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鑫瑞: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
万家 鑫瑞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 19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十 一 月 重要提示 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9 月 6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6 ] 2039 号 文 准予 注册 , 合同生效日为 201 7 年 6 月 7 日。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017 〕 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 的部分内容进行 了修订 ,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 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混合型与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属于中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00 元初始面值 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00 元初始面 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1 1 月 13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 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二、主要 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 任 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 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 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 17 年 4 月起加入万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现任公司 机构 业务部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 合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 经晓云女士 (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 2011 年加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 , 硕士研究生。 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 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总监,华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 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务 。 2019 年 6 月加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 201 9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 。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 障部, 200 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 司公司首席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陈佳昀,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上海银行虹口分行工作,担任出纳岗 位。 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在财达证券工作,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经理助 理、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岗位。 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平安证券工作, 担任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岗位。 2017 年 4 月进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 现任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 瑞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唐俊杰 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 高翰昆 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公司总经理 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组合投资部兼国际业务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 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159217 2 、主要人员 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 行 管理处、稽核 监察处、 产品管理 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 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 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已托 管开放式基金 2 48 只,托管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8964.38 亿元 ,基金份额合 计 8923.86 亿份 。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 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 直销中心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电子直销系统(网 站、微交易) 。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 亓翡 电话: (021)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 95538 转 6 投资 者 可以通过本公司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电话:( 010 ) 50938697 传真:( 010 ) 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 (上海) 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中心银城中路 501 号 15 、 16 层 办公场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 负责人: 陈峰 经办律师:夏火仙、华涛 电话:( 021 ) 5878 5888 传真:( 021 ) 5878 686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鑫 瑞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的类别 :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 : 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主动 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和权证,但可参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投资。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所持可 交换债券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于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卖 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 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 、公司配置结构上的 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 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 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挖掘策略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等。 首先,本组合宏观周期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整体组合的久期、杠杆率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 CPI 走势、 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 汇率政策 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 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 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 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整体组合的久期范围以及杠杆率水平。 其次,本组合将在期限结构策略、行业轮动策略的基础上获得债券市场整体 回报率,通过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获得超额收益。 1 、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 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 1 )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 利得收益。 ( 2 )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 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 组合中的债券久期 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 、行业配置策略。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众多,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 业的景气度的发生,本基金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 1 )分散化投资: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 上的分散化结构,避免过度集中配置在产业链高度相关的上中下游行业。 ( 2 )行业投资:本组合将依据对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确定 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卖出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 提升行业的债券。 3 、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 从而获 得杠杆放大收益。 本组合将采取低杠杆、高流动性策略,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 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作为杠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 降低组合波动率。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 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 、个券挖 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 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 收益空间。 5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 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6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 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 2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类 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 6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 7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8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9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 11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2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13 )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 14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 15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还应遵循如下投资组合限制: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 总市 值的 3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16 )本基金持有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 1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 18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9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20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因其信用等 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情况 以及上述第( 2 )、( 18 )、( 19 )项 外,其余因证 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 前公告。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 活动; ( 6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 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4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 规定执行。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 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 券,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 业 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 9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45,912,000.00 98.39 其中:债券 2,945,912,000.00 98.3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4,417,906.42 0.15 8 其他资产 43,899,373.81 1.47 9 合计 2,994,229,280.23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境内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89,751,000.00 94.8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35,471,000.00 83.30 4 企业债券 161, 695,000.00 7.3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070,000.00 4.54 6 中期票据 594,396,000.00 26.98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45,912,000.00 133.70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80204 18 国开 04 2,200,000 230,45 0,000.00 10.46 2 160206 16 国开 2,000,000 200,120,000.00 9.08 06 3 170212 17 国开 12 1,600,000 165,936,000.00 7.53 4 160413 16 农发 13 1,100,000 109,868,000.00 4.99 5 101800605 18 芜湖建 设 MTN001 1,000,000 105,620,000.00 4.79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 ,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况。 9.2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903.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3,892,470.4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899,373.8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鑫瑞 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9 年 1 季度 1.22% 0.07% 1.42% 0.06% - 0.20% 0.01% 2018 年 7.84% 0.07% 8.85% 0.07% - 1.01% 0.00%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8% 0.03% 0.95% 0.05% 0.23% -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0.44% 0.06% 11.45% 0.07% - 1.01% - 0.01% 万家鑫瑞 E 阶段 净值 收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9 年 1 季 度 1.43% 0.07% 1.42% 0.06% 0.01% 0.01% 2018 年 8.28% 0.07% 8.85% 0.07% - 0.57% 0.00% 自基金合同 1. 43% 0.03% 0.95% 0.05% 0.48% - 0.02% 生效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11.39% 0.06% 11.45% 0.07% - 0.06% - 0.01%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自基金合同日至 201 9 年 3 月 31 日) 注 : 本基金成立于 2017 年 6 月 7 日 ,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 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 求。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 下: H = E ×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与 E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某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 值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R ÷当年天数 H 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类基金份额对应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 募说明书“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中的相关规定。 2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 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规定。 五 、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 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 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对基金管理人于 201 9 年 7 月 2 0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更新了信息披露相关内容; 2 、在重要提示部分 ,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4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本基金 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1 月 1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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