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瑞丰: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 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 年 十 一 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9年7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119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 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封闭期无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连续六十个 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依基金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 险等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在 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价值取决于一种 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 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 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 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 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变 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 11月6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 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 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 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资 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 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渣打银 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 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 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 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年加入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析师、高级研究员。2014年10月22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至今,2017年6月3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谢卫(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 基本 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 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 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67,943.47 亿元人民 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86% ,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 13.28% 。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 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 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76 人。 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 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 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 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 管(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 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 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 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 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 基 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 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财资》 “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 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 最佳 资产托管银行” ; 2017 年 6 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 “全功 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我 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 2018 年 1 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 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 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 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招商银行荣 获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 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 年度最佳托管 银行”、“ 20 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 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 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 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 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 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 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 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 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 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 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 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 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 在托管 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50 只证券投资基金 。 ( 四 )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 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 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 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 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并由全体人员参与。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 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 的核心。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 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 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 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内 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 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 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 和高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 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 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 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 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 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 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 业务信息 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 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 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 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 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 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 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 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 力资源管理 。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 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楼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4 日 电话:( 021 ) 6105 5724 传真:( 021 ) 61055054 联系人: 傅 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 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 、 申购 、 赎回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 网站。网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网址: www.fund001.com 。 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 场外 销售 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李盼盼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21)38565785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http:// www.xyzq.com.cn (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64 传真:(0571)87901955 联系人:胡相斌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幢1号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qianjing.com (1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陈操 电话:(010)58325395 传真:(010)58325282 联系人:刘宝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http://8.jrj.com.cn/ (1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1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苏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0)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2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李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engcaiwang.com (2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4396536 联系人:薛长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2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0755)83999907-802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om (2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联系人:陈云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3999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2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姜颖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徐鹏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m.leadfund.com.cn (3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59200800 联系人: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4)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电话:(010)62062880 传真:(010)82057741 联系人:高雪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3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 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 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 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2B座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6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3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38)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 传真:(010)65983333 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39)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1)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4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 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5)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3 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霍博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99-9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4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联系人:谭广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基金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售的时间为自2019年9月2日起至 2019年9月20日止(详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交银施罗德瑞丰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 三 年封闭运作,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 不 办 理 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 上海 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 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 银施罗德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 OF )”,可办理场外、场内申购赎回 ,并继续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但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出现 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 终止上市的情形,则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将 转为非上市的开放式基金 。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坚持价值投资的基本理念, 充分发挥专业研 究与管理能力,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 票 ( 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 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 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的纯债部分 )、 可交换公司债券、 公开发行的 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本基金转为 上市 开放式基金 ( LOF ) 后 ,股票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 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 50% );封闭期内,股票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0% - 100% (其中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 - 50% );但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 OF ) 的前后各三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下限比例限制。 本基金转为 上市 开放式基金 ( LOF ) 后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前 述 5% 的限 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以长期历史数据为基础,运用稳健的 投资理念和严谨的分析方法对经济基本面进行深入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确定基金资 产在沪深 A 股、港股、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的初步分配比例。同时, 再辅以投资时钟模型以及周期轮动理论“自上而下”对各类资产配比进行灵活调整, 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在有效规避或控制市场风 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投 资收益。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 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 的主动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 股票投资组合。 ( 1 )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公司,构建备选股 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 盈利能力指标:如市盈率( P/E )、市现率( P/Cash Flow )、股价与每股自由 现金流比率( P/FCF )、市销 率( P/S )、股价与每股息税前利润比率( P/EBIT ) 等; . 经营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ROE )、资产收益率( ROA )、经营资产回 报率( 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 )等; . 财务状况指标:如资产负债率( D/A )、流动比率等。 ( 2 )价值评估 股票估值水平的高低将最终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由于驱动公司价值创造的 因素不同,本基金将借鉴市场通用估值理念,针对不同类型公司以及公司发展中所 处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指标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筛选出估值 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作为投资目标。 ( 3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 基金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 票投资组合。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 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 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 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 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 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 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 货市场运 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 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 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 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 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 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基于本基金的 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在临近 封闭期届满时 将重点关注基金资产 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分散投资,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应对 本基金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 LOF )后 的 投资者的赎回需求。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 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招募说明 书 中更新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 0%+ 恒生指数收益率× 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 25 %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 数,由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 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 300 指数引进国际指数 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 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 基金 A 股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 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 香港股市价幅趋 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旨在更 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 本基金债券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 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 ,则本基金管理 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 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仲裁费 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 / 期货 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基金上市费用; 10 、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 . 5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 E× 1 . 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 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25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 0. 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3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 1 )申购费 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 用 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场外 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0 万元以下 1 . 5 % 10 00 万元以上(含 10 00 万 元 ) 每笔交易 1000 元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上表场外申购费率设定。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 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 购费) 基金份额特定 申购费率 10 0 0 万元以下 0.60% 10 00 万元以上(含 10 00 万 元 ) 每笔交易 1000 元 ( 2 ) 申购 份额的计算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有效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有效申购金额-申购费)/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有效申购金额-申购费)/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万元场内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40,000.00×1.5%/(1+1.5%)= 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0.00-591.13)/1.0400=37,893.14份(先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7,893份(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退回资金=0.14*1.0400=0.15元 即: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万元场内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 则其可得到37,893份基金份额。 例: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万元场外申购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40,000.00×1.5%/(1+1.5%)= 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00-591.13)/1.0400=37,893.14份 即: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4万元场外申购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1.0400元,则其可得到37,893.14份基金份额。 ( 3 ) 赎回费用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本基 金 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 持有期间少于 7 日 的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 基金财产 ,对于 持续持有 期间大于等 于 7 日 的投资人 收取 的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 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的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少于 7 日 1.5 % 7 日(含) - 1 年(含) 0.5% 1 年 - 2 年(含) 0 .2% 2 年以上 0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 执行。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 持有3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 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0×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000.00×1.0160-50.80=10,109.20元 即: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 持有3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 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6)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 低基金销售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 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 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 》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 (二 )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 年 十 一 月 六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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