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颐达混合: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号)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7:05:20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颐达混合: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1号)














万家
颐达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9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十一







重要提示

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万家颐达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变更而来。



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4

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6
]
793

文注册募集。基金合同生效时间为
2016

6

2
日。



除提前到期情形外,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周期一般每
3
年为一个周期。

2019

6

3
日,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
本周期届满,未能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条件,依据《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万家颐
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


中国证监会
备案
,但中国证监会对
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募集的
注册
及保本周期到期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
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
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
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基金投资回
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期权等金融
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
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
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
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
能的收益和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1

1
3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8

23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44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2
月至
2016

7
月任
公司总经理,
2015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
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南通市职业大学、新
疆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

2002

2
月起加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4
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
合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
助理,
2013

4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
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4
月进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4
月起任公
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
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华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
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2019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10

起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
障部,
2005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
司公司首席信息官、总经理助理,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苏谋东:
固定收益部总监,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CFA


2008

7
月进入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担任投资经理职务。

2013




3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方一天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

8

2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

74



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159217

2
、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行管理处、稽核
监察处、产品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4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截至
2018

6

30
日,兴业银行已托管
开放式基金
239
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
7959.6
亿元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
亓翡


电话:
(021)
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

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
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www.bank.pingan.com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5
、大泰金石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8
-
2266


网址:
http://www.dtfortune.com/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400
-
889
-
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深圳富济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1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466
-
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2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00
-
0030


网址:
www.bzfun
ds.com


13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027
-
9899


网址:
www.buyfunds.cn


1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15
、北京广源达信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23
-
6060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1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1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fund.com


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12
-
96288


网址:
www.dwjq.com.cn


1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
0791

6768763


网址:
www.avicsec.com


2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86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2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
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2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1
-
500
-
882


网址:
http://
www.lanmao.com


23
、北京肯特瑞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
95118


企业业务:
4000888816


网址:
fund.jd.com



2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10
-
62675369


网址:
www.xincai.com


2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http://www.bocichina.com/


2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27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055
-
9


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28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7


网站:
http://www.18.cn


29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2)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
,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电话:
:(
010

50938888


传真:(
010

5859882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
8600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国债期货、股指期货、



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因素、估值及流动性因素、政策
因素等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
1
)宏观经济走势,主要通过对
GDP

速、工业增加值、物价水平、市场利率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实体经
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
)市场估值与流动性,紧密跟踪国内外市场整体
估值变化,货币供应量增速变化及其对市场整体资金供求的可能影响;(
3
)政策
因素,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与产业经济层面相关政策的政策导向及其变化对市
场和相关产业的影响。



2
、股票投资策略



1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以下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
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1
)行业景气度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持续跟踪、
上下游产业链深入进行调研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
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
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
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2
)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
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
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2
)个股投资策略



1
)公司基本面分析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
公司:公司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或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财务状况运行良好,
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相对稳定、
管理规范、具
有清晰的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2
)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
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
P/E
)、市净率法(
P/B
)、市盈率-长
期成长法(
PEG
)、企业价值
/
销售收入
(EV/SALES)
、企业价值
/
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法(
EV/EBITDA
)、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FCFF

FCFE
)或股利贴现模型

DDM
)等。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力争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
理的股票。



3
)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在行业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及估值水平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股票组
合的构建。当行业、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
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3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
跃的个股。本基金力争利用融资业务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调整所带来的交
易成本、提高基金财产的运用效率,从而更好的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3
、债券投资策略



1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
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本
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
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
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
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积极主动
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



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
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2
)证券公
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
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3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投资,主要采取分
散化投资策略,控制个债持有比例。同时,紧密跟踪研究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
变化,并据此调整投资组合,控制投资风险。



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
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公司在平均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运用
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
溢价、税收溢价等因素进行分析,对收益率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
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公司运用数量化或定性分析方法对资产池信用风险进行分析
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5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
约进行
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
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2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
)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权合约进行交
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
的冲击成本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建立期权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



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以防范期权投资的风险。




4
)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

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
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5
)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允许基金投资前述衍生工具,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
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6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
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
-
95%




2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4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8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



9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3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
)本基
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
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
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
有关规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
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7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还应遵循如下投资组合限制: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



总市值的
3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
国债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8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仓的期
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开仓卖出认购期
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
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
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
。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9
)本基金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20
)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10%




21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2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
)、(
13
)、(
22
)、(
23
)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
公司合并、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
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
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
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
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本基金可不受
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进行变更的,本
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5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取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如
下: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选取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共
300
只股票,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成份股为市场代表性好、流动性高、交易
活跃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市场主流投资的收益情况,使沪深市场整体走势
的最具代表性的跨市场指数,所以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
基准。



在混合型基金中,债券资产部分的投资主要用于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所
以本基金选择
成份券流动性较好,且风险较低的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
的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选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
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指数或更改指数名
称、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经基金托管人
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公告,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
和仲裁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清算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
5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1.
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
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25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0.
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
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第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对基金管理人于
2019

5

31
日刊登的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根据
2019

9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更新了信息披露相关内容;


2
、在重要提示部分
,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
分,更新了服务机构的有关内容。



5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来的公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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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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