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7:16:05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9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7

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479
号文
注册募集。

2019

3

21
日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452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
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
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
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
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
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1

13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9

30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
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总经理
:
经晓云


成立日期:
2002

8

23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

44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亿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
021
-
38909626
传真:
021
-
3890962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
2014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2015

2
月至
2016

7
月任
公司总经理,
2015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顾问。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经晓云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上
海财政证券公司市场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
理、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

7
月加入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
、基
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
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EMBA
,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2007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尹丽曼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东
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4
月起加入本公
司,
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监。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组
合投资部副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

2015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3
、基
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经晓云女士(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

1994
年至
200
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
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
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中泰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

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3

4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

10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2015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
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

2015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2017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沈芳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东亚银行上海经济研究
中心主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大客户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拟任
公司副总经理,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
易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2018

7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10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
先生
,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2019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
障部,
2005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
司公司首席
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
、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周潜玮先生,
2006

7
月至
2016

8
月,曾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部债
券交易员、债券交易副主管等职;
2016

9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
)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
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2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任:方一天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4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
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002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9
月又成功发行

22
亿
H
股,
9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5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8

9

30
日,本集团总
资产
65,086.81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46%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2.80%




2002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80
人。

2002

11
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
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
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6
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奖”

,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
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奖”,
2018

1
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
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
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
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
奖”。



2
、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
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2013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
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6
月至
2001

10
月,历任招商银
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
制部总经理;
2001

10
月至
2006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3
月至
2
008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6
月至
2012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6
月至
2013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11
月至
2014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
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9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01
只开放式基金。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公司的
电子直销系
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8
层(名义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
亓翡


电话:
(021)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投资

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公告。网
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2
、非
直销销售机构



1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181
-
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1
-
903
1



网址:
www.lufunds.com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fundzone.cn


9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10
)北京肯特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
95
118


企业业务:
4000888816


网址:
fund.jd.com



2
)场内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
,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具体名单详见
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

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
苑泽田


电话:(
010

50938697


传真:(
010

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1405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1405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21
-
63391166


传真:
021
-
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万家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放式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国家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资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的政策性金融债券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
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
资于剩余期限为
2.5
-
5
年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
主动地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
移动方向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的投资策
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
。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
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
、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
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
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
在此基础上对债券组合的久期结构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降低组合利率风险,获
取较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3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
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
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
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
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4
、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
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补偿间的最
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
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5
、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

率、流动性溢价、税收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
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
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
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
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
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
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
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6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
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
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限制

1
、组
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剩
余期限为
2.5
-
5
年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
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
)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7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
致;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
2
)、(
7
)、(
8
)情形之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




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需提
前公告。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
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
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
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
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查。




4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组合限制、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
的条件和要求,本基金可不受相关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组合限制、
禁止行为规定或从事关联交易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以变更后的规
定为准。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
直接对基金合同进行变更,该变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
证政策性金融债
3
-
5
年指数收益率


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3
-
5
年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
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所选取的债券剩余期
限为
2.5
年及以上,
5
年以下。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
政策性金融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当样本券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
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
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
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法律
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
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
法如下:


H

E
×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
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
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20%
÷当年天数


H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应付给销售机构的部分由基金管理人代付。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
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
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
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

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
2
01
9

6

18
日刊登的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
相关内容。



2
、在重要提示部分
,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3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内容。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服务机构的有关内容。



5
、在“二十

、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以来的公告事项。


















万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


十一

十八







  中财网
各版头条