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尊利中短债债券A: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11月09日 00:07:41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尊利中短债债券A: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
019


1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18

11

23
日证监
许可【
2018

1947
号文
注册
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4月
30日起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再投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本基金
特有的
风险

其他
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
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投资于中短债主题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
金融工具,其中,剩余期限指距离到期日或回售日的期限,存在回售日的以回售日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
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
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
2019

9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
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

10

15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
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
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
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
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
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
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
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
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数
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香
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洲
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


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
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国
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年
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
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
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
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8 月至1993
年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
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
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
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
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何秀红,12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2009
年加入工银瑞
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1

2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1

12

27
日至
2015

1

19
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2

11

14

至今,担任工银信用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3

29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
2013

5

22
日至今,
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3

6

24
日起至
2018

2

23
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0

27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丰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6

9

12
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7

25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祥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7

2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4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9

6

11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朔,9年证券从业经验;2010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3

11

11
日至今,担任工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4

1

27
日至今,担任工银薪金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
2015

7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7

1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2

23
日至今,担任工
银瑞信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9

2

2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尊享短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4

30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
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
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
2018年12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
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
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至2018
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
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5日,
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券
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基
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
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
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级


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投资
中心总经理。


郝康先生,21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联
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
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副总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任
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港)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司,担
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副总
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08
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年至2016
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年至2018年6月,
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研
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2014年
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010-68857221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直销
柜台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甲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传真:
010
-
81042588

010
-
81042599


联系人:
宋倩芳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

购本基金。



2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
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二)
基金登记
机构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甲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登记业务
办公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
99



真:
010
-
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6

19



负责人:
俞卫锋



话:
021-31358666



真:
021
-
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尊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于中短债主题的债券,力
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
回购、现金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
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投资于中短债主题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主题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
金融工具,其中,剩余期限指距离到期日或回售日的期限,存在回售日的以回售日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与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GDP、CPI、PPI、外汇收支及国际市
场流动性动态情况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国际与国内宏观经济运
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以及国内和主要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货币政策、
汇率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
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及债券的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久期配置。


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
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本基金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预期建立或改变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预测收益率曲
线变动的方向,然后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动的情景分析,构建组合的期限结构。具体来看,
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2、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主要包括债券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资产组合的管理。

本基金将在利率预期分析及其久期配置范围确定的基础上,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
的方法,“自上而下”在信用债、政府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
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公司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一步结合债
券发行具体条款对债券进行分析,评估信用风险溢价,发掘具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不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
进行评估。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 在风险可


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
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提高对利率风险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
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
流动性和风险水平。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
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
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
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分析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
资,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证券,所以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
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隶属于中债总
指数族分类,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本基金选取的(1-
3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中短期
债券指数,对中短期债券价格变动趋势有很强的代表性,能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费用
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
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
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
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
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申购费


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份额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费率

申购费率

M<100万

0.40%

0%

1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

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赎回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限
不少于
7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份额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情形

费率

赎回费率

Y<7天

1.50%

Y<7天

1.50%

7天≤Y<30天

0.10%

7天≤Y<30天

0.10%

Y≥30天

0%

Y≥30天

0%



注:Y为持有期限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销售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情况等相关内容。


3、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
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
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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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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