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1月09日 00:11:43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


2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6

24
日证监
许可﹝
2015

1386
号文
注册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4

27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
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
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仅根据
2019

9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法律文件摘要等章节内容,并更新基金管
理人主要人员情况,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

10

15
日。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
其他
内容截止日为
2019

4

2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3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5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42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1
十、基金的业绩
................................
................................
................................
.............................
63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4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
................................
.....................
6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3
十七、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3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83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8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85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86
附件一
................................
................................
................................
................................
............
88
附件二
................................
................................
................................
................................
..........
102

一、绪言

《工银瑞信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
”或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
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
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
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
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
工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
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或接受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
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
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
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
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
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
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
1

指定媒介:指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2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招募说明书
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
和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
也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 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
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
理学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
专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


银行营业部 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
中心外汇清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
等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
计划”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
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
列为中国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
计、中国经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恒生指
数顾问委员会委员,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香港证监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小组主席,曾被《亚
洲金融》杂志评为“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
士学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
商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
负责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
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
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
入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
年任职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
监。


3、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
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
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8 月至1993
年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
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
年5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
部副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
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游凛峰先生,23年证券从业经验,斯坦福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先后在
Merrill Lynch
Investment Managers
担任美林集中基金和美林保本基金基金经理,
Fore Research &
Management
担任
Fore Equity Market Neutral
组合基金经理,
Jasper Asset Management
担任
Jasper Gemini Fund
基金基金经理;
2009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能力六中心负责人;
2009

12

25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机会
全球
配置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0

5

25
日至今,担任工银全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
金经理;
2012

4

2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4

6

26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绝对收益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2

15
日至
2017

12

22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6

3

9
日至
2017

10

9
日,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0

10
日至
2018

2

23
日,担任工银瑞信新焦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017

4

14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4

27
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0

24
日,担任工银瑞信香港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胡志利先生,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8月28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
11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
月16日至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
日至2018年12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
年2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
日至2018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至
2018年2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
今,担任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5
日,担任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
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李剑峰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
级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
投资中心总经理。


郝康先生,21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
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
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
益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副总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
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
任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
港)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
司,担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
理部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
总监;2008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
年至2016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年至
2018年6月,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
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
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重大关联交
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
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
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其它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
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
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独立董事


资格进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
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
动中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
控制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
合理性进行审查,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
产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
岗位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
和内控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
第三道防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
报渠道。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
其职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
立了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控稽核部等部
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


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
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
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
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
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
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
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
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
以客户为



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
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
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
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
农业银行
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
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
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
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授予的“优秀托
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
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
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
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
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2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
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
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3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440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
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
严格的复核、审核、检
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
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
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
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
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
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
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
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
中心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甲
5

8
层甲
5

801
、甲
5

9
层甲
5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传真:
010
-
66583111


联系人:
宋倩芳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传真:
010

66107
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侯燕鹏




真:
010

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天安国际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58560666


传真:
010

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
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林培珊


电话:
0769
-
22866254


传真:
067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8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郭媛媛


电话:
0533
-
2178888
-
9535


传真:
0533
-
2163766


客服电话:
400
-
86
-
96588


网址:
www.qsbank.cc



9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



法定代表人:孙玉芝


联系人:王方震


电话:
0534
-
2297326


传真:
0533
-
2297327


客服电话:
40084
-
96588


网址:
www.dzbchina.com



10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刘文静


电话:
0631
-
5211651



传真:
0631
-
5215726


客服电话:
40000
-
96636


网址:
www.whccb
.com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1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
-
62667635


传真:
0551
-
62667684



户服务电话:
96588


网址:
www.hsbank.com.cc



13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法定代表人:袁福华


联系人:李岩


电话:
022
-
28405684


传真:
022
-
284056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60296


网址:
www.bank
-
of
-
tianjin.com.cn




14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法定代表人:旃绍平


联系人:常奕潍


电话:
0
877
-
2060607


传真:
0877
-
2061603


客户服务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http://www.yxccb.com.cn



15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联系人:游丹


电话:
025
-
88866645


传真:
025
-
88866724


客户服务电话:
025
-
96008


网址:
http://www.zjrcbank.com



1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
区钟园路
72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电话:
0512
-
69868364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1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
mbchina.com/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深圳)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
人:刘晨


电话:
021

22169081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666/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
m/



21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
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电话:
0371
-
85517710


传真:
0371
-
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
95186


网址:
www.zybank.com.cn



22
)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沈
众辉


电话:
0731
-
84409000


传真:
0731
-
844090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365
-
058


网址:
www.dayouf.com



2
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邮编:
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电话:
010

66045182


传真:
010

66045518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66045678


网址:
htt
p://www.txsec.com




2
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
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苑路
15
-
邮电新闻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联系电话:
010
-
59601366
-
7167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000


传真:
0351
-
4110714


网址:
www.myfund.com



2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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