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鑫享纯债: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
万家 鑫享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9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九 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6 ] 1949 号 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7 年 2 月 9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2018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017 〕 12 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 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 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 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混合型与股票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 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 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11 月 13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2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 44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 亿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公司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新疆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 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 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年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 合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 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中泰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4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年 10 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 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 中心主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大客户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 易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年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务。 2019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 障 部, 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 司公司首席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周潜玮, 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曾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债券交易员、 债券交易副 主管等职; 2016 年 9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 部投资经理。 现任 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 - 5 年 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历任基金经理:唐俊杰,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柳发超,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 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1 )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李杰、莫海波、苏谋东、徐朝贞、 李文宾、高源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李杰 先生 ,副总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 2 )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苏谋东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运营部总监 、交易部总监 。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2017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 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7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3915.37 亿元。 2018 年 1 - 9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573.04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 、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执 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 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 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 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年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 中国银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其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 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 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 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 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4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 该 公司的 电子直销系统(网 站、微交易) 。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 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 人:亓翡 电话: (021)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 95538 转 6 投资 者 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 2 、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 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1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055 - 9 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 95118 企业业务: 4000888816 网址: fund.jd.com 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盈米基金)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4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7 网站: http://www.18.cn 5 、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10 - 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电话:( 010 ) 50938697 传真:( 010 ) 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 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 (上海) 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中心银城中路 501 号 15 、 16 层 负责人: 陈峰 经办律师:夏火仙、华涛 电话:( 021 ) 5878 5888 传真:( 021 ) 5878 6866 联系人:华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间 : 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 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债券的纯债部 分、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 回购、同业存单 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 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 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 在此基础上对债券组合的久期结构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降低组合利率风险,获 取较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2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 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 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 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 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3 、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 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 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 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 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4 、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 益率、流动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 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 , 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 关注的对象: (1) 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 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 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 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 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 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本基金的一个投资重点为信用债券,对信用利差的评估直接决定了对 信用债 券的定价结果。信用利差应当是信用债券相对于可比国债在信用利差扩大风险和 到期兑付违约风险上的补偿。信用利差的变化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和发行主体 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围绕上述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的信用风 险,确定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在信息反映充 分的债券市场中,信用利差的变化有规律可循且在一定时期内较为稳定。当债券 收益率曲线上移时,信用利差通常会扩大,而在债券收益率曲线下移的过程中, 信用利差会收窄;行业盈利增加、处于上升周期中,信用利差会缩小,行业盈利 缩减、处于下降周期 中,信用利差会扩大。提前预测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就可 能获得收益或者减少损失。本基金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监 管环境、市场供求关系、行业分析,并运用财务数据统计模型和现金流分析模型 等对整个市场的信用利差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在有效控制整个组合信用风险的基 础上,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发现价值被低估的信用类债券产品,挖掘投资机会, 获取超额收益。 5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 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 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券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 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 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 品种进行投资。具体为:①研究债券发行人的公司背景、产业发展趋势、行业政 策、盈利状况、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等基本面信息,分析企业的长期运作风险; ②运用财务评价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资 产流动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 力、现金流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发行人财务风险;③利用历史数据、 市场价格以及资产质量等信息,估算私募债券发行人的违约率及违约损失率;④ 考察债券发行人的增信措施,如担保、抵押、质押、银行授信、偿债基金、有序 偿债安排等;⑤综合上述分析结果,确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场的相对 失衡,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投资。 7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品种进 行筛选,确定投资决策。此外,本基金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 债券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适当 控制债券投资组合整体的久期,保证本基金的流动性。 8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 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9 、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 大收益。本基金将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选取具有较好流 动性的债券作为杠 杆买入品种,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1 0 、同业存单投资策略 对于同业存单的投资,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分析债券类资产和同业存单 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制定和调整同业存单投资比例、期限等。 1 1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 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 ( 2 )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类 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 ( 5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7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 指同一信用级别 )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 8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 9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 10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 11 )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 ( 12 )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 13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还应遵循如下投资组合限制:在任何交易日 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 总市值的 3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 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4) 本基金持有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 1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 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 1 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因其信用等 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情况外, 以及上述第( 2 )、( 15 )、( 16 )项外, 其余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此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应该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 7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 、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 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 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 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 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 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 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本基金可不受 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或禁止行为规定进行变更的,本 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90%+ 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 (税后)× 10% 本基金选择以上复合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从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看,中债系列指数自 2002 年 12 月 31 日对 外发布、特别是自 2007 年 3 月完成升级以来,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债券指数 体系。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 情况,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第二,从发布主体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债券市场内提 供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 的 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 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 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有较强的数据优势,包括银 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数据、交易所债券的成交数据、债券柜台的双边报价、银行间 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及市场成员收益率的估值数据,能够客观并专业地编制指 数。 第三,从与其他指数的比较看,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与本基金中固定 收益品种的投资的特征和投资理念更为吻合。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 80% ,因此,取 90%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因此,取其余的 10% 乘以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该部分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确定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9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10% ”。 如果今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 名称,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 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 收益的产品。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1月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至 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6 8,846,000.00 97.46 其中:债券 1,068,846,000.00 97.4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691,154.33 0.06 8 其他资产 27,129,841.02 2.47 9 合计 1,096,666,995.35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68,846,000.00 104.2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6 8,846,000.00 104.2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68,846,000.00 104.26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80208 18 国开 08 3,300,000 336,039,000.00 32.78 2 180203 18 国开 03 3,100,000 318,959,000.00 31.11 3 180212 18 国开 12 2,500,000 252,750,000.00 24.65 4 170205 17 国开 05 1,000,000 101,020,000.00 9.85 5 108603 国开 1804 600,000 60,078,000.00 5.86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据基金合同 , 本基金暂不可投资于国债期货。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报告期内 ,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 ,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 金 1,923.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127,917.6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129,841.02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 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鑫享 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 年 4.37% 0.05% 4.33% 0 .06% 0.04% -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83% 0.10% - 1.99% 0.05% 4.82% 0.05%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32% 0.08% 2.26% 0.06% 5.06% 0.02% 万家鑫享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 年 3.92% 0.05% 4.33% 0.06% - 0.41% -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42% 0.10% - 1.99% 0.05% 4.41% 0.05%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44% 0.08% 2.26% 0.06% 4.18% 0.02%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自基金合同日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 ) 注: 本基金于 2017 年 2 月 9 日成立,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六个月内为建仓期 , 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 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 诉讼费 和仲裁费 ;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0.3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0.1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顺延。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 = E × 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应付给代销 机构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代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 10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 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 募说明书“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中“ 十一 、 基金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和认 购费用 ”中的相关规定。 2 、本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六、基金的申购 费和赎回费”中的相关规定。 五 、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 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 费率实施日前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对基金管理人于 2 019 年 3 月 22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 ,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 相关内容。 2 、重要提示部分 ,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 3 、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4 、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 了本基金的相关服务机构。 5 、 增加 了“二十 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次招募 说明书 刊登 以来的公告事项 。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十八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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