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周ETF联接: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周ETF联接: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海富通 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联接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9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 2011 年 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 2011 】 268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正 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 契约 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 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 投资者 赎回时,所得 或会高于或低于 投资者 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 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 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 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和 标的指数所 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在申购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本招募说明书 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 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 019 年 3 月 31 日 。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 5 - 1 - 1 第二节 释义 ................................ ................... 5 - 2 - 1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 5 - 3 - 1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 5 - 4 - 1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 5 - 5 - 5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 5 - 6 - 1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 - 7 - 1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 - 8 - 1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 5 - 9 - 1 第十 节 基金的业绩 ................................ ............ 5 - 10 - 1 第十 一 节 基金的财产 ................................ .......... 5 - 11 - 1 第十 二 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 - 12 - 1 第十 三 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 - 1 3 - 1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5 - 1 4 - 1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5 - 1 5 - 1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5 - 1 6 - 1 第十七节 风险揭示 ................................ ............ 5 - 1 7 - 1 第十八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5 - 1 8 - 1 第十 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5 - 19 - 1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5 - 20 - 1 第二十 一 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5 - 21 - 1 第二十二节 其他披露事项 ................................ ...... 5 - 2 2 - 1 第二十三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5 - 2 3 - 1 第二十四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5 - 2 4 - 1 第二十五节 备查文件 ................................ .......... 5 - 2 5 - 1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 及《 海富通 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合 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 阐述了 海富通 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本基金合同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 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文件 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 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 中国 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实施细则》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 7 日 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 细则》 《操作指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ETF 联接基金 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 的指数的 ETF (以下简 称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 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目标 ETF 指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 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标的指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并发布的上证非周期行 业 10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 效 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 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协议,办理本基 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销售 机构的 销 售 网点 场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 构和场所 场外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 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 机构和场所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 册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海富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对于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的基金交易 业务申请(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其最终处理结果以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 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 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 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 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 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 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 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 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向销售机构提交申购、赎 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按 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 续,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 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 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 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 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 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 售机构于每 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 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 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 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 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 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 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 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人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 待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 性报刊 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 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 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 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 资金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 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 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 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 私人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 室专务、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 干部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 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 学位,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 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 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 2013 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 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 务开发负责人职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 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 生导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 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 市场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 理,日本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 日本万通人寿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 监。 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 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 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 刘正东先生 ,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 院助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 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 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 审计师,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 会规划委高级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 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 制总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 稽核部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和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 亚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 亚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 南京银行副行长。 现任 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 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 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 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 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 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 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 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 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 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勇先生 ,经济学硕士。 历任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 资产管理部研究员、交易员、投资经理。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联接、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 ETF 联接、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 (LOF)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指数的基金经理。 纪君凯先生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学硕士,历任天风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 衍生品部投资研究、期权交易职位。 2017 年 7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任投资经理。 2018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上证周期 ETF 的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 刘璎女士 ,任职时间为 2011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 王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 量化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 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 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 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 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 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 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 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 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 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 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 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 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 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 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 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 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 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 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 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 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 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 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 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 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 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3 )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 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 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 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 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 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 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 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 制度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 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 督和反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 战略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 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 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 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 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 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 和及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 项合规性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 与执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 管理、 电脑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 理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 从而保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 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 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 人民 币 34,932,123.46 万 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 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 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 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 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 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 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 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 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 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 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 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 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 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 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 《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 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 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 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 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 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 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 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 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 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 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臵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 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 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 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 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 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臵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 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臵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 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 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中登载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0797 , 021 - 38650799 传真: 021 - 33830160 , 021 - 33830161 2 、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 陈实 网址: www.icbc.com .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王嘉朔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 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 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 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 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 www.hxb.com.cn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 m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www.citicbank.com (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沈 崟 杰 网址: www.czbank.com (13)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0519 - 96005 联系人:包静 网址: www.jnbank.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 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7) 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联系人:王星 网址: www.ewww.com.cn (1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 2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17 联系人: 郭静 网址: www.cfzq.com (1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 www.cgws.com (2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8 联系人:刘熠 网址: www.tebon.com.cn (2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 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联系人:李晓伟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 表人:陈照星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28 联系人:梁建伟 网址: www.dgzq.com.cn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2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 www.gzs.com.cn (2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 www.guodu.com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 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 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 www.guosen.com.cn (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或 4008888777 联系人:李蔡 网址: www.gyzq.com.cn (2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一号红塔大厦 7 - 1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18880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hlzq.com (3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 客服电话: 4006662288 联系人: 姜志伟 网址: www.jhzq.com.cn (3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 -- 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层 16 -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76 联系人: 韩秀萍 网址: www.mszq.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