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智造A: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丰智造A: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经 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5]1449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中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 。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和基金 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 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和基金合同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11 月 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3 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 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3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转换 ................................ ................................ ................................ ......... 49 第十部分 定期定额投资 ................................ ................................ ................................ .......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5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0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9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2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7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19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1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3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24 第一部分 绪言 《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以及《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是根据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 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 3 、销售机构: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 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 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业务规则 》: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 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各自类别的基金份额 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5 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4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5 5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 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市场推广、销 售以及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17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021-20376868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51%的股权,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信托投资公 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 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资实业总部 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山西信托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晋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 理部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负责人。 李选进,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部经理、业务拓 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培卓(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 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巴西) 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 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丰环球投资 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 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 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 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学访问副教 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EMBA项目副院长、金融 学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汇丰银行(香 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行长、国际金融协会(IIF) 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 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廖宜建,监事,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日本兴业银行(现为瑞穗国际),1997 年加入汇 丰负责大中华区及新加坡的本地外汇、利率及债券市场业务,后先后担任汇丰中国地区司库、 汇丰中国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总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现任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训部经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担任交易 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票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 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西信托副处 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 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注册部副总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运营部总监。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展经理、天 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 部总监。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副经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培文先生,1980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学硕士。历任宝钢股份研究员、东海证券研究 员、平安证券高级研究员,2011年8月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 级研究员。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陆彬先生,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2014年加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助理 研究员、研究员、助理研究总监。现任本基金、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曹庆先生,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4月21日期间,曾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栋,总经理;郑宇尘, 投资 总监; 范坤祥,研究总监 ;李媛媛,现任投资部固定收益 总监兼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 据需要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 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 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 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 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 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 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总经理负 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 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 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9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9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0位,较上年提升18位。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328.79亿元。2019年1-9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01.4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 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 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6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QDIE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 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 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 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 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17 楼 电话: 021 - 20376 95 7 传真: 021 - 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 - 20376888 公司网址: www.hsbcjt.cn 2、其他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 483 联系人: 王菁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代销本基金 A 类份额)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汇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公司网站: 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0 - 5688 (汇丰尚玉客户) 400 - 820 - 8828 (卓越理财客户) 400 - 820 - 8878 (运筹理财客户)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电话: 186 - 3518 - 9180 联系人 :董嘉文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公司网站: http://jshbank.com/jsyh/index.html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 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 www.spdb.com.cn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15 - 20 楼、 22 - 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 021 - 38576666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公司网址: http://www.srcb.com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网址: h ttp://bank.pingan.com/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11 公司网址: www.cbhb.com.cn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 256 号洛阳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 256 号洛阳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服电话: 96 699 公司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 0351 - 8686703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博华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 955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 - 85130577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免长途费 ) 网址: 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 商证券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86 - 755 - 26951111 (境外热线) 网址: www.newone.com.cn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服电话 :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客服电话: 95562 投顾服务热线: 40080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3066 传真: 0755 - 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 84683893 传真: 010 - 84865560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 548 公司网址: sd.citics.com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陈曦 客服电话: (+86 - 10)6505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联系人:张玉静 网址: w 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 ww.ehowbuy.com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公司网站: www.10jqka .com.cn 客服电话: 95105 - 885 0571 - 5676888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58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518 公司网站: www.zts.com.cn 客服电话: 95 538 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 021 - 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电话: 010 - 58357666 传真: 010 - 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 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 95309 网址: www.dxzq.net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 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姚思轶 公司网站: www.noah - 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 钰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公司网站: w ww.citicsf.com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 网址: www.nbcb.com.cn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 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 曹实凡 联系人: 石静武 电话: 021 - 38631117 传真: 021 - 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E 世界财富中心 A 座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 400 - 619 - 9059/01 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公司网站: 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法定代表人: 江卉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010 - 89188000 公司网站: fund.jd.com 客服电话: 95118 西藏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 021 - 23586603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热线: 95357 网址: www.18.cn 二 、 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 - 2323 8888 传真电话: 021 - 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