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债券: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0:18:52 中财网

原标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债券: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海富通
稳健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9


2

)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2008

7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08
】【
985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8

10

24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
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
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11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3

3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节 绪言 ................................................. 1

第二节 释义 ................................................. 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23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57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8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9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69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79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84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6
第十三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1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93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6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7
第十七节 风险揭示 ............................................. 103
第十八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8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1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7
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6
第二十二节 其他披露事项 ......................................... 149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1
第二十四节 备查文件 ............................................. 152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
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
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
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
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实施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

27

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
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操作指引》









《流动性规定》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7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海富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对于投资





人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包括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
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
登记系统;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
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
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
管理人购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
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
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转出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
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
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
协议,
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包括可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单位;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
场所;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和场所;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
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
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
分别设臵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




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
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
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
数所得的值;

基金财产估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摆动定价机制: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
解释、地方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对
其的不时修订或补充


不可抗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指《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浦东新区
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4

18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10
月至
2019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5
月至
2019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3
月至
2019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4
月起任海富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3
月至
2018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
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
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3
月至
2013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9
月至
2013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5
月至
2017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
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7


2009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4
月至
2012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11
月至
2018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
)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
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7
月至
2018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2006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
2011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谈云飞女士

硕士。

2005

4
月至
2014

6
月就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2014

6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7
月至
2015

10
月任海富通现金管理
货币基金经理。

2014

9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5

1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5

4
月起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基金经理。

201
6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6

4
月至
2017

6
月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债券(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海富通双
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6

4
月起兼任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原海富通养老收益
混合)基金经理。

2016

9
月至
2019

10
月兼任
海富通欣益混合基金经理。

2016

9
月起兼任
海富通聚利债券及海富通欣
荣混合基金经理。

2017

2
月起
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2017

3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基金经



理。

2017

3
月至
2018

1
月兼任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

2017

7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9

9
月起兼
任海富通中短债
债券基金经理。



何谦先生
,硕士。历任平安银行资金交易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
易员,
2014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债券基金部副总监。

2016

5
月至
2017

10
月兼任海富通双利债券
基金经理。

2016

5
月起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
可转债优选债券
(原海富
通双福债券)及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6

9
月起兼任海富通
集利债券基金
经理。

2017

8
月起兼任海富通添益货币基金经理。

2018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
聚丰纯债债券基金经理。

2019

4
月起
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邵佳民
先生
,任职时间为
2008

10
月至
2015

1
月。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
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
量化投资
部总监
;王金祥
,
研究

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由总经理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
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 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
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券交易活动;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
)相互制约原则:公
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
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
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
管理
的战略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
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
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
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
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臵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
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臵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
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臵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
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浦东新区
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0797

38650799


传真:
021
-
33830160

33830161


2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
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王嘉朔


网址:
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
com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客户服务热线:
95580


联系人:孙小雅


网址:
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联系人:周志杰


网址: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www.citic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全国)


联系人:王博


网址:
www.cebbank.com


(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16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联系人:陈晓


网址:www.cib.com.cn


(1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
www.nbcb.com.cn


(1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沈




网址:
www.czbank.com



(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
www.hxb.com.cn


(1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20)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王一通

网址:www.cs.ecitic.com


(21)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www.ebscn.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F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www.gtja.com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7或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网址:www.newone.com.cn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7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马艺卿

网址:www.htsc.com.cn


(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马梦洁


网址:www.gf.com.cn


(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www.95579.com


(2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www.swhysc.com

(3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联系人:许慧琳

网址:www.bocichina.com

(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www.dfzq.com.cn


(3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www.guosen.com.cn


(3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驰

网址:stock.pingan.com

(3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联系人:王雯

网址:www.csco.com.cn


(36)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www.zxwt.com.cn


(37) 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38)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客户服务电话:95336或4008696336

联系人:陶志华

网址:www.ctsec.com

(3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谭磊

网址:jijin.txsec.com


(4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
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
楼14-1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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