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策略: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0:13:45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策略: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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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
9


2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年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
根据《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交银施罗
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65号文核准募集,自
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6月15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0日生效。


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5年6月23
日到期。按照《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
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策
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交银
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
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投


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 11月6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9年6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

31

。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5
二、释义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14
四、基金托管人
................................
.....................
2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8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66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68
八、基金的转换
................................
.....................
82
九、基金的投资
................................
.....................
90
十、基金的业绩
................................
....................
10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10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08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
114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1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1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19
十七、风险揭示
................................
....................
126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1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33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6
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6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72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
称“《流动性规定》”

)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同:


指《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交银施罗德
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
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
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
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后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颁布、
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基金合同而言,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
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
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中国境内证券投资
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基金投资者”、
“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
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
(
即直销机构
)
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
交易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
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
间段





《业务规则》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
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
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
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
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
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
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

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
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
(
上海
)
自由
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
世纪大道
8
号国
金中心二期
21
-
22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8

4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郭佳敏


电话:

021

61055050


传真:

021

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
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
女士
,董事

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
险管理部、资产保全
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




孙荣俊
先生,董事,硕士
。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
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
先生,
董事

总经理,博士

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经理,兼任
交银施罗德
资产
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
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
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
Lieven Debruyne

先生,董事
,硕士
。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
行政总

。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
投资产品总监,
施罗德投资管理(
香港)

限公司
行政总裁

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
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
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
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
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资
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
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
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
监事,
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
(
香港
)
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
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
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
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

基金管理人




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
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
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
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
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
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威俊先生,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13
年证券行业经验。

2005

7
月至
2008

9
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助理分析师,
2008

9
月至
2009

4
月担任北京鼎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助理,
2009

4
月至
2010

10
月担
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
2010

10
月至
2013

5
月担任信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

2013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分
析师,
2016

1

20
日起担任交银施
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7

6

3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7

8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股息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8

2

8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品质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8

8

24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王少成先生,
2015

11

7
日日至
2018

6

7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项廷锋先生,
2012

6

20
日至
2015

10

6
日任本基金及本
基金转型
前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李娜女士于
2015

10

7
日至
2015

11

6
日期间代为履行本基金
基金经理职责。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谢卫
(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19

6

20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
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
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
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
1987

4

20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9.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
[1987]14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4]125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
4006800000


传真:
010
-
85230024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20

09

09
日);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
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
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银行(
601998.SH

0998.HK
)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
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



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7

4
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最佳综合金融服务企业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与实
业并举的独特竞争优势,坚持“以客为尊”,秉承“平安中信、合规经营、科技立
行、服务实体、市场导向、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
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理业务、托
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
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
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18
年末,本行在国内
146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0
家营业网点,同时在
境内外下设
6
家附属公司,包括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尔金银行。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

38
家营业网点。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中国内地设有
3
家子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6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
心。



30
多年来,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
展,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6
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
实力和品牌竞争力的金融集团。

2018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排名第
24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排名第
27
位。



(二)主要人员情况


方合英先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财务总监。方先生于
2018

9
月加
入本行董事会。方先生自
2014

8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
2014

11
月起任本行
副行长,
2017

1
月起兼任本行财务总监,
2019

2
月起任本行党委副书记。方
先生现同时担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及中信国



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方先生于
2013

5
月至
2015

1
月任本行金
融市场业务总监,
2014

5
月至
2014

9
月兼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7

3
月至
2013

5
月任本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3

9
月至
2007

3
月历任本行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1996

12
月至
2003

9
月在本行杭州分行工作,历任信贷部科长、副总经
理,富阳支行行长、党组书记,
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
1996

7
月至
1996

12
月任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副主任;
1992

12
月至
1996

7
月在
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部工作,历任信贷员、经理、总经理助理;
1991

7
月至
1992

12
月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师。方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
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



杨毓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杨先生自
2015

7
月起任本行
党委委员,
2015

12
月起任本行
副行长。此前,杨先生
2011

3
月至
2015

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6

7
月至
2011

2
月任中国
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982

8
月至
2006

6
月在中国建设银
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财处副处长,信阳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计财处处
长,郑州市铁道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河南省分行党委
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杨先生为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陈珞珈女士,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代为履行部门负责人职责,硕士
研究生学历。陈女士
2014

5
月至今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

6
月至
2014

5
月在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公司业务二部副
总经理,长兴岛支行行长,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总经理;
2002

12
月至
2007

6
月在
HSBC Bank PLC
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8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9
年一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
138
只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
QDII
等其他



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
8.62
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基金托管业务
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
务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
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
责全行的
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内控合规岗,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控
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核监
察。



3
、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
规定,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中信银行托管业务
内控检查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
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
、内部控制措施。建立
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等,
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物质
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密区,安
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防线和业
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和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如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或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将以书面形式
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
-
22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
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68475888


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89936330


传真:(
010

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611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9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

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

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
:96523


网址:
www.hzbank.com.cn



1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1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22866254


传真:(
0769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

38

41

42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
020

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www.gf.com.cn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
0755

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

82492193


传真:(
0755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39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
www.
zxwt.com.cn



2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
0471

4979037


传真:(
0471

4961259


联系人:王旭华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4960762
,(
021

68405273


网址:
www.cnht.com.cn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2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
0431

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
0431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29
)中
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33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

68761616


传真:(
021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3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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