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现金宝: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原标题: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现金宝: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万家 现金宝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9 年 第 3 号 )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 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 4 ] 779 号文 注册 募集, 注册 日期为 201 4 年 7 月 2 8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期 为 2014 年 9 月 23 日 。 2017年 7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原 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017 〕 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 订 ,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备案 ,但 中国证监会 接受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及 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和 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 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 自行负责。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 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 ................................ .......... 2 第二部分释义 ................................ ................................ ................................ .......... 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 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 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 ................................ ............ 27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 ................................ ............................ 28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29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0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 ................................ ............................ 3 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 ................................ ........................ 54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 ................................ ........................ 57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8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2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4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67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68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 ................................ ............................ 75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9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81 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 ................................ ................................ ... 118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20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1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 ................................ ...................... 122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 《合同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 《 万家 现 金宝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万家 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 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万家 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指《 万家 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及对 该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万家 现金宝 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万家 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万家 现金宝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 201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8 次主席 办公会议修订通过、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 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 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 日 ( 不包含 T 日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摊余成本法: 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 损 益 48.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 现收益 49. 7 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 54. 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 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 .20%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6.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 媒介 57.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9 . 指定媒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 .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61.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万家 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 、 基金销售 、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 亿 元 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 909626 传真: 021 - 38 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 币。目前管理六十九 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 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 中短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 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 市 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 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智造 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 基金( FOF ) 、 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 ( FOF ) 、 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科创主题 3 年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 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 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公司总 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 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 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 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海 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 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 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起加入永锋集 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海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起加入本公司,现 任公司机构业务部 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合投资 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 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中泰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 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 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进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客户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华融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 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 先生 ,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2019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运作保 障部, 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司公司 首席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侯慧娣, 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世商软件 ( 上海 ) 有限公司任研发部债 券分析师,从事债券投资组合风险量化分析、利率互换定价研究、债券估值定价分 析工具研究; 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研究所任 债券分析师,从事债券基金资产配置与归因分析、固定收益产品发展研究、可转债 投资策略研究; 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 任高级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等职;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2018 年 6 月进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 现金管理部副总监 , 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信息: 孙驰 , 201 4 年 9 月至 201 5 年 10 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高翰昆, 201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陈佳昀, 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 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 中期 和年度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 每万份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依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 、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 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 9 )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14 )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 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1 5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1 ) 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 在制度上的盲点。 ( 2 )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 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 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 必究。 ( 3 )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 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合规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 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 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 理层报告的渠道。 ( 5 ) 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 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合规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 6 )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 内部控制的目标 ( 1 )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 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 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 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 1 ) 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 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 2 )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 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 3 ) 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合规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 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 4 )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 、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 环境风险控制 1 )制度风险 —— 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 )道德风险 —— 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 2 ) 业务风险控制 1 )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 )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 1995 年 12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 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9.2809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09]814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闻怡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 资股份及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 , 是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229 。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价值 观,近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着力在中小企业、财富管理和养老 金融、金融市场、跨境金融、在线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塑造经营特色,不断增强可持 续发展能力。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 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环渤海、珠三 角和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并与全球 12 0 多个国家和地区近 1500 多家境内外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在英国《银行家》 2017 年公布的 “全球前 1000 家银行”排名中,按一级资本和总资产计算,上海银行分别位列全 球银行业第 85 位和 89 位;多次被《亚洲银行家》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城市零售银 行”。 截至2018年6月末,上海银行资产总额19,187.25亿元,客户存款余额为 9 ,906.40 亿元,较 上年末 增长 7.26 %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为7,803.22亿元,较 上年末增长17.51%;净利润93.72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44%,拨备覆盖率304.67%。 2 、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产品 管理部、托管运作部(下设托管运作团队和运行保障团队)、稽核监督部,平均年 龄30岁左右,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814 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银行已托管27只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天治 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普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 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 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兴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 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慧成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荣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江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的资产净值合计 249.1 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规定,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上海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资产 托管部共同组成。托管业务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托管部配备专 职人员负责托管业务内控稽核 工作,各业务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 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室、岗位和人员。 (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的稽核监督团队,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 3 )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部室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前提,保证 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 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 5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 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 纠正。 4、内部控制制度 及措施 ( 1 )建立明确的岗位 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 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 2 )建立托管业务前后台分离,不同岗位相互牵制的管理结构。 ( 3 )专门的稽核监督人员组织各业务部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 ( 4 )托管业务操作间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 5 )定期开展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 订承诺书。 ( 6 )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保证业务 连续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 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 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 管理人,并 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联系人: 亓翡 电话: ( 021 ) 38909777 传真: ( 021 ) 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 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 非直销销售机构 (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94 公司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 2 ) 蚂蚁 ( 杭州 )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 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 4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网址: http://fund.10jqka.com.cn/ ( 5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 6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 7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8 ) 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8 - 1176 网址: www.lufunds.com ( 9 ) 万家财富 基金销售( 天津 ) 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59013825 网址: www.wjasset.com ( 10 )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1 - 8518 蛋卷基金官网 :https://danjuanapp.com ( 11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7 网站: http://www.18.cn ( 12 )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055 - 9 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 13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 1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15 )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16 )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 95118 企业业务: 4000888816 网址: fund.jd.com ( 17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fofund.com.cn ( 18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06868 网址: www.lczq.com ( 1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 20 )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68889082 网址: www.pyfunds.cn ( 21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 22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 23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 www.wkzq.com.cn 客服电话: 4001840028 ( 2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9 - 5548 网址: www.cs.citic.com ( 25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 26 )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50810673 (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 27 )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客服电话: 4006 - 802 - 123 ( 28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0 网址: https://fund.sinosig.com/ ( 29 )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二)基金 登记机构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电话: ( 021 ) 38 909670 传真: ( 021 ) 38 909608 联系人: 尹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中心银城中路 501 号 15 、 16 层 经办律师:华涛 电话:( 021 ) 3872 241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 000773 ,最低单笔申购金额 0.01 元, A 类份额不设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销售服务费率为 0.20% 。 B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4811 ,首次申购起点金额 300 万元,追加最低单笔 申购金额 0.01 元, B 类份额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 300 万份,销售服务费 率为 0.01% 。 本基金的 A 、 B 基金份额采用统一的收益结转方式,即“按日分配、按日支 付”。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 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本基金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并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不违 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增加新的基金份 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28 日证监许可 [2014]779 号文核准。实际募集期限为自 2014 年 9 月 11 日至 2014 年 9 月 18 日止,本基金 募集期共募集 322,826,130.02 份基金 份额(含有效 认购资金利息 折 转的 基金份额 ) 。有效认购户数为 5,694 户 。 基金类别: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间 : 不定期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23 日 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机构 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基金投资 人 应当 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 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 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 原则 1 、“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准 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4 、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 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 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原则,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 立。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 不成立。 投资人交付 申购 款项,申购 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 7 日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 项。 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 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 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 在发生 巨额赎回 或 基金合同载明的暂停赎回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 (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可 在 T+ 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