29 1.02 7.15 交通银行 601328.SH 5.64 0.99 5.72 平均值 6.42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19年 11月 1日。 注:可比上市公司 2018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 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19年 11月 1日的普通 股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5.50元/股对应的2018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二级市场 平均市盈率,也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1月 6日、2019年 11月 13日和 2019年 11月 20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 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七)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 2019年 11月 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九)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股 价可能下跌,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 5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股价不会下跌。 (十)若本次发行成功,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2,844,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4,63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0,055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271,394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约 50,79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0,598万元。本次发行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十一)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 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十三)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2、网下申购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 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证 监会备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十四)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 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 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 - 6 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 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 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6日 - 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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