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浙商银行:海外监管公告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00:10:58 中财网

原标题:浙商银行:海外监管公告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
主承销商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




发行人


)根据《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44 号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
,以下简称“《投
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
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以下合称“联席
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和
网下
发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

网下投资者

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
发行的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

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的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



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 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
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
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
4.94 元
/股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
初步询价结束后,
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
售对象
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

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
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
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
。其中,拟申报价格为
4.94 元
/股以上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剔除的配售对象累计申购总量为
95,190 万股,剔除比例为
2.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
价情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3、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
价即视为接受上述网下锁定期安排。



4、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
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6、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初步配售
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



7、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及
联席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8、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重要提示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846 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为中
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股票简
称为

浙商银行


,股票代码为

601916”

,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浙银
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

780916”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
币金融服务(
J6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
时参考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
(以下简称

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
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
联席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55,000 万股
。本次发

全部为新股,不
进行
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8,5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6,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
完成。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
销商
根据
初步询价结果
,并综合考虑
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 元
/股,
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
9.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2)
8.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




5、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9,7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

15,905.69 万元(不包含增值税)
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3,794.31 万元




6、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
发行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5:00。


下申购简
称为

浙商银行


,申购代码为

601916”



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
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
本次发行的
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为其管理的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

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4.94 元
/股
,申购数量

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
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联席主承销

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
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注册
信息不一致所
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
进一步
核查,投资者应按
联席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
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
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联席主承销商

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
发行
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1:30、
13:00-15:00。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 年
11

12 日(
T-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
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均可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
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网上可申购额度
根据
投资者在
2019 年
11 月
12 日(
T-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计算

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


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
元市
值可申
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
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765,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
确定的
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

初步
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
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
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及
联席主
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
缴款
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
网上
申购



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
金规模。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
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
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

一、(五)
回拨机制






9、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
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
价即视为接受上述网下锁定期安排




10、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11、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
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10 月
15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意向书摘要
》。

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
书全文及相关备查
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
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
发行
255,000 万股

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
发行
178,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
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
一定
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76,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
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除参与
本次发行
网下
询价
、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
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
条件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全部为新股

发行股份数量

255,000 万股。

本次发行全部为
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8,50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6,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
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
4.94 元
/股认购。网下发行申
购时间: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1:30,
13:00-15:00。






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1,259,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05.69 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43,794.31 万元







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70%的股票限售期为
6 个
月。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低于
15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如果网上投
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则不进行回拨。本款所
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应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本款所指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
=网下无锁定
期部分股票最终发行数量
/(网下无锁定期部分股票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股票最终
数量)。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
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联席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
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
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1 日)
刊登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 年
10 月
15 日


(周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
公告与文件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网下路演


2019 年
10 月
16 日


(周




网下投资者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时间为
12:00)


网下路演


2019 年
10 月
17 日


(周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2:00)


网下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 年
10 月
18 日


(周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
15:00)


2019 年
10 月
23 日


(周




刊登《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




《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网上披露


2019 年
10 月
30 日


(周




刊登《
第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9 年
11 月
6 日


(周




刊登《
第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2 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周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周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
13:00-15:00)


确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周




刊登《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周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周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

T+4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周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1、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
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



行初步询
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
价即视为接受上述网下锁定期安排。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
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
情况


2019 年
10 月
18 日
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下午
15:00 时
,联席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
2,178 家网下投资者管
理的
3,886 个
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0.01 元
/股
-4,940.00 元
/股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573,46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
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有
2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9 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3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0 个配
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139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
予以剔
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
1”和“无
效报价
2”的部分




3、
剔除无效报价
后的报价
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
3,747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
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上述配售对象由
2,145家网下投资者进行管理,报价区间为
0.01元
/股
-12.32元
/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4,410,66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24.71倍。上
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
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




剔除无效报价后,全部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中位数为
4.9400 元
/股,
加权平均值为
4.9545 元
/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上六类投资者合称为“六
类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4.9400 元
/股,加权平均值为
4.9641 元
/股;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报价的中位数为
4.9400 元
/股,加权平均值为
4.9662 元
/股;公募基金报价
的中位数为
4.9400 元
/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为
4.9699 元
/股。配售对象的具
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4.9400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
均值(元/股)

4.9545

六类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
股)

4.9400


六类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4.9641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报价中位
数(元/股)

4.9400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报价
加权平均值(元/股)

4.9662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4.940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4.9699






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
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
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报价格高于
4.94 元
/股的配售对象予



以剔除,
3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4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配售对象
累计申购总量为
95,190 万股,剔除比例为
2.16%。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
的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4.940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920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4.940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9391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元
/股。

本次发行价格
4.94元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
9.3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2)
8.2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2、
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4.94 元
/股,且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
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
2,05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516 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4,159,12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
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
5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47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4.94 元
/股,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
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于发行价”的部分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联席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
主要社
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
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联席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货币金融服务(
J66)”,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91 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
/股对应的
2018 年摊
薄后市盈率
9.39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
具体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 年 10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当日)

均价(元/股)

2018 年

每股收益(扣非前
后孰低,元/股)

2018 年静态市
盈率(倍)

000001

平安银行


15.77


1.39


11.35


600000


浦发银行


12.37


1.84


6.72


600015


华夏银行


7.59


1.56


4.86


600016


民生银行


6.14


1.14


5.38


600036


招商银行


35.37


3.11


11.37


601166


兴业银行


18.23


2.63


6.93


601818


光大银行


4.25


0.61


6.97


601998


中信银行


5.91


0.88


6.72


算术平均值

-


-


7.54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注: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
/股对应的
2018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
2018 年
静态市盈率均值,亦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
证监会公告〔
2014〕
4 号
)等相关规定,




行人和
联席
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
2019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9 年
11 月
6 日
,提请投资者关注





、网下
发行


(一)
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
3,516 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4,159,12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
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
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
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4.94 元
/股
,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
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
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
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自负。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联席主承
销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
2019 年
10 月
15 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
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
并参与了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初步
配售情况。





)公布
初步
配售结果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
申购数量、
初步
获配数量

以及
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或实际申购
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



网下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
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
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
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发行价格
×初步
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
配新股无效。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
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



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业务资料
—银行账户信息表


栏目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一览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其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
中国
证券业
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
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1916,若不注明或备注
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
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601916”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
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
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
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联席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
,发行人

联席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
T+4 日)


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



中予以
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
股份由
联席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
配售对象
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


2019 年
11 月
20 日(
T+4 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联席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
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
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11:30、
13:00-15:00。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
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94 元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浙银申购



申购代码为

78091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19 年
11 月
12 日(
T-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
1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
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
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
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
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
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765,000 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
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
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
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发生司法
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
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76,500 万股。

联席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将
76,500 万股

浙商银行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
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六)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

询价
、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
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
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
千分之一,即
不得超过
765,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
联席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765,000 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
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
T-2 日)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持有
上海市场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前在与
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
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
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
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
最终
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后)
,则无需进
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
最终
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后)
,则按每
1,000 股
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
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
=(
最终
网上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 年
11 月
14 日(
T 日)

上交所
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

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1 日)
,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1 日)
,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中公布
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 年
11 月
15 日(
T+1 日)
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
交易网点。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
》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上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

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
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
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
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9 年
11 月
19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
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联席主承销商


放弃认
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
联席主承
销商
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联席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联席主承销商

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
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联席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9 年
11 月
20 日(
T+4 日)
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
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
联席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的;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
联席主承销商
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

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实施中止发行措施,

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
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联席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联席主承
销商
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9 年
11 月
20 日(
T+4 日)

联席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
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承销保荐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
联席主承销商
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
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咨询
电话:
010-6083 7385






发行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3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张达

张达

4.94

1,200

有效报价

2

肖万红

肖万红

4.94

1,200

有效报价

3

金善增

金善增

4.94

1,200

有效报价

4

姚建芳

姚建芳

4.94

1,200

有效报价

5

李红

李红

4.94

1,200

有效报价

6

童磊

童磊

4.94

1,200

有效报价

7

上海康利工贸有
限公司

上海康利工贸有限
公司

4.94

1,200

有效报价

8

邓晓云

邓晓云

4.94

1,200

有效报价

9

王进生

王进生

4.94

1,200

有效报价

10

金春玲

金春玲

4.94

1,200

有效报价

11

吕一航

吕一航

4.94

1,200

有效报价

12

祝平

祝平

4.94

1,200

有效报价

13

王京

王京

4.94

1,200

有效报价

14

北京首创阳光房
地产有限责任公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
产有限责任公司

4.94

1,200

无效报价
2

15

张建锋

张建锋

4.94

1,200

有效报价

16

黄劲平

黄劲平

4.94

1,200

有效报价

17

曹和平

曹和平

4.94

1,200

有效报价

18

郑国富

郑国富

4.94

1,200

有效报价

19

冯斌

冯斌

4.94

1,200

有效报价

20

何蔚

何蔚

4.94

1,200

有效报价

21

章向荣

章向荣

4.94

1,200

有效报价

22

陈雪明

陈雪明

4.94

1,200

有效报价

23

邹臣聪

邹臣聪

4.94

500

有效报价

24

阮水龙

阮水龙

4.94

1,200

有效报价

25

吴金川

吴金川

4.94

1,200

有效报价

26

邹尚华

邹尚华

4.94

1,200

有效报价

27

于沛君

于沛君

4.94

1,200

有效报价

28

李建

李建

4.94

1,200

有效报价

29

姚杨

姚杨

4.94

1,200

有效报价

30

李卫萍

李卫萍

4.94

1,200

有效报价

31

杨力强

杨力强

4.94

1,200

有效报价

32

范勤

范勤

4.94

1,200

有效报价

33

曾志平

曾志平

4.94

1,200

有效报价

34

韩延晋

韩延晋

4.94

1,200

有效报价

35

杭州佳圆进出口
有限公司

杭州佳圆进出口有
限公司

4.94

1,200

有效报价

36

韩祥新

韩祥新

4.94

1,200

有效报价




序号

网下投资者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37

陈斌

陈斌

4.94

1,200

有效报价

38

刘志强

刘志强自有资金投
资账户

4.94

1,200

有效报价

39

张谨

张谨

4.94

1,200

有效报价

40

邢淑兰

邢淑兰

4.94

1,200

有效报价

41

姜浩

姜浩

4.94

1,200

有效报价

42

陈霄云

陈霄云

4.9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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