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消费: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原标题: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丰消费: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汇丰晋信 消费红利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9月10日证监许可[2010]1246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收益品种。本基金 初始面值1元,在证券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9年11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 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 ...... 3 二 、释义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 4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6 九、基金的转换 ................................ ............................... 59 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 60 十一、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 .............. 61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 62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63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81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3 十八、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95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7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8 二十一、风险揭示 ................................ ............................. 10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 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8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10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40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服务 ................................ ............... 161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63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65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166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 关规定以及《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即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进 行的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汇 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 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 020 年 9 月 1 日起 执行); 托管协议: 指《 汇丰晋信 消费红利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 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业务规则 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发售公告: 指《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 5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和交收、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为汇丰晋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汇丰晋信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 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定可以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 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 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 法规 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 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 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发售: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 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 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 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 转出申请份额(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 份额之余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 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 有效的业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 机构 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 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从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转移到另一销售机 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 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 机 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 该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 务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 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 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 合法收入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 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 值、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 购基金款等款项、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 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 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 补充; 不可抗力: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 电、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 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发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设立日期:2005年11月16日 电话:021-20376868 联系人:周慧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持有51%的股 权,HSBC Global Asset Management(UK) Limited (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 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小勇先生,董事长,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委组织部正处级干部、山西省 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光信实业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山西信托副董事长,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正职待遇)。现任山西金融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正职待遇)。 郭晋普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部、投 资实业总部副总经理,太原万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西信托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党 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柴宏杰先生,董事,本科学历。曾任长治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 主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大同分行行长,山西省国信投 资(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长,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山西 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负责人。 李选进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怡富基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及项目发展 部经理、业务拓展总监,汇丰投资管理(香港)董事兼亚太区企业拓展及中国事 业主管,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汇丰中华证券投资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巴培卓(Pedro Augusto Botelho Bastos)先生, 董事。曾任汇丰环球投资 管理(巴西)行政总裁、汇丰环球投资管理(拉丁美洲)首席投资官、行政总裁。 现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亚太行政总裁。 王栋先生, 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汇 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资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 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总监、总经理助 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常修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副所长,国家发改 委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 中心研究员。 梅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曾任纽约大学金融学副教授、芝加哥大 学访问副教授、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长江商学院 EMBA项目副院长。现任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叶迪奇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曾担任汇丰银行(美国)西岸业务副总裁, 汇丰银行(香港)零售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总代表处中国业务总裁、交通银行副 行长、国际金融协会(IIF)亚太区首席代表。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焦杨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副总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现任山 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兼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廖宜建,监事,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日本兴业银行(现为瑞穗国际),1997 年加入汇丰负责大中华区及新加坡的本地外汇、利率及债券市场业务,后先后担 任汇丰中国地区司库、汇丰中国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总监、汇丰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副行长。现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 曹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中宏保险有限公司招聘经理、永乐中国培 训部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现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 侯玉琦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及山西省国信投资(集团)公 司担任交易员及投资经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汇丰晋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基金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栋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任汇丰环球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培训生、汇丰环球投 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企业拓展经理,其后参与筹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司成立至今历任财务总监、特别项目部总监、国际业务与战略伙伴部 总监、总经理助理。 闫太平先生,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曾任匈牙利金鸥国际贸易公司董事、山 西信托副处长、国际金融部经理。 王立荣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山西信托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证 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创新业务部总监;上海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 赵琳女士,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首席信息官,硕士学历。曾任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部副总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 张毅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曾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业务发 展经理、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负责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直销业务部总监。 古韵女士,督察长,硕士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 部副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是星涛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汇丰 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汇 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品女士,于2012年12月8日至2015年5月23日期间,曾管理本基金。 段炼炼女士,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曾管理本基金。 (5)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王栋,总经理;郑宇尘,投资总监;范坤祥,研究总监;李媛媛,现任投资 部固定收益总监兼汇丰晋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需要 增加或更换相关人员。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 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 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 得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 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7)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8)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 出; (19)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 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 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财产时,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6)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7)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 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 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 券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 券,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 投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 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 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 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 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 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 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3)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稽核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 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9 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五年跻身 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9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 位,较上年提升 18 位。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9,328.79 亿元。 2019 年 1 - 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601.47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 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 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 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 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 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 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 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 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36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 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 QDIE 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 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 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 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 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 各项内控管理目标 被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 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 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 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电话:021-20376868 传真:021-2037698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www.hsbcjt.cn (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 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21-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010)66109330 传真:(010)66109144 联系人:刑然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 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 www .spdb.com.cn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马旭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 :/ / bank.pingan.com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络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公司网址:www.cbhb.com.cn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公司网址:http://www.srcb.com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客服电话:9669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公司网站:www.hsbc.com.cn 客服电话:400-880-5688(汇丰尚玉客户) 400-820-8828(卓越理财客户) 400-820-8878(运筹理财客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 博华大厦 27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电话: 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龚俊涛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591-87613888 传真:0591-875460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号2号楼21-2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18号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络人:吴宇、沈燕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2207938 传真:0551-2207965 客服电话:4008-888-777、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 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陈曦 客服电话: 400 910 1166 公司网址: www.cicc.com.c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资本:15.1亿元人民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张玉静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人:杨翼 公司网站:www.10jqka.com.cn 客服电话:95105-885 0571-5676888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姚思轶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518 公司网站: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厦7C-80 邮编310020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胡宗伟 联系电话:0571-87903360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浙江省内)96777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陈敏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周轶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区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公司网站:www.hazq.com 客服电话:400-809-65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1-6875192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1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唐岚 电话: 010 - 88085258 传真: 010 - 8801360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 钰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公司网站: www.citicsf.com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 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 400 893 688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 5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 曹实凡 联系人: 石静武 电话: 021-38631117 传真: 021-58991896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熊小满 电话:400-619-9059/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 - 06 法定代表人: 江卉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 : 010 - 89188000 公司网站: fund.jd.com 客服电话: 95118 西藏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 电话:021-23586603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热线:95357 网址:www.18.cn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95105588 网站:www.jshbank.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勇 联系人:赵琳 联系电话:021-2037689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联系人:赵钰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于2010年9 月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 1246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三)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具体情况和联系 方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期限 本基金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0 年 12 月 3 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具体情况和联系 方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八)基金的最高 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费用及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1)本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2)本基金认购价格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费用采用外扣法计算,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 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5%,实际执行费率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支付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上述认购费用、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