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19新燃03: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0:01:00 中财网
原标题: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19新燃03: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
1号院
38号楼四层
5-101)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签署日期:
2019年
11月
6日

1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人于
2018年
12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
2045号”文核准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
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



2、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
的净资产为
310.79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为
49.98%。公司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4.31亿元(公司
2016年、
2017年、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
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4、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年。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
11月
8日(
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
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
11月
11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7、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与簿记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的
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
1,000万元),超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
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新奥(中国)燃气投
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已于
2019年
11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3、由于本次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本次债券名称由“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变更为“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公告文件所涉部分相应修改,公告文件中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其他
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其他申请文件继续有效。



14、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新
奥燃气或公司
指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指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新奥国际指
ENN.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指本公司监事
本次债券指
根据发行人股东
2018年
9月
10日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

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本次发行指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新奥(中
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新奥(中
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指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签订的《新奥(中国)
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资信评级
机构、联合评级
指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纵横、律师、本公司
律师
指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本公
司会计师
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
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指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
期内

2016年、
2017年、
2018年及
2019年度
1-6月
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新奥发展指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新奥物流指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新奥贸易指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指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燃气指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

燃气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人工煤气、
石油气、天然气等
天然气指
在自然界地质条件下,通过生物化学作用生成、运移,在一定
压力下储集的可燃气体,是一种无色无毒、热值高、燃烧稳定、
洁净环保的优质能源,主要成分为甲烷
LPG、液化石油气指
液化石油气石油加工或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获得的碳氢化
合物,主要成分为丙烷和丁烷。加压成为液体后装在压力容器
内,气化后体积是液态时体积的大约
250倍,重量仅为同体积
水的
47%左右
CNG指压缩天然气
LNG、液化天然气指
当天然气冷却至约
-162摄氏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
液化天然气,体积约为原气态时体积的
1/600,重量仅为同体
积水的
45%左右
HSE指
健康(
Health)、安全(
Safety)和环境(
Enviroment)管理体

气化率指
城区居民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可燃气体的人口数占城
区人口总数的百分比
照付不议指
在市场变化情况下,付费不得变更,用户用气未达到此量,仍
须按此量付款;供气方供气未达到此量时,要对用户作相应补
偿,是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指
原国家建设部(现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市政公
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指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
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
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

5



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市政公用事业
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等行业
接驳费指
指管道燃气公司在给用户接驳时一次性收取的用于弥补建设
燃气管网和燃气设施成本的收费
天然气门站指
从天然气长输管道接收城市燃气的具有调压、计量、过滤等功
能的场站
汽车加气站指
给天然气汽车加注
LNG气体的具有储存、加压、加气等功能
的加气场站

6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年。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亿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
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
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10、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
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年
11月
12日。


7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2年每年的
11月
12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年
11月
12日至
2022年
11月
11
日。



17、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
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2年
11月
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
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A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级。



2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
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
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8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11月7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
(11月8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11月11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日
T+1日
(11月12日)
网下发行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6:00前将认
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11月13日)
公告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4.2%。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年11月8日(
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
须在
2019年11月8日(
T-1日)
14:00至16:00将《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

9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最多可填写
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
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年11月8日(
T-1日)
14:00至16:00将填妥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
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
后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
010-65608444;电话:
010-86451022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年
11月
11日(
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
1,000万元),
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
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19年11月11日(
T日)至
2019年11

月12日(
T+1日)每日的
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
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年11月8日(
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年11月8日(
T-1日)
14:00-16: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
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一《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11



(4)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
010-65608444;电话:
010-86451022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
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低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

者优先。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年11月12

日(
T+1)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
“新奥公司债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2231902730835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开户行大额支付行号:
10210000223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9年
11月
12日(
T+1日)
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12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其他承销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玉锁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海五路
1号院
38号楼四层
5-101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东道新奥工业园
A楼
联系人:王韬
电话:
0316-2599066
传真:
0316-2598848

(二)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E座
9层
项目联系人:曾琨杰、庞兰峰、李志强、田文明、赵毅、张庚
电话:
010-86451055
传真:
010-86451190


13



2019 11 6



附件一: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3年期
申购价位(
%)申购金额
/比例(万元
/%)
申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上交所账户名称
上交所账户号码
重要提示:
1、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最
低为
1,000万元(含),且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

2、债券简称
/代码:
19新燃
03/155781。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主体
/债项评级均为
AAA;本期债券为
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利率区间:
3.20%-4.20%;起息日:
2019年
11月
12日;缴款日:
2019年
11月
12日。

3、投资者将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或盖公章)后,请于
2019年
11月
8日
14:00-16:00传真至
010-65608444,
咨询电话
:
010-86451022。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
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
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
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
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
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
/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次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基础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6、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本次债券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自身属于()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数字);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
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申购人公章或申购人授权代表签字(必须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日期:
2019年月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关于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项)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四、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五、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

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

品等)不低于
1000万元且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企事业单位法

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项);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或者最近
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的个

人投资者,且具有
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确认函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

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1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1个人投资者不得认购交易所规定的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信用评
级在
AAA以下(不含
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
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附件三: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
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而
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
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
或交易。


三、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
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
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
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
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
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
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
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
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
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
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有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要约时不必传真本填报说明。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填报说明


1.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0万元的整数倍,且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2.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认购示例: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5
10,000
4.50
10,000
4.55
10,000

就上述认购,当该品种发行的票面利率:
高于或等于
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
4.50%时,但低于
4.55%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万元;
高于或等于
4.45%,但低于
4.50%时,该认购的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万元。

低于
4.45%时,该认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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